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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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吉祥: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Meiyan Jixiang Hydropower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1994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注册于广东省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 公司于199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814.87万元 总股本为1,898,148,679股 [4][20]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 [4]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是按照国际化股份公司模式运作 通过先进科学的管理促进各行业全面发展 为股东提供满意收益并服务社会 [5]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力生产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制造业 自有资金投资活动 商业物资供销 合同能源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 测绘服务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城市规划设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技术开发与转让 供电业务及发电输电配电业务 [6]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发行3130万股 占发行普通股总数48.6% [7] -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6440万股 当前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98,148,679股 [7][20]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每股发行条件价格相同 [16] - 股份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经股东会决议可转换面额股与无面额股 [17] - 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8]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累计财务资助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21] - 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份 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时不得行使表决权并需及时处分 [2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组织 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立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人员 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 [5] - 公司治理包含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及经营层 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5]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 [41][10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参会表决 监督建议 股份转让 查阅文件 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33]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金 不得退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义务 [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36] 重大事项决策 - 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22]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23]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 员工持股计划 异议股东收购 可转换债券转换 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回购股份 [24] -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41]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应建立完善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4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19] - 公司应依法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代持公司股票 [21]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 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等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 [11] -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每届任期3年 可连聘连任 对董事会负责 [130][133]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1]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的董事组成 包括适当比例的独立董事 董事任期3年且可连选连任[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和副董事长若干名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 签署有价证券 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等核心职能[3] - 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ESG委员会 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3]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拟订重大收购方案 决定对外投资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关联交易等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的决策权[5] - 董事会负责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与奖惩事项[5] - 董事会具有向股东会提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并监督其职责履行的管理职能[5] 会议召集与提案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需在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天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6][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董事联名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总经理提议均可触发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9] - 提案需在定期会议10日前或临时会议5日前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提案需符合关联性 合法性 确定性 准确性四项审核原则[10] 议事程序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 记名投票或电子通信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11][12] - 关联关系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即可形成决议 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董事姓名 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信息披露与规则效力 - 董事会决议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 公告内容需送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审查 并通过指定报刊和交易所网站披露[14]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5]
华安鑫创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多项议案通过,聚焦公司发展与治理
新浪财经· 2025-08-27 19:04
核心观点 - 华安鑫创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包括半年度报告 经营范围调整 治理制度修订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体现公司在经营管理 资金使用及制度建设方面的积极举措 [1][2] 半年度报告与募集资金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合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如实反映募集资金上半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经营范围与章程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拟增加经营范围 同时根据最新法规不再设置监事会 相关事宜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将修订完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治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 涉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订 [2] - 部分管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升管理水平 [2]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同意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 - 相关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后续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值得关注 [2]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新版章程发布,明确多项重要规定
新浪财经· 2025-08-27 19:03
公司基本情况 -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 由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 [1] - 公司于1998年10月获批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并于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5599919亿元 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1]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秉持"质量第一 用户至上 不断求新"的经营理念 [1] - 经营范围涵盖内燃机 农业装备 工程机械等多个领域 [1] - 包括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435,599,919股 均为普通股 [1] - 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增加资本 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 [1] - 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需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 [1] -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 但发起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转让股份时受到一定限制 [1]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2]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 参加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等多项权利 [2]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公司设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2]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召集股东会会议 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 [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行使主持和召集股东会会议等职权 [2] 章程修订意义 - 2025年版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行为 经营宗旨 股份管理 股东和股东会 董事会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2] - 新版章程将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行为 保障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 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梦洁股份今年上半年增利不增收 董事陈洁提出六大问题,公司逐一回应质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19:0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收同比下降14.83%至7.34亿元[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6.27%至2541.50万元[1][2] - 扣非净利润增幅达53.4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增124.75%至7881.88万元[2]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5.45%[2] 董事质疑与公司回应 - 董事陈洁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投反对票 质疑审议程序 治理结构 财务数据等六大问题[1][2][4] - 质疑成本费用持续降低的合理性 特别是销售费用削减不影响销量的矛盾[2] - 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长1351.18万元至3205.29万元 公司解释为部分原材料备货[2][3] - 存货周转天数2024年为266.43天 远超同行 被质疑存在滞销或存货跌价准备低估[2] - 公司回应通过优化渠道结构 压缩低盈利渠道投入 严控广宣及变动费用实现成本管控[3] - 公司解释存货周转天数上升因销售未达预期及为下半年备货[3] 公司治理争议 - 董事指出审议程序不规范 半年度报告版本与提交董事版本不一致[4] - 公司回应称仅对材料格式优化 未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修订[4] - 治理结构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调整 长沙金森推荐6名董事全部当选但协议约定为7人董事会[5] - 长沙金森已支付股权转让款但治理结构未完全按协议执行[5] 资金合规性问题 - 叶艺峰欠款6000多万元事项已仲裁立案 子公司大方睡眠向泉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6] - 董事质疑公司未实质性追讨 且未能提供相关借贷协议[6] - 公司采取扣发叶艺峰分红款及薪酬抵扣还款 并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启动仲裁程序[6] - 泉州仲裁委员会已立案审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025]泉仲字291号[6]
京华激光: 京华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2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结果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 - 确认半年度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 真实反映经营财务状况 [1] - 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合法 未发现编制审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监事会全票同意取消监事会设置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2] - 同意对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晨丰科技: 晨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2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在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 其中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1]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结果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 - 半年报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半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议案获得通过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 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 [2] - 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免去马德明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齐海余监事职务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信息披露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告编号为2025-064 [2]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详见公告编号2025-065 [2]
中研股份: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2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以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 [2] - 与取消监事会配套 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治理结构变更议案 [2][3] 半年度财务及运营状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被认为编制程序合规且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监事会确认符合监管规则 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且与披露一致 [3][4] - 募集资金使用未出现违规情形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募投项目调整 - 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及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将延期 [4] -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将变更实施方式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质量 [4] - 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29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规范高效运作 最大限度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 [2]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 行使监事会职权 [2] 委员会组成与成员要求 - 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且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2] - 成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董事会任命 [2] - 成员需独立于日常经营管理 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 [3] 职责权限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2] -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 [3][8] - 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3] 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职责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 特别关注非审计服务的影响 [4] -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讨论审计范围 计划和方法 [5]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 遵守行业规范 [5]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职责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5] - 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提交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 [5] - 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单位关系 [5] 财务报告审阅职责 - 审阅财务报告 对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6] -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包括会计差错调整 政策变更等 [6] - 特别关注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6] 内部控制评估职责 -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 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沟通问题与改进方法 [6]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 [6] 会议机制与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9] - 委员需亲自出席或提交书面意见报告 [9] - 会议可邀请董事 高管 外部审计代表等列席 [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1] - 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需及时披露 [11]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意见时需披露并说明理由 [11] 日常管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11]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1]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29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5] 委员任期与职责要求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6] -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书面意见报告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委员会应建议董事会撤换 [7] - 委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须予以回避 [20]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程序及任职资格审核 [8]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 - 对董事会未采纳的建议 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8] 提名决策程序 - 通过公司内部 控股参股企业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 [12] - 需搜集初选人职业 学历 工作经历及兼职等详细信息 [12] - 须征求被提名人意愿 不得将不愿接受提名者作为人选 [12] - 股东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前 须先由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3] 会议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 可提交书面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代为陈述 [16] - 表决方式可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19] - 会议记录需明确记载委员意见 出席人员需签字确认 [21] 外部支持与保密义务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18]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公司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24] 附则与生效条款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工作细则 [27] -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