鹏辉能源(3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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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 ...
鹏辉能源(30043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中 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供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提供担保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 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前景,依法审 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适用)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对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就其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等发表 独立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提供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 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
鹏辉能源(300438)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 务。 第三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 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从事买进或卖出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产品合约,实现抵消现货市 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远期/互换合约或者标准 化期权合约。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 ...
鹏辉能源(3004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 ...
鹏辉能源(30043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 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有 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 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 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者回复。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 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 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职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的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 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 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 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 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鹏辉能源(3004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 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比例。股东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 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可由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公司重大 决议的有关会议,并有权查阅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第二章 选任 ...
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集人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