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搜索文档
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6:54
公司处罚概况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1]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4] - 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 [6] 违法事实详情:信息披露违规 -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2] - 2020年累计资金占用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 [2] - 资金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2] 违法事实详情: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增成本费用及虚增收入 [3]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比15.79% [3]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比0.91% [3] 相关责任人员处罚 -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5][6] - 赵积清组织、实施并指使了资金占用及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5] - 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巧云、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5][6]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分别被处以60万元和80万元罚款 [6] 公司基本信息与市场表现 - 公司全称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7] - 公司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并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 - 截至1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7]
股市必读:ST惠伦(300460)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62.08万元
搜狐财经· 2026-01-13 01:48
股价与交易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12日收盘,ST惠伦股价报收于9.02元,单日上涨10.27% [1] - 当日换手率为11.33%,成交量为31.81万手,成交额达2.82亿元 [1] - 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62.0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62.6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499.42万元 [1][2] 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0年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公司在2021年、2022年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费用,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处罚结果与公司回应 - 监管机构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亦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合计罚款700万元 [1][2] - 公司表示已归还占用资金,生产经营正常 [1] - 公司表示该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ST惠伦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1140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0:05
行政处罚概况 - ST惠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违法事实详情 -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 [4] - 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及调节利润 [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 [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6] 公司所受处罚 - 广东证监局对ST惠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7]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与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8][9]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8][9]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9]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9] 公司背景与现状 - ST惠伦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 [9] - 公司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 [9] - 截至1月12日收盘,ST惠伦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10] 关键市场数据(截至1月12日) - 股价当日振幅14.79%,换手率11.33%,成交额2.82亿元 [11] - 公司总股本2.81亿股,流通股2.81亿股 [11] - 公司市净率为4.54,每股净资产1.99元 [11] - 公司市盈率为亏损状态,每股收益为-0.95元 [11]
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0:02
行政处罚概况 - ST惠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违法事实详情 - 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4][5] - 2020年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5] - 2020年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 [5] - 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增成本费用及虚增收入 [4][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 [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5] 公司处罚结果 - 广东证监局对ST惠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6] 相关人员处罚结果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7][8][9]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以及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8][9]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9] - 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9]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9] - 公司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 [9] -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9] - 公司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 - 截至1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为9.02元/股,总市值为25.33亿元 [10]
300460,重磅罚单!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00:02
行政处罚概况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处罚1140万元 [2]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7] 违法事实一: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 2020年,公司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4] -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 [4] - 该资金占用事项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4] 违法事实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2021年及2022年,公司存在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 [5][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比15.79% [6]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比0.91% [6]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积清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8][9][10]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9][10] - 时任总经理韩继玲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姜健伟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0]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承诺将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 [10] - 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贴装石英晶体谐振器、振荡器、热敏电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 [10] - 公司于2025年1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0] 市场数据(截至1月12日收盘) - 股价报收9.02元/股,总市值25.33亿元 [11] - 当日股价振幅达14.79%,换手率11.33%,成交额2.82亿元 [12] - 公司动态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及市盈率(TTM)均为亏损状态,市净率为4.54 [12]
信披“蹭热点”,合规是底线
