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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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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01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5]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5] 股份交易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6]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中登公司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计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股份锁定规则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登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2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数据申报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保证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5] 报告披露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7]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等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董事等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增持计划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18] - 增持主体应在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董事等违反制度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2] - 公司董事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董事会按规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2]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报告或披露[23]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力量钻石(3010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01
报告义务人及范围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2] 交易报告标准 - 非关联交易中第3、4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其余满足5个标准之一时需报告[7]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重大事项报告 - 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9]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10] 信息披露规则 - 关联交易达标准应报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8] - 重大诉讼、仲裁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0] 股东相关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2] - 预计未来六个月出售股份可能达5%以上,出售前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14] - 控股子公司和各职能部门指定报告责任人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14]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遵循公平信息披露原则[18]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将受处罚[21]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
力量钻石(30107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20:01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投资投出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短期投资购入持有不超一年且能随时变现[5]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五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8] - 除规定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其他由公司总经理审议[9]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和研究[10] -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计划等,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进展[10]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工作[10]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项目事前审计及定期效益审计[10]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根据公司现金流充裕情况谨慎进行,按程序实施[12]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两种[15] - 需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经战略委员会初审、小组分析尽调、委员会评审后提交董事会[15] - 无需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报总经理初审、小组分析尽调后上报总经理[15]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调整,方案需有权决策机构批准[16]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法律顾问审核、董事长批准,投资完成应取得有效凭证[17] 投资处理 - 满足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形时公司可收回对外长期投资[18]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形时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8] 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控股子公司还应派出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21]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完整记录核算,控股子公司应按月报送财务报表[24]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核对[25]
力量钻石(301071) -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29 20:01
人事变动 - 陈传勋因内部工作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2027年5月16日[1] - 陈传勋当选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持股情况 - 陈传勋未直接持股,通过商丘汇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8]
力量钻石(301071)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29 20:01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1] - 8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22项修订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无需提交审议[2] 公告日期 - 公告发布于2025年7月30日[4]
力量钻石(301071)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7-29 20:01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4148792股,每股162.01元,募资39.12亿元,净额38.91亿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商丘项目累计投入9.51亿元,力量二期项目4.70亿元,补流投入2.10亿元[5] 项目规划 - 商丘项目投资23.30亿元,拟用募资21.89亿元;力量二期项目投资17.20亿元,拟用募资14.92亿元[5] 项目进度 - 募投项目总投资42.60亿元,拟用募资38.91亿元,累计已投入16.31亿元[5] 项目延期 - 商丘和力量二期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至2028年12月31日,相关议案已审议通过[4][1][7]
力量钻石(301071) -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7-29 20:01
人事变动 - 公司聘任张珂为证券事务代表,孟浩不再担任[1] 人员信息 - 张珂1996年9月出生,有双证,曾任专员[3] - 张珂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3]
力量钻石(30107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07-29 20:0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3名委员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3赞成[1][2]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 -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3赞成[3][4]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3]
力量钻石(30107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5-07-29 20:01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4,148,792股,募资3,912,345,791.92元,净额3,890,931,755.06元[3] 项目调整 - “力量二期”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为力量钻石、扬州力量[6] - “力量二期”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6] 决策审议 - 2025年7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调整议案[3][9] 合规说明 - 项目调整履行程序合规,未改变用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8][9][10] 账户安排 - 新增主体扬州力量将开立专项账户并签四方监管协议[6]
力量钻石(30107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29 20:01
公司治理结构 - 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57][58]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邵增明、李爱真认购股份数分别为20,000,000股、10,000,000股,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000股[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0,272,313股,均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交易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 满足特定条件时,公司应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0][61]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61][62] 其他 - 公司将按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条款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7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70]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