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度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第二 ...
中宠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 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 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
中宠股份: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总裁,下同)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责任、 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2 至 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 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总裁;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 ...
中宠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第一章 总 则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工商管 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公 ...
中宠股份: 分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 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 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 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第二章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 ...
中宠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Yantai China Pet Foods Co Ltd,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8号 [4] - 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 [1] - 注册资本为29411.2698万元,全部为普通股 [6][19]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7][8] 公司经营 - 经营宗旨为引进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生产符合国际标准的宠物食品,提高产品竞争力 [13] -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宠物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产品的销售 [14]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15] - 股份总额为29411.39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1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27]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8] 公司治理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 [108] - 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13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 [105] 重要业务规则 - 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42]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认可 [80][131] - 购买出售资产等交易权限根据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分级审批 [1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53] - 独立董事需对财务报告等发表独立意见 [12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内控评估 [134]
中宠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 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 会"),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烟台中 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 ...
中宠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中应当设置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
卡倍亿: 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二年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89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700 号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 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卡倍亿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 ...
海泰科: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董事会秘书 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