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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8:08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战略工作小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战略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管、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 组成,为战略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线上线下:印章管理制度
2023-12-06 18:07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印章的刻制、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安全性,避免 因印章使用不当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及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 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 类购销合同、投融资合作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 ...
线上线下: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6 18:0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162-4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162-4 号 致: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上线下"或"公司") 根据本所与线上线下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同》,作为线上线下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 ...
线上线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8:07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线上线下: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8:07
2023 年 12 月 5 日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本次拟归属的 49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
线上线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8: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
线上线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06 18:07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 ...
线上线下: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06 18:05
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3-044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 7月 18日, ...
线上线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8:05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 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 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 ...
线上线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06 18:05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 作关系而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