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301311)

搜索文档
昆船智能: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交易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固定资产相关 - 年度计划总额外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补超年度计划总额10%(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未超则授权[10] - 处置单项净值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土地)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0] - 核销单项资产账面余额5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1] 责任与管理 - 被授权人决策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应担责,董事会及同意授权董事不免责[16] - 党委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一般不做前置研究讨论[17] -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有监管责任[19] - 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5种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19] - 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权,需回避表决时提交董事会决定[19] - 被授权人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20] - 被授权人5种行为致公司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应担责[20] - 相关执行部门未正确执行授权决定事项,应承担相应责任,被授权人担领导责任[20] 实施与解释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归口部门[21]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后实施,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3]
昆船智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19:3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3日14:3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8日[3] - 登记时间为11月8日9:00 - 11:30、13:30 - 17:00[7] - 登记地点为昆明市人民中路6号昆船大厦805室[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3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14][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11,投票简称为昆船投票[13] - 股东互联网投票需办身份认证[15] 审议事项 - 审议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事项[3] - 议案2、3.01、3.02、3.03为特别表决事项[5] - 提案3.00应投票子议案数为13项[18] 其他 - 中小投资者定义[4]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大会结束[17] - 参会股东登记表填写要求[20][21]
昆船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5]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信息报送与确认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0] - 公司董事等应在证券发行、上市前对招股等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发行情况披露 -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2]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 实现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 期末净资产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重大事项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及时披露[2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的30%,应立即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23]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25] 其他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等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7]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26] - 股票严重异常波动需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或停牌核查[28] 信息披露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27]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4]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8] - 董事等应确保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0] - 对外发布信息应先审查后公开并对涉密信息脱密处理[30] - 通过特定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1] - 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业务活动提供未公开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0][57] 制度执行监督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41][42]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述职报告中披露检查情况[42] 责任追究与处罚 - 六种情形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责任,三种情形从重处理,四种情形从轻处理[43][44] - 董事会对责任人处罚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45]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符合三项条件[47][48] - 信息属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申请豁免披露[49] 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51] 相关人员界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股东等人员[51][52]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分析机构、5%以上股份股东关联人等[52]
昆船智能: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A股[7] - 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股份总数2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1][19] 股东信息 -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44,000,000元,占比80%[21]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242,367元,占比15.1346%[22] - 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757,633元,占比4.8654%[23]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1]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3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3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特定情况应书面报告[4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需审议[4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4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2] 高管信息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9][14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42]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55]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1]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81]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7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86][187] - 公司聘用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9]
昆船智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4]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分析利益和风险[7]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会审批,且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担保合同 -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14] 担保额度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的额度[17]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22]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经办部门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2][26] - 公司作为保证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约定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4]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担保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及债权人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约债务之前,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4]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相关部门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4]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大小、情节轻重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6]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造成损失需赔偿[26] - 公司经办部门人员等违反规定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 公司经办部门人员等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
昆船智能: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战略规划体系 - 建立“三层三类”发展战略规划体系[12] - “三层”为公司层、子公司层、职能层战略[12] - “三类”按时间分为中长期、五年、三年滚动规划[12] 战略规划制定 - 规划编制遵循上下结合等原则[19] - 五年规划第四年启动编制[20] - 三年滚动规划每年12月启动编制[22] 战略规划管理 - 规划发展管理部门归口管理[9] - 制定需进行内外部环境分析[27] - 定期组织识别可持续竞争优势[27] 战略规划实施 - 党委和董事会是落地责任主体[31] - 运营管理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计划[31] - 各单位分解制定年度计划并考核[32] 战略规划监督 - 规划发展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完成情况[34] - 考核部门考评经营业绩[34] - 审计法规部门开展审计[35] 战略规划调整 - 按需调整年度工作计划[37] - 对五年规划建立中期评估机制[37] - 五种情况时调整发展战略规划[37][38]
昆船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董监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7] - 某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超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数[9]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8]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1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13] - 减持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增持规定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0] - 发布增持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5]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9] - 离任人员申报后股份全部锁定,6个月内新增股份也锁定[19] 信息申报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6][17][18]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8]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8] 收益处理 - 董监高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6]
昆船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9:39
会议信息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3日送达,28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议案[3] - 审议通过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4][5] - 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昆船智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缩短[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薪酬与激励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主要职责 - 制定薪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审查履职,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9] 考评流程 - 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批准[12]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实施[20]
昆船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9:39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需本科以上学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7] 任职限制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6] - 近三年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解聘与辞职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解聘[14] - 任期届满前可依合同辞职[17]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8]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