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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24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 公司存在错误计入无形资产的问题,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 [1] - 2023年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在未发生实物流转且控制权未转移的情况下确认医疗器械销售收入,并发生期后退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四项 [1] - 2023年子公司成都远泓矿泉水有限公司将少量销售费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响业绩考核测算精准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 [2] - 公司未建立大额非主业支出内控制度,导致2021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子公司西藏康域财务经理同时兼任客户财务负责人,人员管理不规范,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五条、第三十六条 [2] 相关责任人及处罚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控人黄明良对会计核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 [3] -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对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负有责任 [3] - 公司副总裁、华神钢构董事长宋钢对华神钢构内控执行问题负有责任 [3] - 四川证监局对黄明良、李俊、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3]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3] - 公司表示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工作 [4]
重要信息延迟披露一年有余 瀚川智能实控人遭通报批评
中国经营报· 2025-05-20 13:14
公司控制权风险 - 瀚川智能实控人蔡昌蔚延迟一年多未通知上市公司关于股权质押合同及违约情形,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 [2][3] - 监管部门对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交易所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4] - 股权质押合同触发违约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或实控人变更,属于应立即披露的情形 [4] 股权质押详情 - 2023年7月7日,蔡昌蔚将所持瀚川投资52.43%股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8%,占公司总股本14.64% [3] - 瀚川投资同时质押瀚川智能1313.43万股股票给华能贵诚信托,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6.74%,占公司总股本7.47% [3] - 因2024年上半年亏损,触发合同加速到期条款和违约情形,华能贵诚信托有权要求立即清偿债务并办理股份质押登记 [3][7] 融资及资金用途 - 蔡昌蔚通过质押瀚川投资52.43%股权融资2.2亿元,期限12个月,用于增持股权、偿还借款、对外投资等 [6] - 资金具体用途包括增持瀚川投资股权约9000万元、偿还个人借款5400万元、对外投资3000万元等 [6] - 融资增信手段包括瀚川投资质押瀚川智能股票及陈雄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 违约及潜在影响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触发违约,华能贵诚信托有权宣布投资期限提前终止 [7] - 蔡昌蔚部分到期本息未按时偿还,已触及违约情形 [7] - 若质押股权及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控人变更风险 [7] 公司回应 - 公司表示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提高规范意识 [5] - 截至发稿,公司未就相关事项回复记者采访 [8]
易成新能信披不准诚信缺失4高管被警示 产品持续跌价扣非5年亏9.36亿
长江商报· 2025-05-20 07:25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涉及两处信披不准确行为:重大资产重组会计差错更正和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 [1][2] - 4位高管被认定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包括董事长杜永红、总经理李欣平、财务总监王尚锋、董事会秘书常兴华 [3] - 公司连续三年因信披问题收到监管措施 涉及高管违规减持、子公司业绩承诺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 [4] 财务表现 - 公司近5年净利润累计亏损5.35亿元 扣非净利润累计亏损9.36亿元 [1][5] - 2024年营业收入34.22亿元同比下降65.38% 净利润亏损8.51亿元同比下降1948.20% 扣非净利润亏损9.47亿元同比下降15588.43% [6] - 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90亿元 影响归母净利润减少3.12亿元 [7] - 2025年一季度业绩有所回暖 营业收入9.69亿元同比增长9.50% 净利润亏损4802.84万元同比收窄 [8] 业务情况 - 主营业务受石墨电极产品价格下跌影响 利润空间大幅压缩 [1][7] - 已出售亏损的平煤隆基光伏电池片业务 未来业绩不受其波动影响 [7] - 部分业务板块表现亮眼:青海天蓝二期项目满产满销 易成阳光产品A品率95%以上 开封时代全钒液流储能电站效率提升至70%成本降40% 南阳天成建成负极材料全流程生产线 [8] 行业影响 - 光伏电池片技术更新迭代导致相关业务亏损 [7] - 石墨电极产品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价格持续下跌 [1][7]
ST华微、ST龙宇涉巨额资金占用且信披违规广济药业、祥源文旅涉信披违规且被查和被罚
新浪财经· 2025-05-20 07:21
监管动态 - 法治化进程进入"严监管、强震慑"阶段,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资金占用等行为面临"零容忍"监管框架 [1] - 近期ST龙宇、ST华微、广济药业、祥源文旅等上市企业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查,导致投资者损失 [1] ST龙宇违规详情 - 因涉嫌信披违规于2024年12月16日被证监会立案 [2] - 2023年8月现场检查发现两大问题:未披露大额关联交易(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部分贸易业务缺乏商业实质导致财报虚假记载 [2]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累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9.18亿元,已归还5000万元,剩余8.68亿元未清偿 [2] - 2023年审计机构对财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否定,导致股票"披星戴帽" [2] ST华微违规详情 - 2024年5月16日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4] - 自查发现14.35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往来缺乏商业实质(流出81.39亿元,流入68.52亿元) [4] - 资金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可能违反证券法 [4] 广济药业违规详情 - 2024年10月26日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5] - 2023年因会计差错被湖北证监局警示,涉及子公司济康药业收入核算方法调整(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导致多期财报数据不准确 [6] - 2023年11月公司及三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6] 祥源文旅违规详情 -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及实控人俞发祥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6] - 具体违规细节未披露,监管部门将全面核查信息披露合规性 [7] 投资者索赔条件 - ST龙宇: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买入且2024年4月29日后卖出/持有,或2024年12月16日前买入且12月17日后卖出/持有 [3] - ST华微:2016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买入且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持有 [4] - 广济药业:2024年10月25日前买入且10月26日后卖出/持有 [6] - 祥源文旅:2024年10月18日前买入且10月19日后卖出/持有 [7]
