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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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满满陷 "二选一" 争议 司机贴竞品车贴遭封号 多重服务乱象引投诉
中国能源网· 2026-01-23 10:14
核心观点 - 数字货运平台运满满(满帮集团旗下)被指通过“二选一”策略限制司机多平台接单,具体表现为封禁或限制车身贴有竞品“货拉拉”车贴的司机账号,此举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并侵害司机权益 [1][2][17] - 平台同时面临多重服务乱象的集中投诉,包括霸王条款、强制超载、高利贷等问题,累计投诉量达11829次,暴露了其在规则制定与运营管理上的漏洞 [1][11][16] 平台“二选一”竞争行为与司机权益 - 多名货运司机反馈,因车身贴有“货拉拉”品牌车贴,其在“运满满”平台的账号遭到封禁或接单限制,平台客服解释此为“违反平台经营秩序”或“违规发布营销广告” [1][2][7] - 司机在尝试注销被封账号时,亦因“账号异常,存在安全或纠纷问题”而无法操作 [2] - 有案例显示,司机在移除“货拉拉”车贴后,其“运满满”账号立即恢复接单功能,证实了平台规则与竞品车贴的直接关联 [2] - 根据《2025年货车司机从业状况调查报告》,中国卡车司机总量达3800万人,多平台接单是保障收入稳定的重要方式,平台单方面设置限制实质剥夺了司机的自主选择权 [10] 平台服务乱象与用户投诉 - 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针对运满满的累计投诉量达11829次,问题涵盖霸王条款、运费拖欠、虚假信息、强制车贴等 [1][11] - 有货主反映,因个人原因导致司机放空47公里,按平台规则(4元/公里)应补偿188元,但平台私下协商要求支付250元,遭拒后直接处罚导致货主账号无法发货 [14] - 司机投诉平台存在强制运输超载货物、要求司机自行承担高速费的情况,司机拒绝后被平台判定有责扣分且申诉无效 [16] - 另有司机反映,通过平台贷款周转时,实际贷款利率远超国家标准,属于高利贷 [16] - 2025年6月有媒体曝光平台存在大量超载订单,而平台方回应称仅为信息撮合方,将超载风险与责任推给交易双方 [16] 法律与监管环境 - 运满满的“二选一”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等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二选一”已被相关指南界定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9] - 此前,阿里巴巴、美团等平台均因“二选一”行为遭到反垄断处罚,其中阿里巴巴被处以182.28亿元罚款 [19] - 交通运输部已开通12328热线货车司机接诉即办专属通道,并部署开展平台收费治理,推动降低过高抽成比例 [19] - 2025年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 [19] 行业影响与专家呼吁 - 业内人士分析,货运平台竞争激烈,运力资源是核心争夺点,运满满此举或为强化自身运力专属权,但方式涉嫌违规 [17] - 专家指出,货运平台追求品牌排他性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牺牲司机和用户权益,监管部门应加强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二选一”、霸王条款等行为 [20] - 专家呼吁推动建立平台与司机的协商协调机制,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
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公用事业领域亮“红牌”
期货日报网· 2026-01-23 09:28
案件核心信息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 [1] - 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的经营者集中 [1] - 此举旨在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价格、增加群众负担,维护消费者利益 [1] 案件背景与交易细节 -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 [1] - 该合营企业将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1] - 该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但当事方自愿进行了申报 [1] 监管审查与评估结论 -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申报后,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1] - 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 [1] - 评估同时认为,集中后实体将更有利于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1] - 根据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了本案 [1]
1月23日投资避雷针:3连板人气股公告 2025年预亏6900万元-97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23 08:24
