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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30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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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30088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表决权计算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其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选举独董或非独董时,股东表决权分别为持股份数乘待选人数[9] 选举规则 - 等额选举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2/3,缺额下次股东会补选[11] - 差额选举候选人获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1/2且人数合规即当选[12] - 多轮选举须按每轮应选人数重算股东累积投票表决权数[12]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2]
龙利得(3008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长期和短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4] 决策标准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决策权限 - 证券投资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其他投资由董事长决定[9] - 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12] 职责分工 - 股东会、董事会是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提供决策建议[11] - 证券部收集整理投资项目信息,建立项目库并提建议[15]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及时汇报进展并提调整建议[16]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17] 审计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小组对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21] - “不超过”包含本数,“超过”“以上”不含本数[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或未规定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21] 文件信息 - 文件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的内容[22]
龙利得(3008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董事和高管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3]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4]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股份变动披露 - 转让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变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公告[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2] - 修订及解释权归董事会[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龙利得(3008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 ...
龙利得(3008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认定需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影响盈亏性质或被监管责令改正的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需认定[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涉及特定事项及金额标准等[8][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包括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要求[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不同情形[13][14]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5] - 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等[16]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6]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公告形式披露[16]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9][20] - 制度制定公司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21]
龙利得(30088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或 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加强日常监管两 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职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 其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 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下同)及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按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规范运 ...
龙利得(3008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 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龙利得(3008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及分工、 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经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本工作细则 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8) 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根据董事长的授权决定公司的投资事项; (9)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主要职权为: (1)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 ...
龙利得(3008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 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法 》 "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 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 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内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 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