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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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上海证券报》发布通知 [2] - 会议通知明确载明召开时间(2025年6月5日15:00)、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现场+网络投票)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表决权股份73,886,034股,占总股本47.5243% [4]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9,410,010股,占总股本6.0526%,身份由上交所系统验证 [4] - 其他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律师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独立董事,第一项获82,165,122股同意(占比98.6423%),中小股东同意比例74.9565% [5] - 第二项获82,199,124股同意(占比98.6831%),中小股东同意比例76.4066% [5]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后公布 [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第四届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议程与公告完全一致 [3] - 表决程序遵循累积投票制规则,计票监票流程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5]
柏诚股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03 18:29
累积投票制总则 - 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股东会投票[1] - 累积投票制下 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 投票权数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1] - 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董事 不适用于职工董事[1]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需事先征得被提名人同意[2] - 被提名人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个人资料 包括年龄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及是否存任职资格瑕疵等信息[2] - 董事会需审核被提名人任职资格 符合资格者成为正式候选人 候选人需书面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履行董事职责[3]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 实行差额选举[3] 投票与当选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 投票权数按持股数乘以待选相应类别董事人数计算 选票不能跨类别使用[4] - 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的票数 按得票数优先顺序确定当选[5]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但超过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 缺额可在下次股东会补选 若不足三分之二则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补选[5] - 若票数相同导致无法决定当选者 需对相同票数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若仍无法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6] - 股东会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 制备专用选票并解释填写方法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投票 也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操作[6][7]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新增法规冲突则以新规为准[7] - 细则中"超过"不含本数 "以上"含本数 由董事会拟定解释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7]
岩山科技: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3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 [1]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行使投票权 [1] - 除仅有一名候选人的情况外,董事选举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且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表决 [1][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2] - 提名委员会需审查被提名人(除职工代表董事外)的任职资格并出具明确意见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需提前披露并报送交易所,交易所可提出异议且公司不得提交异议候选人至股东会 [2] - 董事候选人需提供任职条件书面说明,承诺资料真实并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提名人需核实被提名人背景及独立性 [4] 选举及投票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分别计算(股份总数×应选人数)且投票权仅限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5] - 多轮选举需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投票权,选票仅设投票数项且不设反对/弃权选项 [5] - 股东投票需注明持股总数及投向各候选人的票数,总票数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且投票人数不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视为无效 [5] - 网络投票系统需确保股东使用票数不超过其总投票权 [6]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票数需不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0% [6] - 当选人数不足时:若达到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则缺额下次补选,否则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两个月内重新召开股东会 [6] 附则 - 股东会需对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以确保正确投票 [7]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且自股东会通过日起生效 [8]
芯朋微: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30 23:2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累积投票制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特别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1] - 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投票权=持有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2] - 适用于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 [1][4] 投票规则 - 股东投票权上限为持有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超限投票作废 [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7] - 独立董事选举中,投票权仅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8] - 非独立董事选举中,投票权仅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 董事当选原则 - 当选董事需获得至少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投票权 [10] - 若达标候选人超过应选人数,按得票数高低排序确定当选者 [11] - 最后两名得票相同且导致超额时,需对相同票数候选人重新选举 [12]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时,已达标者自动当选,剩余名额后续补选或原董事留任 [13] 其他规定 - 实施细则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以法律和章程为准 [14]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细则 [15] - 实施细则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16]
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30 22: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211会议室召开[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当日9:15-15:00[1] - 涉及融资融券等特殊账户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2] 审议议案分类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2] - 通过2025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及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议案[2] - 调整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及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2] - 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同步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3] - 重新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工程服务总协议》并调整关联交易上限[3] 累积投票议案 -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包含4名执行董事(李宜华/刘敬等)、2名非执行董事(刘长奎/胡未熹)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廷安等)[3] 股东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首次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平台(vote.sseinfo.com)操作[5] - 持多账户股东的表决权数量按全部账户持股总和计算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 - 累积投票制下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票数(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100票)[11] 会议参与及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 A股股东需在6月30日8:30-9:30完成现场登记[6]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件[6] - 中国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关联议案表决[4]
德才股份: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累积投票制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1] - 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2] - 董事范围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需分别选举以保证比例 [2] - 独立董事提名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2] - 提名人需提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需提交详细个人资料(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是否存在任职限制等) [3] - 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前书面承诺资料真实性并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需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 [3] 董事选举投票与当选规则 - 累积投票票数计算:股东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总表决票数 [3]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不可混用 [3] - 投票时需明确标注每名董事候选人所获票数,超额投票或选错候选人将导致选票无效 [4] - 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若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但超过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缺额可后续补选 [5] - 票数相同导致无法决定当选者时需进行第二轮选举,若仍无法满足董事会最低人数要求需在两个月内重新召开股东会 [5] 实施保障 - 股东会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规则,董事会需置备专用选票并由董事会秘书解释投票方式 [6] - 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6]
星环科技: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26
公司治理细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董事选举流程,特别强调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1][2] - 细则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同时需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2] 累积投票制实施规则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场景,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 [2][3] - 股东表决权计算公式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可集中投给单一候选人或分散投给多人 [2][13][1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需分开进行,投票权分别计算且不得交叉使用 [4][17] 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需额外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3][7][8]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资质并确保其公开声明独立性,公司须提前披露候选人完整资料供股东评估 [3][9][10][11] 投票有效性标准 - 股东投票数超过总表决权则无效,不足则差额视为弃权,候选人得票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 [4][16][18] - 若得票相同导致超额当选,需重新选举;三轮选举未达最低董事人数时,原任董事暂不离任直至补选完成 [5][19][20] 细则执行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新颁布法规冲突时以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生效 [6][22][23][24]
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2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5日14:0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8层会议室召开[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6月5日9:15-15:00[2]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借款议案、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续办等[2] - 累积投票议案涉及独立董事选举 候选人包括王春晖、陆银娣等4人[3] -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4] 股东参会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 A股股东代码600713[7] - 登记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8] - 登记时间为6月4日9:00-17:00 地点为公司战略与证券事务部[9] 投票规则说明 - 上证信息将提供智能短信提醒服务 支持一键投票功能[5] - 持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合并计算 以首次投票为准[6] - 累积投票制下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分配选举票数[12] 文件披露情况 - 议案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等程序审议[4] - 相关决议公告编号包括ls2025-036至ls2025-061等[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向[11]
联芸科技: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8 22:25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况 [1] - 实施细则明确累积投票的计算方法、投票规则及董事当选原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2] - 若首轮选举未达到法定票数要求,需进行第二轮或后续股东会补选,确保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适用于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 [1] - 选举结果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及结构要求 [1] 投票规则与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股东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但不得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2]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独立董事投票权=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非独立董事同理 [2] - 投票无效情形:实际投票数超过累积表决票数;有效情形下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2] 董事当选原则 - 候选人按得票数从高到低当选,得票需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 [2] - 若首轮选举后董事会成员不足三分之二,需进行第二轮或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补选 [3] 实施细则效力与修订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法律和章程为准并即时修订 [4]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经相同程序 [4]
尚纬股份: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21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14点00分 [1] -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1]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3]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代码603333)可参与 [5]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2] - **累积投票议案**:推举6名董事候选人(叶洪林、李瑞琪、张浔萦、刘宁、刘永林、杨国超)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宏、乔冰等),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4] -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 [4]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份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5]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权(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100票) [8][9] 会议登记与参会要求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6] - **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 -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12日9:00-11:00,可传真或信函登记 [6]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罗迪、周子琳,电话(0833)2595155,地址同召开地点 [7] - 现场会议时长半天,参会者需自理食宿交通费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