国内宏观经济与政策 - 居民短期消费贷款余额在2025年12月末降至94,900.7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061.91亿元,降幅为6.93%,为三年来首次跌破9.5万亿元,也是2023-2025年期间的最低点 [1][2] - 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否决了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与南官燃气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的案件,旨在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 [1][2] 海外市场与宏观动态 - 英特尔发布疲软一季度业绩指引,预计调整后每股收益为0美元,低于市场预估的0.08美元,预计第一季度营收为117亿至127亿美元,市场预估为125.6亿美元,导致其盘后股价一度大跌超13% [1][3] - 美国能源部在审查后,正着手对能源部“绿色银行”约830亿美元的融资项目进行重组、修订或取消,已取消约95亿美元的风能和太阳能项目融资,并计划将资金转向天然气和核电项目 [1][5] - 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如果欧洲抛售美国债券等资产,将面临大规模报复 [5] - 国际油价22日下跌,纽约商品交易所3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下跌1.26美元,收于每桶59.36美元,跌幅2.08%,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下跌1.18美元,收于每桶64.06美元,跌幅1.81% [5][6] - 美国天然气期货盘中一度涨超15%,但最终收跌0.33%,此前两个交易日因寒潮天气累涨超60% [5][6] A股公司业绩预警 - 盈方微预计2025年净亏损6,900万元至9,700万元 [1][4] - 国芯科技预计2025年净利润亏损2.38亿元 [4][6] - 东风股份预计2025年净利润亏损3.9亿元到4.8亿元 [4][6] - 和泰机电2025年净利同比预降30.48%至44.38% [4][6] - 汇成真空2025年净利同比预降58.99%至69.69% [4][6] - 长盈精密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减少17.70%至29.36% [4][6] - 银之杰预计2025年净利润亏损1.1亿元至1.4亿元 [4][6] - 赛特新材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减少57.89%至71.93% [4] - 利君股份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减少45.05%至60.03% [4][7] - 野马电池2025年净利同比预降58.00%至70.00% [4][7] - 亚信安全2025年预亏3.8亿元至5亿元,同比转亏 [4][7] - 云煤能源预计2025年净利润亏损4.7亿元至4.1亿元 [4][7] - 克来机电2025年净利同比预减39.32%至51.12% [4][7] A股公司股东减持与股份变动 - 海天瑞声多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5%公司股份 [1][4][6] - 绿盟科技股东网安基金及雷岩投资拟合计减持不超过4%股份 [4][6] - 瑞华泰股东泰巨尧坤拟减持不超过3.00%股份 [4][6] - 特发服务股东银坤公司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4][6] - 华图山鼎股东车璐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4][6] - 蒙草生态实际控制人王召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合计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4][6] - 物产金轮股东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6] - 中公教育股东王振东拟被司法强制卖出837.39万股股份 [4][6] - 三花智控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拟合计减持不超过0.24%公司股份 [4][6] - 博云新材股东高创投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4][6] - 海光信息第四大股东蓝海轻舟合伙拟减持不超过0.50%股份 [4][6] - 骏成科技股东骏成合伙拟减持不超过2.94%股份 [4][6] - 上能电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2.08%公司股份 [4][6] - ST赛为董事兼副总经理赵瑜拟减持不超过0.0021%股份 [4][6] - 盛通股份董事唐正军、许菊平拟合计减持不超过45.065万股公司股份 [4][6] - 洲际油气将继续处置子公司持有的1,780.4225万股公司股票以解决交叉持股问题 [4][6] - 拓荆科技第一大股东国家大基金在1月13日至1月22日期间减持298万股 [4][6] A股公司解禁与交易异动 - 隆达股份1月23日解禁,解禁规模占公司总股本48.78%,预估金额34.99亿元 [6] - 富岭股份1月23日解禁,解禁规模占公司总股本12.80%,预估金额10.07亿元 [6] - 同花顺1月23日解禁,解禁规模占公司总股本6.72%,预估金额130.67亿元 [6] - 益方生物1月26日解禁,解禁规模占公司总股本27.79%,预估金额41.58亿元 [6] - 湖南白银公司股票9日涨幅偏离值达到87.86%,今日涨幅达到6.40%将触发严重异动 [7] - 通源环境公司股票9日涨幅偏离值达到86.16%,今日涨幅达到7.25%将触发严重异动 [7] - *ST长药公司股票3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5.09%,今日涨幅达到14.29%将触发严重异动 [7] - *ST立方公司股票8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1.73%,今日涨幅达到16.52%将触发严重异动 [7]
