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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4-03-14 18:43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启拉 · 京2450TS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3801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2 年 10 月 9 日) 页 次 目 录 1-3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以 í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 1-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 I Í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年 产 5 万 吨 锂 离 子 电 池 负 极 材 料 石 墨 化 项 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 ...
致远新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14 18:43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4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增加流动性储备,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 支行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等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票 ...
致远新能: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3-14 18:43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7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4 亿元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9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7,351,699.62 元。 ...
致远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18:43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 定的整改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吉证监决〔2024〕1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 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 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整改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
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14 18:4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就致远新能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90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7,35 ...
致远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18:43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5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建伟、马东飞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 定的整改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
致远新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方案
2024-03-14 18:43
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4〕11 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 行了认真学 ...
致远新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4-03-14 18:43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8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4〕11 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 ...
致远新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01 16:24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含 本数)且不超过 200 万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5%至 1.50%。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上限 2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下限 1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35.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3,50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
致远新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8 16:27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2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含 本数)且不超过 200 万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5%至 1.50%。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上限 2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下限 1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