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30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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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3004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 | 5 | |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 15 | |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 16 | | 第五章 保密措施 | 18 | | 第六章 信息内部报告管理 | 18 | | 第七章 档案管理 | 19 | | 第八章 责任追究 | 19 | | 第九章 附则 | 2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西富祥药业 ...
富祥药业(30049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分 工明确、权责明晰的投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可靠、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原则,保 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第六条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集中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负责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
富祥药业(30049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 1 | | 第三章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 | 2 | | 第四章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 2 | | 第五章 | 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 | 3 | | 第六章 |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 4 | | 第七章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 | 4 | | 第八章 | 附则 | 4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 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 项业务。品种 ...
富祥药业(30049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 | |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1 | | 第三章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2 | | 第四章 | 附则 4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 ...
富祥药业(3004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 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5 | | 第五章 |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6 | | 第六章 | 附则 7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 ...
富祥药业(300497)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为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特制订《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 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也属 于外部董事; (二) 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第二条 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税后),独立 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 第三条 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月发放;公司不 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条 外部董事的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于 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每月计算发放。 第五条 外部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
富祥药业(3004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7 20:47
二零二五年六月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3 | | 第三章 | 重大信息的范围 4 | | 第四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10 | | 第五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12 | | 第六章 | 附则 1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
富祥药业(3004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 |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 ...
富祥药业(3004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7 20: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 4 | | 第三章 |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 6 | | 第四章 | 账户及股份管理 | 8 | | 第五章 | 责任与处罚 | 9 | | 第六章 | 附则 | 1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 称"《股份变动管理》")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 ...
富祥药业(30049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7 20:4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 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要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 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 不良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