预防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 公用事业领域并购首次被禁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后实体将在当地获得垄断地位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2 23:50
案件核心决定 -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了佛山市南海区六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新设合营企业的经营者集中申请 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的经营者集中 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预防价格推高和消费者利益受损 [1] 案件基本情况 - 2024年10月 蓝鸟中胜、南官燃气、冠顺燃气、宏达、石江液化气共六家经营者签署协议 拟在佛山市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 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21] - 合营企业主要为合营各方在南海区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气源采购、存储与充装 合营企业开展业务后 合营各方将退出相关业务 [21] - 本案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 但经市场监管总局核查认为有必要受理 当事方于2025年5月13日进行了自愿申报 [3][5] 相关市场界定 - 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 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25] - 设立合营企业将整合合营各方的采购与生产 并基于重大供应关系对合营各方的销售施加影响 消除它们在相关市场的独立竞争 [24] 竞争分析 - 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市场份额将超过60% 对市场竞争具有显著的市场控制力 [28] - 集中后相关市场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指数)将达到4640 指数增量为2673 显示市场集中度将显著提高 [28] - 市场环境相对稳定 产品同质化程度和价格透明度高 集中将进一步恶化市场结构 提高市场透明度 使市场更易产生协调行为 [28] - 其他竞争者未来产能利用率预计已超过85% 下游客户难以转向其他竞争者获得充足供应 无法形成有效竞争约束 [28] - 市场进入壁垒高 难以出现新的有效竞争者 下游客户分散 制约力量有限 [28] 审查程序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7月31日确认受理本案并开始初步审查 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 [4][6] - 经申报方同意 审查期限被延长 本案在公告时处于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 截止日为2026年1月24日 [6] - 审查过程中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了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 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经济学分析 [1][7]
预防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公用事业领域并购首次被禁,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后实体将在当地获得垄断地位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2 21:02
校对|金冥羽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 石油气储配站。该集中未达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当事方自愿申报。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 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更有利于集中后实体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 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本 案。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每经编辑|程鹏 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有效维护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 格、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 ...
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并购亮出红牌
中国新闻网· 2026-01-22 18:40