每周股票复盘:*ST苏吴(600200)连续三日跌幅超12%,董事长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搜狐财经· 2025-05-17 01:27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ST苏吴报收于2.31元,较上周的2.71元下跌14.76% [1] - 5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2.84元,5月16日盘中最低价报2.26元,触及近一年最低点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16.45亿元,在化学制药板块市值排名148/151,两市A股市值排名5022/5147 [1] 交易信息 - 因ST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登上龙虎榜,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1] 公司治理 - 董事长钱群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24%股份,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94.48%,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 [1]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1]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 2024年度期间存在关联方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1] 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1] - 5月13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1]
瀚川智能信披违规 遭遇业绩恶化与高管动荡双重考验
新浪证券· 2025-05-16 17:36
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股权质押及风险事项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1] - 2023年7月实控人蔡昌蔚质押控股股东52.43%股权,同时瀚川投资质押1313.43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7.47%) [2] - 2024年8月半年报净利润为负触发质押加速到期条款,但迟至2025年2月才披露,严重违反"立即披露"规定 [2] 信披机制缺陷 - 选择性披露:2024年12月股权冻结事项拖延至2025年2月才披露 [3] - 风险提示滞后:半年报净利润亏损未同步提示控制权风险 [3] - 内控失效:实控人离婚纠纷等重大事项以"个人隐私"为由未主动披露 [3] - 2023-2025年累计收到监管函件5次,涉及定增募投、资产减值等多领域 [3] 经营业绩恶化 - 2024年营收4.74亿元同比降64.61%,仅为2023年峰值(13.39亿元)的35% [4] - 新能源业务收入归零,汽车装备业务收入同比降72% [4] - 2024年归母净利润-11.03亿元,亏损增幅达1205%,创上市最大亏损 [4] - 资产减值损失6.38亿元(存货跌价3.2亿元、商誉减值1.8亿元)占亏损额58% [4] 财务与治理风险 - 资产负债率攀升至78.46%,流动比率0.89,短期借款4.2亿元远超货币资金0.8亿元 [4] - 2023年起高管频繁变动,2024年11月财务总监因"能力不足"被免职 [4]
破发亏损股瀚川智能实控人收警示函 两度募资共16.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5-16 14:29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瀚川智能(688022.SH)昨晚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实控人收到江苏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瀚川智能于2025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蔡昌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67号)(以 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3年7月7日,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将其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52.43%股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 托),占蔡昌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8%,占公司总股本14.64%。同时,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 托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瀚川智能1,313.43万股股票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26.74%,占公司总股本7.47%,并约定若发生债务违约行为,华能贵诚信托有权随时自行办理公司股 份质押登记手续。2024年8月29日,瀚川智能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净利润为负值,触发你们与华能贵 诚信托之间合同约定的加速到期条款和违约情形,即华能贵诚信托此时有权按 ...
ST华通:因信息披露不准确等,浙江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快讯· 2025-05-12 17:51
ST华通(002602)5月12日公告,公司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司2018- 2022年年度报告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 2021年年度报告及业绩承诺说明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严正山、 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邵恒、总经理谢斐、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郦冰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 一锋、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宓、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未按期披露年报及一季报 紫天科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犀牛财经· 2025-05-12 10:28
公司违规与监管调查 - 紫天科技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5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 - 公司原计划4月23日披露财报,但截至4月30日法定期限截止仍未披露,主要原因是未聘请年审会计师[4] - 亚泰国际4月14日发函表明,因紫天科技未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且拖欠2023年度审计费用,终止2024年年审合作洽谈[4] 历史财务问题与监管记录 - 公司2024年3月董事会通过续聘亚泰国际为审计机构的提案,但直至2025年4月仍未落实签约[5] - 2025年2月14日福建证监局出具《决定书》,指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要求30日内更正并重新审计[5] - 2024年9月6日公司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案件仍在进行中[5] 股票停牌与退市风险 -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自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3月17日)起停牌[5] - 5月6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两个月[6] - 若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报告,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此后两个月内仍无符合要求的年报,深交所可能终止其上市[6]
向信披“空头支票”亮红牌
经济日报· 2025-05-12 05:54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郑某某投资损失合计78.35万 元。 诚信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直接关系着投资者信心与市场秩序的稳定。此案的宣判是资本市 场诚信建设的重要标志,意味着资本市场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忽悠式"增 持、回购等问题提供了可操作的追责范本,将让违规违法者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人无信则不立,在资本市场也一样。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方,上市公司和董监高都应当恪守诚信原则, 切实履行公开承诺,维护市场公信力。当每一份承诺都被敬畏,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加速形 成,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才能真正提升,优质的上市公司才能获得与其价值相匹配的市场认可。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增持股份,本是通过实际行动传递对公司长期价值和发展 前景的信心,从而提振市场预期、促进公司价值合理回归的有效举措。然而,若此类信披被怀有不良用 心的董监高所利用,误导市场和投资者,不仅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可能涉嫌操纵市场或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