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3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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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300858) -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 1 第二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通过商 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 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 增值。 公司投资的 ...
科拓生物(30085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于该等情形或事件发生前,或发生当日将有关信息 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 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 披露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
科拓生物(30085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 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
科拓生物(3008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条件媒体 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 司规章制度的理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 ...
科拓生物(3008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 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1 ...
科拓生物(3008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 职能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上 述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查的管理原 则。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归口 管理 ...
科拓生物(3008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 ...
科拓生物(3008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 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的财务部门、 证券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 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 ...
科拓生物(300858) -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 集表决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 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征集表决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 集表决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表决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 使表决权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表决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表决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持有 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表决权,必须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审议通 过,并公告相关的董 ...
科拓生物(3008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