事件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1日依法禁止了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1] -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的经营者集中 [1] 交易背景与结构 -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 [1] - 该合营企业将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1] - 此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当事方选择了自愿申报 [1] 监管审查与评估 - 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意见 [1] - 市场监管总局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1] - 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 [1] - 评估还认为,集中后实体将更有利于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 [1] 监管决定与影响 -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集中会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1] -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了此项经营者集中 [1] - 此举旨在有效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1]
马斯克单挑大半个音乐圈!
搜狐财经· 2026-01-22 15:18
事件概述 - X公司(原Twitter)对18家音乐版权商及美国国家音乐版权商协会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合谋迫使平台接受“超竞争价格”的统一许可协议 [1][3] - 诉讼依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指控被告方非法限制贸易、共谋垄断,并控制美国受版权保护音乐作品授权市场90%以上的份额 [3] - X公司请求法院发布永久禁令,并判被告支付三倍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及全部诉讼费用 [5] 冲突背景与升级过程 - 冲突已持续四年,2021年10月NMPA总裁曾发邮件警告将启动“史无前例规模”的DMCA下架计划,并暗示合作可避免此行动 [6][8] - 自2021年底起,NMPA对X平台发起系统性DMCA下架,第一年覆盖超过20万条帖子,主要版权商加入后累计涉及内容近50万条 [8] - 下架行动影响大量头部用户和高曝光内容,包括林肯公园、BTS的官方账号,冲击平台活跃度与商业转化 [8] - 2023年,因未能达成授权协议,多家主要音乐版权商起诉X公司,索赔金额高达2.5亿美元,指控其“系统性音乐侵权” [11] - 2025年6月,法院批准双方暂停诉讼90天进行“善意谈判”,但谈判最终破裂,X公司转而提起反垄断诉讼 [11] 诉讼核心主张与行业立场 - X公司指控版权商通过NMPA合谋,拒绝单独谈判,迫使平台以“行业整体”方式购买授权,剥夺了版权商之间的竞争空间 [5] - 音乐版权方反驳称,X是唯一拒绝为音乐内容付费的主流社交平台,统一授权是行业长期运行的合作模式,YouTube、TikTok、Instagram等均遵循此路径 [13] - 版权方认为,面对平台上碎片化、指数级增长的用户原创内容,集中授权和统一谈判是必要的效率最优解,而非施压 [18] 行业惯例与历史案例 - NMPA的操作模式是行业惯例,已在多个平台验证,典型案例如亚马逊旗下Twitch和游戏平台Roblox,两者均经历侵权指控、密集下架后,最终签署全行业授权协议 [14][16] - 在技术识别和统一授权机制下,音乐用户原创内容可被系统转化为持续版权收入,例如YouTube在截至2025年6月底的一年内向音乐版权方支付超80亿美元,其中约30%收入来自含音乐的用户原创内容广告分成 [18] - 从平台视角看,行业统一授权作为唯一选项,会显著收窄平台在价格、产品形态和内容策略上的博弈空间 [19] 争议本质与潜在影响 - 争议核心在于NMPA模式商业结果有效但过程引发合规争议,其“先制造压力、再提供解决方案”的路径可能抬高平台进入门槛并降低行业内部竞争弹性 [20] - 此次诉讼是对既有行业惯例的一次“压力测试”,可能促使各方将默认操作流程置于规则层面重新审视,讨论统一授权机制是否需要更透明、可谈判的制度化设计 [21] - 无论诉讼结果如何,争议核心在于下一代内容平台将如何以商业与技术路线适配版权产业的集中化治理趋势 [22]
携程的教训:平台如何做大又不作恶
36氪· 2026-01-22 13:11
携程被反垄断调查事件过去一周。还有人在揣测,时值春节假期旅游旺季,监管部门狠狠敲打OTA"霸 主"的用意何在,携程是不是犯了更大的不可告人的事。我们不想讨论其他,就想问问像携程这样的平 台型企业,如何做大但不作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公告显示,监管部门依法对携程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 调查。资本市场迅速对这一确定性风险做出反应。携程美股公告当晚股价重挫17%。次日,携程港股跌 幅超19%,创下自2021年香港二次上市以来的最大单日跌幅。 这并非一起孤立的突发事件,而是监管压力长期累积后的集中释放。从2025年8月贵州监管局的约谈, 到9月郑州针对"调价助手"算法的合规问询,再到年底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起的集体维权,针对 OTA(在线旅游)头部平台的合规包围圈在过去半年内已显现收紧之势。 作为绝对的行业龙头,携程在掌控高星酒店与机票核心供给的同时,逐渐陷入了商家与消费者双边怨声 载道的困境,矛盾积累,最终触发了监管部门的反垄断调查。 资本意志下的并购扩张 2026年这场监管风暴的种子,实际上埋藏于十年前行业格局的一次剧烈震荡。2015年,中国OTA市场经 历了两次决定性并购,直接造成了 ...
反垄断调查:商家困在携程里
经济观察报· 2026-01-22 11:08
