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监管

搜索文档
IPO要闻汇 | 瑞尔竞达再冲北交所,本周2只新股申购
财经网· 2025-05-19 15:30
IPO审核与注册进展 - 酉立智能北交所上市过会,主营光伏支架零部件,2024年营收7.29亿元(+10.84%),净利润9004.78万元(+15.19%),但增速较2023年下滑(营收增速51.96%→10.84%,净利润增速85.27%→15.19%),客户集中度高,前五大客户占比超9成,第一大客户NEXTracker毛利占比82.58% [2] - 瑞尔竞达北交所IPO获受理,主营高炉耐火材料,2024年营收4.67亿元(+1.9%),净利润0.85亿元(-8.04%),拟募资3.35亿元用于碳捕集及新材料项目,曾于2023年12月受理后主动撤单 [3] - 华电新能IPO注册获批,拟募资180亿元用于1516.55万千瓦风光项目,总资产超3650亿元,2024年上半年营收172.53亿元 [4] - 朗泰通科技主动撤单终止创业板IPO,主营锂/镍氢电池,2023年营收11.59亿元,净利润0.89亿元,原计划募资7.02亿元 [5] 新股申购与上市动态 - 本周2只新股上市:威高血净(发行价26.5元/股,首日涨56.25%至41.41元/股,成交11.5亿元)主营血液净化产品,2024年营收36.04亿元,净利润4.49亿元,募资缩水2.61亿元至10.9亿元;太力科技(发行价17.05元/股,首日涨218.48%至54.3元/股,成交9.15亿元)主营家居收纳,2024年营收10.2亿元,净利润0.88亿元 [6][7] - 下周2只新股申购:古麒绒材(发行价12.08元/股)主营羽绒产品,2024年营收9.67亿元(+16.42%),净利润1.68亿元(+38.11%),前五大客户占比65%;中策橡胶拟募资48.5亿元用于轮胎产能扩建,2024年净利润37.87亿元(+43.57%) [8][9] 政策与监管动向 - 广州出台政策支持养老产业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扩大融资,鼓励设立银发经济产业基金 [10][11] -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6月15日起实施,强化专款专用、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监管 [12] - 2024年证监会查处5起欺诈发行案件,包括对高德信罚款3270万元、华道生物罚款1150万元、恒大地产罚款41.75亿元并终身禁入实控人许某印 [13]
清溢光电: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22: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4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2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万元[4][5] - 扣除含税承销费、保荐费、持续督导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118940万元[5] - 公司从非募集资金账户转账90万元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以补足募集资金余额[5] - 扣除新增外部费用32906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0094万元[5]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5]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计划已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6]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6] 鉴证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1][3] - 鉴证报告仅供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1] - 鉴证结论认为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3] 管理层责任 - 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2] - 管理层保证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注册会计师责任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独立提出鉴证结论[2] -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鉴证工作,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3]
募资用途监管升级!超募资金禁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上交所规范运作指引同日落地
中国经营报· 2025-05-16 14:45
监管规则发布背景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进一步落实新《公司法》及证监会要求 [2] - 监管规则层级由指引提升至基础规则,显示监管重视程度提高 [3] 核心监管要求 - 强调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超募资金仅限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及回购注销,禁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4] - 从严监管资金用途变更,明确擅自变更的罚则,要求延期项目严格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5] -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允许上市公司在6个月内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并优化境外支付等特殊情形的置换流程 [5] 监管强化措施 - 实施更严格的资金账户监管,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确保专户管理和三方监管制度落实 [6] - 要求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与独董制度改革及新《公司法》衔接调整 [6] - 明确募投项目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评估论证,督促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5]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新规针对性解决超募资金滥用问题,如部分公司曾将资金用于短期债务而非核心竞争力项目 [4] - 通过规范资金用途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7] - 允许超募资金回购股票,利用社会公众股比例规则(上市后最低10%-25%)扩大回购空间 [7] - 投行人士建议允许超募资金认购网下战略配售基金,支持其他公司IPO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7] 资本市场发展导向 - 证监会2025年工作重点包括夯实制度基础、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投资者及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 [7] - 新规被视为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关键步骤,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 [7]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06 07:14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2] - 公司通过董事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 金融产品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与子公司、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及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4月24日为0万元 [4] - 专户仅用于"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 子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时,原则上应购买招商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购买其他机构产品需签署《金融产品四方监管协议》 [4] 保荐机构监督职责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权对公司和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5] - 公司和子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唐帅、傅国东随时查询专户资料,招商银行需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5] - 招商银行需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对账单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 [6] 协议执行与违约责任 - 子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招商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子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直接损失 [6]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自四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6] - 协议一式捌份,四方各持一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