北京商报· 2026-01-12 23:26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层正持续强化对上市公司热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监管与打击力度 旨在维护资本市场诚信基础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不合规的热点信披行为会扭曲资源配置并放大投资风险 [1][2] 热点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态势与市场背景 - 注册制全面深化改革以来 监管层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证监会加大立案调查力度以形成有力震慑 交易所通过问询函等方式要求公司澄清热点表述 [1] - 在A股慢牛趋势形成且成交量持续保持历史高位的当下 热点题材交投活跃 这放大了赚钱效应但也提升了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1] - 每当新技术或新概念兴起 总有一些公司试图通过模糊性陈述、选择性披露或夸大性宣传制造与热点的关联性以刺激股价 这些行为动摇了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 [1] 热点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形式与危害 - 最常见的形式是“蹭热点” 即公司通过公告、互动易平台或媒体采访暗示自身业务与市场热点存在关联 但实际关联度极低 [2] - 另一种形式是选择性披露 即公司在披露热点信息时只强调积极因素 回避或淡化风险与不确定性 在被监管追问后才被动披露更多风险信息 [2] - 更隐蔽的形式是“重大遗漏” 即公司在发布热点相关公告时遗漏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关键信息 对热点话题持模棱两可的态度 加剧股价投机波动风险 [2] - 不合规的热点信披会严重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 人为放大投资风险 并容易导致过度投机炒作 破坏市场价值发现机制 导致资源配置扭曲 长期可能削弱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 违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不合规的热点信披对上市公司自身也是“损人不利己” 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 信息披露监管日益严格 违法违规成本显著提高 [3] - 一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仅会导致公司股价暴跌 还可能引发投资者集体诉讼 [3] - 近期案例显示 天普股份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价应声“一”字跌停 亚辉龙、英集芯也因热点信披相关问题遭到监管层关注 [1] 合规信息披露的要求 - 上市公司做到热点信披合规并不难 核心是能够及时完整地讲真话 [4]
ST惠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披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浪财经· 2026-01-12 19:46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 - 2020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 期末余额2663万元[1] -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存在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的行为[1] 监管处罚决定 - 广东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300万元罚款[1] - 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相关人员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6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1] 事件影响评估 - 经认定 此次信息披露违规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1]
8项违规!韩城城投及高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中国经营报· 2026-01-12 14:43
监管处罚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 信息披露违规 -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被执行情况: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发生16起事项,合计涉案金额达28.98亿元 [2] - 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情况:2021年5月,公司持有的韩城市象山科教文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7亿元股权被法院冻结 [2] - 未及时披露失信被执行人情况: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公司因3起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 未及时披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情况:2021年11月,公司收到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 [2] 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 违规转借募集资金:2020年12月16日,将20韩城03债券2.11亿元募集资金转借至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19.36% [3] -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20韩城03募集资金:2021年11月,将1.81亿元用于偿还不符合约定的其他债务,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16.61% [3] -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20韩城04募集资金: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将1012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3.49%;2022年7月,又将501万元用于偿还不符合约定的有息债务,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1.73% [3]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19韩城01募集资金专户在资金到账前留存自有资金,其中重庆银行专户留存6473.92元、长安银行专户留存5000万元 [3] - 违规将募集资金从专户划转至一般户:20韩城03有3.07亿元被划转 [4];20韩城04有1.84亿元被划转 [5] - 未在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和使用情况:2019年至2022年披露的多期定期报告存在此问题 [5]
上交所“零容忍”打击违规行为
上海证券报· 2026-01-12 02:49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显著强化了监管力度,通过严肃问责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加大违规惩戒力度以及严惩各类市场乱象,旨在压实主体责任、提升违规成本并维护市场秩序,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1][2][3] 对“关键少数”的问责与追责 - 2025年处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1人次,并对其中42人次采取公开认定或“冷淡对待”措施,同比增加45% [1] - 全面压实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职责,全年处理董秘160余人次 [1] - 全年追责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等共计830余人次 [1] - 精准追责独立董事失职,例如对退市龙宇时任独立董事何晓云因公司2019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增收入利润、未披露关联资金占用等问题予以公开谴责 [1] 加大违规惩戒力度与使用“重型”手段 - 2025年公开谴责董监高及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55单,占比近50%,连续两年增长 [2] - 对主导实施巨额资金占用的12家(人)次控股股东、实控人叠加适用公开认定、暂不受理等“资格罚”,涉及公司包括*ST华微、退市龙宇、ST东时等 [2] - 以ST东时为例,其控股股东通过融资租赁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占用资金,截至2024年11月底余额约2.2亿元;公司2021年及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资金往来,涉及金额分别为1.28亿元和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和8.25%,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1月23日被公开谴责 [2] 严惩市场乱象以维护秩序 - 2025年从严从快打击收购披露不实、承诺不履行等市场乱象苗头,例如对*ST星农在E互动发布模糊收购意向、*ST华嵘收购人延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行为作出监管警示 [3] - 以*ST华嵘为例,收购方海南伯程及其实际控制人林木顺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交易作价约4.5亿元)后,未按规定在3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聘请财务顾问,于2025年8月19日被监管警示;后因控制权转让终止,于2026年1月6日再次被监管警示 [3] - 对*ST新潮收购方汇能海投、闻泰科技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或规避要约收购义务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 [4] - 对12名业绩承诺“有诺不践”的交易对方予以纪律处分,并督促公司积极维权 [4] 具体违规案例细节 - *ST新潮案例中,收购方汇能海投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不准确,关联方盛邦科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具有误导性,相关方及责任人郭建军、李永珍等于2025年3月19日被公开谴责 [5] - 闻泰科技案例中,实际控制人张学政及其一致行动人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相关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依法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减持股份未按规定预先披露且超比例限制,相关方于2025年3月21日被公开谴责 [5]
严监管、促整改、净生态 上交所“零容忍”打击违规行为
上海证券报· 2026-01-12 02:47
上交所2025年监管行动与纪律处分总结 - 2025年上交所聚焦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以“零容忍”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保障投资者权益 [1] - 全年各监管领域作出纪律处分270余单,对违规交易采取监管措施330余次 [1] 对财务造假的严厉打击与立体追责 - 对财务造假恶性违规事件重拳出击,2025年依规对23起违规事项顶格作出公开谴责 [2] - 对严重财务造假公司坚决予以退市,2025年以来已有退市吴中等6家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 坚持“退市不免责”,对退市未来等9家已退市公司上市期间造假行为“一追到底”,实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退市决定“三箭齐发” [2] - 对未触及退市情形的财务造假实现惩治全覆盖,2025年全年对14家财务造假公司股票依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处理) [3] - 推动对退市锦港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并追究刑事责任,实现对财务造假行为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三位一体惩处 [3] 对“关键少数”的严肃问责与责任压实 - 2025年处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1人次,并公开认定、“冷淡对待”42人次,同比增加45% [4] - 全面压实董事会秘书信披职责,处理董秘160余人次 [4] - 2025年全年追责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等830余人次 [4] - 精准追责独立董事失职,对退市龙宇、退市易连两家公司独立董事未对会计师提示问题保持应尽注意义务予以公开谴责 [4] - 2025年公开谴责董监高和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55单,占比近50%,连续两年呈增长态势 [5] - 对*ST华微、退市龙宇、ST东时等主导实施巨额资金占用的12家(人)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叠加适用公开认定、暂不受理“资格罚” [5] 对市场乱象的严惩与违规成本提升 - 从严从快打击收购披露不实、承诺不履行等市场乱象苗头,例如对*ST星农在E互动发布模糊收购意向、*ST华嵘收购人延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违规作出监管警示 [6] - 对*ST新潮收购方汇能海投、闻泰科技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或规避要约收购义务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 [7] - 对12名业绩承诺“有诺不践”的交易对方予以纪律处分,并督促公司积极维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