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1月14日对携程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调查范围包括酒店、机票等业务及大数据杀熟情况[2][3] - 调查背景源于酒店民宿商家对携程高佣金成本与排他性经营要求的强烈不满,云南、贵州、郑州等多地行业协会及监管部门已就此采取行动[2] - 尽管携程的综合佣金费率(约4.4%)低于欧美OTA巨头(12%-15%),但其通过多种流量玩法(如特牌、金字塔、云梯)使商家实际总成本高达30%-40%,引发“替平台打工”的争议[2][12][15] 携程的市场地位与商业模式 - 截至2024年底,携程在核心酒旅市场的GMV市占率达56%,若计入战略投资的同程旅行(市占率约13%),“携程系”合计占据国内OTA市场近70%份额,远超美团(约13%)、飞猪(约8%)及抖音(约3%)[15] - 公司通过投资同程、收购艺龙和去哪儿网等一系列整合,发展成为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平台[15] - 2025年前三季度,携程住宿预订业务营收80亿元,同比增长18%,环比增长29%,占总营收超40%[15] - 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旅游业呼叫中心,在全球设18个客服中心,配备1.6万名客服人员[9] 商家面临的主要压力与矛盾 - **高额且复杂的成本结构**:云南等地民宿主反映,综合特牌佣金(15%)、金字塔(竞价广告)、云梯(额外佣金换排名)等推广方式,总体佣金成本高达30%-40%[2][12] - **流量获取成本激增与效果下降**:有民宿主将单次点击出价提至3.5元,系统竞争力评分仅7.9(满分10),而过去投入1-2元即可见效;有酒店为保持区域排名每周需投入8000元流量费用,但转化率难以保障[2][12] - **平台规则与处罚**:商家反映可能因“诱导客人线下交易”等被处罚并限制流量;有商家发现后台“调价助手”未经同意自动将房价从八五折降至七五折销售[13][14] - **供需失衡加剧依赖**:云南民宿的携程订单占比高达70%-90%,而华东等供需平衡市场该比例仅为20%-30%,放弃携程对云南商家意味着失去大部分客源[8] “特牌”合作机制与排他性争议 - 特牌是携程挂牌酒店的最高级别,需交付15%佣金,以获得流量扶持、数据分享等支持[4][5] - 特牌协议存在“隐形”排他要求:虽未明文禁止多平台上线,但业务人员常要求商家在携程的挂价低于其他平台,或在某些区域(如云南)要求独家上线[5][6][7] - 执行力度存在区域差异:在华东、华南等供需平衡区域执行不严格,主要要求价格一致;在云南则执行严格,有商家因在抖音、飞猪上架房源被要求下架[6][7] - 历史变化:2015年左右特牌要求不能与任何其他网站及APP合作;2021年协议要求“价格不高于其他公开渠道”;2025年协议变为“对携程无价格歧视,变价及时通知”,表述趋于模糊但实际操作中仍有排他压力[5][6] 行业环境变化与“内卷” - **市场从供不应求转向供给过剩**:过去特牌商家稀少,流量扶持效果显著,易达满房;如今特牌商家数量增加,流量被稀释,淡季入住率难以保证,特牌与非特牌的流量差距减小[10][11] - **商家寻求多渠道经营**:为应对流量下滑与客单价下跌,商家积极拓展抖音直播、飞猪、Booking等分销渠道,与携程的独家要求产生冲突[8][11] - **平台规则加速行业竞争**:同样的竞价排名规则在市场竞争加剧下,推动流量费用不断攀升,加剧了商家间的“内卷”[12][17] 反垄断调查的可能影响与行业展望 - **法律依据与可能处罚**:根据《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达二分之一可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若查实抽佣比例不合理过高或要求“二选一”,可能违反该法第二十二条[16] - 对标阿里巴巴、美团案例,携程罚款下限可能是上年度销售额的3%至4%,此外还可能面临商家、消费者及竞争对手的索赔[16] - 处罚决定可能于2026年内下达,参考过往案例,从立案到公布处罚决定间隔约4-6个月[17] - **行业长期影响**:商家希望调查能促进平台行为规范,设立“行为红线”,而非仅处罚公司;行业根本问题被指为供给过剩与流量不足[17] - **携程的战略转向**:公司正加速国际化进程,2025年上半年销售及营销费用同比增长17%主要用于国际业务扩张,以寻找新增长点;同时着力发展入境游,2025年上半年全国口岸出入境外国游客达3805.3万人次,同比增长30.2%[18]
督导货拉拉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新浪财经· 2026-01-22 03:36
市场监管总局对货拉拉的监管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9月23日依法公开约谈网络货运头部平台货拉拉 [1] - 约谈要求货拉拉严格遵守反垄断法、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 货拉拉被核查出的具体问题 - 公司存在利用算法不合理压低货运价格的行为 [1] - 公司存在利用平台规则实施强制独家车贴等行为 [1] - 上述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货车司机利益 [1] 监管行动的目标与后续措施 - 市场监管总局将督导货拉拉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1] - 行动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货车司机合法利益 [1] - 目标是引导行业回归理性竞争,优化货运平台竞争生态 [1] - 最终促进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货拉拉行为对行业竞争的影响 - 货拉拉的行为导致其他竞争性平台跟随实施低价策略 [1] - 此举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 [1] - 公司的行为被认定存在垄断风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