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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
延江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0-26 19:02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 --- | --- | | 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 | 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 | | 监事审计活动。 | 监事审计活动。 | |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 | 审计委员会由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 | | 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 |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 | |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 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 |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业会计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 | |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业人士) | 任召集人。 | |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
延江股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 | 计划; | 计划; | |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 | |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 | 的报酬事项; | 的报酬事项; | |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 |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 | 算方案、决算方案; | 算方案、决算方案; |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 |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延江股份: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 |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 |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 | |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 | 士。 | 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 | |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 | 事会秘书依据前条提供的相关报告进 | 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 | 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 |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 | 事会讨论,主要包括: |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 |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 |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 |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经 |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 ...
延江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
延江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独立董 ...
延江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 ...
延江股份: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3-10-26 19:02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要求,拟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 权限是: | 是: | |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 | | 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 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 |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延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继华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厦门延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
延江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0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