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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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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 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43.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572.97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 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已将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49,046.1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9,046.17万元 [2] - 募集资金净额77,572.97万元中,超募资金金额为28,526.80万元 [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2月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2021年4月使用8,000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8,000万元投资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4] - 2021年10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将无卤阻燃剂项目合并实施,总投入12,021.71万元 [5] 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358.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5.28% [5][6] - 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总额的30% [6] 相关审议程序 -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7] -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7]
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0,000,000股,发行价每股23.90元,募集资金总额71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73,892.62元后净额为648,326,107.38元,资金于2019年12月16日到位[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品利息收入0元,存款利息收入23,514.96元,支付项目款3,778,127.09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1]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国泰君安证券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2][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01,276.34元,分布在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华夏银行[3]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2025年支付尾款191.70万元和161.68万元[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超出承诺部分为利息收入[4] - 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5] 募投项目进展与效益 - 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累计投入24,646.25万元,达到预计效益[7] -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投入19,868.70万元,实际效益因客户转产节奏与原预测存在差异[7][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7,217.66万元,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继续投入[7][8] 其他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5][6][7]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法规要求,无违规情形[7]
圣泉集团: 圣泉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46亿元,发行8106万股,每股发行价24.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8.40亿元 [1]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75亿元,发行6225.22万股,发行价14.06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8.70亿元 [7][8]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设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齐鲁银行、光大银行等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 [2][3][4][5] - 2023年变更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并重新签署监管协议 [4]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2] 募集资金使用与变更 - 2021年IPO募集资金初始投向包括酚醛复合材料扩产、陶瓷过滤器改造等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8.46亿元 [1][19] - 2023年3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陶瓷过滤器项目1.27亿元转投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总投资1.61亿元) [9] - 2024年4月将"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计划投资1.46亿元 [11] - 2025年2月再次变更募投方向:将总部科创中心项目调整为"先进材料创新基地",并整合两个项目结余资金2134.32万元投入 [12]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1年IPO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8.40亿元,剩余1.72亿元未使用 [16][19] - 2022年定增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债 [8][16] - 酚醛复合材料扩产项目累计投入9.21亿元,铸造用陶瓷过滤器项目投入1.27亿元 [19]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情况 - 2021-2025年期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规模0.8-3.6亿元,累计归还超10亿元 [13][14][15] - 2025年6月末仍有1.8亿元临时补流资金未归还 [15] 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 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2022-2025年6月累计实现效益3167万元 [21] - 其他项目因建设期或性质特殊未披露具体效益数据 [22]
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并确保资金安全,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制度适用于股权性质证券募集资金管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定义为实际募集净额超计划金额部分[2]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承诺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投向,并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3] - 资金到账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专户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提供、大额支取通知等条款[3]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两周内重签新协议并公告[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买卖类公司,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4][5] - 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流程,部门申请后经财务、证券事务审核方可付款[7] - 特定事项如置换自筹资金、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变更用途等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同意[8]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10]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基本信息、使用情况、产品安全性等内容[11]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影响原投资计划[12] 募投项目实施与变更 - 募投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实施,完成后需多部门验收,重大变化需及时报告[13][14][15] - 项目出现市场环境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6] - 变更募投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并公告,新项目应聚焦主业且避免同业竞争[17][19][20] 节余资金与超募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22] - 超募资金应明确使用计划,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13]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财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并报告[26]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7] - 保荐人需持续督导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28][18]
热威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文件送达,由董事长楼冠良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规要求,内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2] - 未发现参与编制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报告全文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1][2]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 [2]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确认资金管理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无违规情形 [2] - 同意以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董事长办理开户及监管协议签署 [3][4] 关联交易事项 - 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认为交易符合经营需求,定价公平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3] - 关联独立董事胡春荣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核查意见,最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1票回避 [3]
热威股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10,000股,发行价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2,42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0.40万元后净额为80,562.70万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80,562.70万元中已累计投入项目39,625.41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00.0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266.92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新增项目投入3,306.92万元,主要投向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1,924.38万元)、新能源汽车加热器项目(938.05万元)及研发中心升级(444.49万元) [6] - 累计项目投入进度:电热元件项目59.28%、新能源汽车项目37.03%、研发中心58.48%,均未达计划进度 [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超12个月 [4] - 20,273.32万元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年化收益率2.90% [4] 募集资金管理 - 设立6个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17,230.89万元,存放于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 [3] - 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覆盖境内及泰国子公司账户 [2] - 2023年使用23,390.0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3] 超募资金使用 -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分两次实施(2023年1,350万元、2024年1,350万元) [5] - 剩余超募资金1,889.38万元尚未使用 [6] 募投项目调整 - 新增浙江省江山市作为新能源汽车加热器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 [5]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或对外转让情况 [5]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750,000张 募集资金总额13.7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号)[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2025年5月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将可转债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57亿元(含利息收入)用途变更为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2] - 变更后资金通过向控股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方式实施[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 公司及防城港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 专户具体信息:新疆众和账户开设于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 防城港公司账户开设于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均专项用于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及防城港公司(甲方)、交通银行两地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丙方)[4] - 专户余额披露:截至2025年8月14日 新疆众和专户余额3.58亿元 防城港公司专户余额0元[4] - 资金用途严格限定为向防城港公司实缴出资 用于广西防城港港口生态铝产业链项目建设[4]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但需符合募集说明书及监管要求 存单不得质押[5] - 保荐机构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查询资料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6] - 银行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拒绝配合调查时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7]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等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2]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使用效益 [3]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 维护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 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7] - 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专户信息、资金支取预警机制及监管职责等具体条款 [8]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需向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若提前终止需在两周内重新签订协议 [3][4] - 保荐人发现资金管理违规时需督促整改并报告交易所 [9] 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使用需由部门申请并按审批流程办理 若计划受阻需及时报告交易所 [10] - 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并披露调整计划或履行变更程序 [11] - 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提供关联方使用 [12]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需发表意见 并披露延期原因及后续计划 [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操作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 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5]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包括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及风控措施等 [16]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且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7]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及保荐人意见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时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100万元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19]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净额5%可免程序 [20]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及保荐人意见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情形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 [21]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防范风险 [22] - 变更需及时公告 包括原因、新项目计划及审批情况等 若涉及关联交易需履行额外程序 [23] 监督与责任机制 - 财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 [26][28] - 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 [29] - 违规使用资金导致损失时 公司可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涉嫌违法将移交管理部门处理 [30][31] 附则与生效 - 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的项目 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规为准 [32][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原制度同时废止 [36][37]
宁波精达: 宁波精达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20: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1] - 实际发行普通股32,258,064股 发行价格5.5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7.12元[1] - 扣除承销费用1,000,000元后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178,999,997.12元[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178,999,997.12元[3] - 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4,972.22元 期末专户余额为4,972.22元[3]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收购无锡微研100%股份的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4][6] 资金支付明细 - 支付高昇投资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10,903,916.90元[7] - 支付WEALTH FUSION INVESTMENTS LIMITED股权转让款143,608,983.10元[7] - 支付无锡微研和兴投资等其余交易方股权转让款合计24,487,097.12元[7]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在浦发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4] - 与银行及民生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4] -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未发现违规操作情形[4][8] 项目执行情况 - 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 资金使用进度达100%[10] - 不存在项目变更 先期投入置换或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7][8] - 募集资金专户将因资金使用完毕而终止[8]
聚灿光电: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8 20:15
公司财务操作 - 聚灿光电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将2亿元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 该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