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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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会所被处罚,新野纺织(002087)投资者索赔继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6-01-04 13:17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新野纺织(002087)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其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9] - 公司通过虚假贸易、重复确认收入以及母子公司之间购销业务等方式,虚增或虚减2016年至2022年的营业收入 [1][2][3][9][10][11] - 公司通过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12] - 公司通过虚增存货,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13] - 公司通过虚增研发费用,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6][14] 历年财务数据造假详情 - 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虚减营业成本1.77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4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5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1% [7][15]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4.15亿元,虚减营业成本1.14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6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7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15.62% [7][15]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9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24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8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8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5.78% [7][15]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2.1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4.47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8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8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0.47% [7][1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0.3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4.86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5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9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9.63% [7][1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6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0.92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6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1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13.30% [7][1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2.5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9.19亿元,虚增研发费用1.01亿元,虚减利润总额7.6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3.41% [7][15] 相关法律诉讼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2025年底,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因涉及新野纺织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1][9] - 由新野纺织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推进,后续计划将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 [1][9] - 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郑州中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并继续接受新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9] - 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新野纺织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8][16]
宜通世纪(300310)被判决赔偿投资者272万,目前还可起诉
新浪财经· 2026-01-04 13:17
公司法律诉讼与判决 - 2025年12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宜通世纪向109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2,729,003.27元 [1][4] - 法院判决被告方炎林、李询对上述赔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 - 法院判决被告钟飞鹏、郭汉鹏分别在宜通世纪赔偿债务的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 - 律师提示,针对宜通世纪的投资者索赔案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并继续接受委托 [1][3] 公司历史财务造假事实 -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存在违法事实 [2][4] - 违法事实源于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其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实施财务舞弊 [2][5] - 倍泰健康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 [2][5] - 上述虚增数额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收入的3.7%、成本的9.75%和利润总额的15.67% [2][5] - 财务舞弊导致宜通世纪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5] 公司历史并购交易 -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收购倍泰健康100%股权 [2][4] - 该笔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全资子公司 [2][4]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 [3][5] - 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索赔案通过调解获赔到位 [1][4]
奥联电子(300585)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5-12-31 19:22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其信息披露存在违法事实 [2][5] - 公司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过往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2][5] - 关于胥明军主要业绩的陈述存在误导:胥明军未在相关12项项目中起到主导或牵头研制作用,公告中的“完成”仅指其参与且项目最终完成,“指导”仅指其曾提出建议,未发挥关键核心技术或重大工艺的指导作用 [3][5] - 关于胥明军及团队核心竞争力的陈述存在误导:相关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过往业绩和竞争力,夸大了其行业影响力 [4][7] 关键澄清事件与市场反应 - 2023年2月21日,华能清能院发布澄清声明,否认存在“指导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最高认证效率达到16.8%”等相关事实 [3][6] - 2022年12月12日(合作协议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上涨20.01%,同期创业板指下跌0.79%,偏离值达20.80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下跌1.38%,偏离值达21.39个百分点 [4][7] - 2023年2月21日及22日(澄清声明发布当日及次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29.92%,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下跌1.16%,偏离值达28.76个百分点;同期万得钙钛矿电池指数累计下跌2.19%,偏离值达27.73个百分点 [4][7]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30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案件进入最后倒计时 [1][5] - 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团队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接受新委托 [1][5] - 律师认为,在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21日中午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2月21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4][7]
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再提交立案,已有胜诉及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5-12-31 19:22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 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 [1][4][5] -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2][3][4][5][6] 监管处罚与法律诉讼进展 - 2024年4月4日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 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法院胜诉判决 部分投资者已获赔到位 [1][4] - 2025年12月30日 律师团队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并同步进行债权申报工作 [1][4]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 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4][5] - 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也可发起索赔 [4][5]
江苏吴中(600200)退市,投资者索赔尽快!
新浪财经· 2025-12-31 19:17
公司退市与法律进展 - 江苏吴中(600200)的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退市 [1][3] - 2025年12月31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目前正等待法院安排,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委托 [1][4] - 2025年11月25日晚,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2月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后,钱群山成为实际控制人,但年报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 [1][4] -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5]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6]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2020-2023年) - **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49,526.32万元(占当期26.46%),2021年46,850.82万元(占26.39%),2022年43,074.52万元(占21.26%),2023年37,666.41万元(占16.82%) [2][5] - **虚增营业成本**:2020年48,068.05万元(占当期37.08%),2021年44,823.70万元(占35.47%),2022年41,082.09万元(占28.40%),2023年35,544.47万元(占20.95%) [2][5] - **虚增利润总额**:2020年1,458.27万元(占当期2.89%),2021年2,027.12万元(占51.65%),2022年1,992.42万元(占26.42%),2023年2,121.94万元(占29.81%) [2][5] 投资者索赔情况 - 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买入江苏吴中股票,并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6]
长药控股(300391)收处罚告知书,两段投资者索赔可索赔,部分已有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30 14:20
公司财务造假与监管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12%,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 [2][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8,373.6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7.57%,虚增利润总额6,337.5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8.23% [2][5]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363.4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51%,虚增利润总额4,370.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2% [2][5] - 2022年因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额外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2][5] 公司重大违法与退市风险 - 公司因连续三年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5] -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5] 公司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 - 2024年4月30日,公司公告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资金占用179,662,019.5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08% [3][6]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6] - 资金占用系由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导致 [3][6] - 公司计划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全部清偿被占用的资金 [3][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安排 [1][4] - 该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1][4] - 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4] 投资者索赔资格时段 - 符合以下两个时段买入公司股票并在特定时点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3][6] - 第一时段:在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3][6] - 第二时段: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3][6]
南京熊猫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26 07:52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19.43万元到2,429.15万元 [1]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86.22万元,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巨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1]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提示,针对南京熊猫的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持续推进 [1] - 律师认为,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买入南京熊猫股票,并在2024年3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
普利制药(300630)投资者索赔获得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23 10:51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21年至2022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1][4] - 造假手段包括: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虚假确认收入利润,以及将不具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 [1][2][5] - 2021年合计多计营业收入5.14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多计利润总额3.080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 [2][6] - 2022年合计多计营业收入5.15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多计利润总额3.874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2][6] - 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2][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重要进展,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 [1][3] - 代理律师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于2025年12月18日再次代理投资者向海口中院提交立案 [1][4]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6]
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案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5-12-19 15:48
案件进展 - 2025年12月18日,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出现重要进展,部分投资者已收到赔偿款 [1][4] - 同日,律师再次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1][4] - 律师团队已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并正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及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4] 行政处罚事实 - 2024年4月4日,公司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 [1][5] - 上述虚增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 [1][5]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2][3][5][6][7]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指出,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4][7] - 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也可发起索赔 [4][7]
智云股份(300097)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15 19:26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智云股份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5] - 公司违法事实源于其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在2022年虚假确认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及利润2,411.23万元[2][5] - 该虚假销售收入占智云股份2022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7%,虚假利润占同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09%[2][5] 财务造假具体操作 - 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创为确认虚假收入,向三家供应商(冠威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转款共计6820万元[2][6] - 三家供应商随后向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转款6770万元(其中武汉冠威截留50万元)[2][6] - 江西米赞收到款项后,向九天中创转回6750万元(江西米赞截留20万元),形成无真实业务对应的资金循环[2][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智云股份虚假陈述案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法院对投资者一定比例的损失判决支持[1][3]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4] - 根据前期判决,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3日后卖出或持有智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