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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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8:55
股东投票情况 - 45名股东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121,500,899股,占总股份27.6322%[5] - 38名中小股东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24,761,039股,占总股份5.6313%[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21,301,499股,占比99.8359%[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4,674,339股,占比99.6499%[1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21,297,199股,占比99.8323%[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4,499,239股,占比98.9427%[15]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5,371,377股,占比99.6594%[16] - 《公司章程》总表决同意121,414,199股,占比99.9286%[1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2,959,816股,占比92.7256%[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表决同意119,816,676股,占比98.6138%[2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总表决同意119,699,676股,占98.5175%[2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2,959,816股,占92.7256%[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119,816,676股,占98.6138%[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3,076,816股,占93.1981%[31] - 《关于公司2024 - 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9,668,076股,占98.4915%[32] - 《关于公司2024 - 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2,928,216股,占92.5980%[33]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35] - 备查文件有《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决议》[36] - 备查文件有《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3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38]
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5-20 18:55
股利分配 - 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结合方式,符合条件优先现金分红[4] - 原则上每年一次年度分配,可中期分配[6]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8] 政策审议 - 制定需过半数独董、监事及出席股东过半数表决权通过[9] - 调整需过半数独董、监事及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回报规划 - 以三年为周期,结束后四个月内研究下一周期规划[12]
中简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5-16 16:38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低于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4][15] - 部分大额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层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6] - 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22]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4]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等内容[24] - 披露不同类型关联交易需包含对应内容[2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义务[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29]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多种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或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办法[33]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中简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6 16:38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公司每年更换董事不超总数1/4[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6]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10]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10] 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会议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会议召开频率与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1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15] 董事履职与辞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2日内通知各股东[7] 会议变更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决议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26]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30] 暂缓表决情况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董事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表明异议可免责[31] 会议通知内容 -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等[17] 议案送达要求 - 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17] 决议落实与检查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33] - 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落实情况,违背决议追究个人责任[34] - 董事会会议需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33]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3]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35]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5] - 董事会有权适时修订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中简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5-16 16:3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四年五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会议。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七)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六条 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 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 ...
中简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16 16:3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 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 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
中简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16 16:3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机制, 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
中简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16 16:38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文件[3] - 担保对象限于独立企业法人[9] - 担保种类限于境内银行相关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10]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大会审批[15] - 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批[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审批[15] -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批[15] -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须审批[1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审批[15] 流程规定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11] - 财务部在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偿还安排[24]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公司及时披露[28] - 担保合同订立时财务部审查内容[33] - 董事长或授权人按决议签署合同[34] - 签订互保协议时财务部要求对方提供资料[35] - 需登记的财务部办理登记[21] - 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通报并保管文本[23] - 财务部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异常[23] 其他 - 公司担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2]
中简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5月)
2024-05-16 16:3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 人。 | 人。 | | | 第三十条 …… | | 第三十条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 | | | 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 |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 |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 | | |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前款规定执行的,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章程第三 | | | 十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 | | | 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 |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 |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 的名义直接 ...
中简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16 16:3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001万股,5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获批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3956.4787万股,3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970.7537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9707537亿股,均为普通股[15] - 公司发起人设立时认购总股本3亿股[14] 股东信息 -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057.1万股,持股比例16.857%[13] - 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547.3万股,持股比例8.491%[13] - 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544.6万股,持股比例8.482%[13] - 赵勤民认购股份2495.7万股,持股比例8.319%[13] - 袁怀东认购股份1836.6万股,持股比例6.122%[13] - 施秋芳认购股份1764.6万股,持股比例5.882%[13]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2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3[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8] 总经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 总经理有权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标准的交易事项[8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9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通知提前3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9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现金分红时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9] - 公司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