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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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证券之星· 2025-05-14 22:2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责任部门及违规处理措施,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领导工作 [1]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 [1] - 上市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重要生产经营、投资、财务决策等事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 [2] - 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 - 上市后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及保护投资者权益 [2] 股东投票机制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 [3][4]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份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独立董事和监事同理,投票权仅能投向对应候选人 [4][5] - 董事、监事候选人按获得投票权份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仅计算赞成票 [5]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 [5]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且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6]
密封科技: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4 19:20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依据包括《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重大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参照《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 [2][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与责任分工 - 信息披露需遵循《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确立的基本原则 [4]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执行人及交易所联络人,负责协调组织披露事务并完善相关制度 [5] - 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 [6] 重大信息保密与报告机制 - 重大信息披露前可采取限制知情人范围、口头沟通、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 [7] - 内部责任人原则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立即报告,初期调研阶段可暂缓但需保密 [8] - 公司内刊、宣传资料等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媒体采访需事先沟通并获得认可 [9] 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如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 [15] - 临时报告需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关键时点(如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时)立即披露 [20] - 业绩预告需在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及时发布,若出现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澄清 [16][17] 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平披露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沟通方式包括公告、现场会议、电话/网络咨询等 [27][28] - 禁止选择性披露,向特定对象提供信息时需签署承诺书并留存沟通记录 [30][3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提前公告时间/方式/主题,结束后2交易日内披露记录 [42][43] 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 年报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差错、业绩预告差异等情形,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降职等处罚 [54][55] - 从重处罚情形包括主观故意、干扰调查、多次差错等,处罚决议需以临时公告披露 [59][60]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参照年报制度执行 [60]
三全食品: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3 22:08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需依法履行披露责任 [3] - 公司应通过深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4] 信息披露内容与类型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会计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需经审计 [9][10] -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结构变动、诉讼仲裁等29类情形 [12][13]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需按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编制披露 [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客户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6][7] - 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若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需及时补披露 [7][11] - 定期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临时报告可完全豁免披露 [7] 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总协调人,负责组织编制文件、合规审查及对外发布,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17][19][22]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报告流程,董事、高管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20][22] - 财务部门需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8][28] 信息披露责任划分 -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董事不得私自发布未公开信息 [23]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经营重大事件,子公司总经理需书面提交重大信息 [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保密,有权列席重要会议并查阅文件 [26][27]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涉密人员需严格保密,禁止内幕交易 [28] - 公司需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信息泄露时需立即补救并披露 [28][30] - 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包括降职、经济处罚等 [30] 其他相关事项 - 公司需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公平披露,及时通报监管函件等文件 [30][31] - 证券事务部为常设信息披露机构,股东咨询电话需在定期报告中公布 [31][32]
IPO上市精选37个问答(建议收藏)
搜狐财经· 2025-04-29 13:57
直接融资与资本市场 -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直接向资金需求者提供货币资金的融资方式,包括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等 [1] - 资本市场由证券市场和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组成,主要包括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 [2] - 我国已形成涵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2] 股票市场基础 - 股票代表股东对企业所有权,具有资产收益权、决策参与权等综合权利 [3] - 股票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市场) [3] - 股票市场功能包括筹集资本、转让资本、转化资本和发现价格 [3] - 股票市场参与主体包括发行人、投资人、中介机构、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 [4] 公司架构与治理 -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 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持股>50%)和相对控股(控制重要决策)两种情形 [7] -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29] - 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方案等 [30] 财务与内控 -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等五部分 [8] - 研发费用资本化应从严把握条件,建立健全研发活动内控制度 [50] - 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应考虑入股时间、业绩预期等因素确定公允价值 [51] -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需在申报前完成整改,达到上市公司要求 [31][32] 发行上市流程 - 股票发行方案包括承销方式、发行数量、定价原则等主要内容 [16] - 承销方式包括包销(全额/余额)和代销,我国IPO主要采用余额包销 [17] - 企业上市后需规范运作、遵守上市协议、提高透明度并配合监管 [18][19] - 新证券法将股票发行制度改为注册制,交易所可审核发行申请 [20] 股权与激励 - 股权代持和对赌协议等影响股权清晰的情形需在申报前清理 [25][26] - 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能对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8] - 股权激励可采取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有限合伙等)或混合方式 [58][60] - 股权激励根本目的是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需设计约束机制 [57] 行业与业务 - 文化创意产业盈利模式包括免费增值、著作权许可、衍生产品等 [72][73] - 零售业拟上市公司更易受媒体关注,需建立舆情应对机制 [69][70] -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取消连续3年盈利要求,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65][66]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02-24 19:16
信息披露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定期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4]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如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16]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业绩大幅变动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17]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19]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临时报告相关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23]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所涉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3]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24] 子公司及股东披露义务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通知董事会秘书[27] 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及人员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29]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29]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31]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31] 关联交易及资料提供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35]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9] 信息披露文稿处理 - 公开信息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证券部撰稿或初审后交董事会秘书审核[41] - 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手续后可公开披露除特定决议公告外的临时报告[41] 公告后续处理 - 证券部在临时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公告文稿送所有董事,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事项抄告相关单位[42] 信息保存与保密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的传送、审核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44] -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知晓人对公司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6] 违规处罚与备案 - 对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公司董事会将视情况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6] - 依据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处分,董事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9] 报告备案与培训 - 公司定期或临时报告披露后,证券部应按规定报上交所或江苏证监局备案并供公众查阅[49] - 本制度的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并将年度培训情况报上交所备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