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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拓恒 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现行的薪 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 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
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7]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10] 会议相关 - 根据需要召开,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7]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1]
科拓生物(30085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北京科 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 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
科拓生物(3008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 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科拓生物(3008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 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科拓生物(30085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典》《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
科拓生物(30085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110116754160123E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3 万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SCITOP BIO-TECH CO., ...
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确保董事会工 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 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 副董事长。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 ...
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 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 法律、 ...
科拓生物(30085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1:03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 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 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4、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