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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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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
证券时报· 2025-06-12 19:09
案件背景 -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1] - 案件涉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 [2] - 两名被告原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 [2] - 增持承诺两次延期后仍未履行,最终增持金额为零 [2][3] 案件审理 - 上海金融法院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两名原告投资损失共计78.35万元(刘某某50.61万元,郑某某27.74万元) [3] - 法院认定被告在作出增持承诺时无资金准备,后续也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制作"虚假"存款证明应对交易所质询 [5] - 法院认为增持承诺对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 [5] - 上市公司金某泰被认定尽到基本审查义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 法律意义 - 本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 [3] - 新证券法明确违反公开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 司法层面的破冰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3] 各方主张 - 原告主张被告未履行增持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要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2] - 被告辩称因资金筹措困难无法履行承诺,不存在主观故意,股价下跌系市场及企业经营因素导致 [4] - 案件宣判后各方均服判息诉,被告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判决并优先通过调解解决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 [5]
国瑞科技刚“摘帽”即有股东拟减不超3%股份,公司财报曾作假,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
深圳商报· 2025-06-06 14:57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龚瑞良计划减持不超过8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 [1] - 减持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减持原因为业绩承诺补偿的履约保障及资金需求 [1] - 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送红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 - 龚瑞良持股比例为21.7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1] 财务造假及风险警示 - 公司因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被证监会处罚,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 - 2024年5月2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瑞科" [2] - 公司对2020-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 - 2025年6月3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恢复为"国瑞科技" [3] 投资者诉讼情况 - 目前受理立案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5件,涉案金额82,506.32元,其中2件已撤诉涉及20,000元 [3] - 专业机构预估损失赔偿金额为776.11万元,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3]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2.78亿元,同比增长41.49%,但归属净利润亏损0.38亿元,同比减少64.56% [4] - 2024年扣非净利润亏损3156.04万元,同比减亏31.21% [4]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628.35万元,同比增长5.30%,归母净利润亏损455.99万元 [4] - 2025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亏损624.8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39万元 [4]
康得新百亿财务造假案再起波澜 北京银行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中国经营报· 2025-05-23 17:12
康得新案件进展 - 北京银行收到苏州中院《应诉通知书》,涉及中泰创赢资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康得新提起的诉讼,案件从南京中院移送至苏州中院受理 [2] - 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被列入11家被告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3] - 原告中泰创赢资管请求判令康得新赔偿投资差额损失51.47亿元、佣金154万元、印花税514万元,并要求其他10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3] 案件背景 - 案件源自康得新2015-2018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2019年因无法兑付15亿元短期融资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 - 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将122亿元资金归集至康得集团账户,导致康得新账面"银行存款"实际为零 [3] - 中国证监会2021年已对康得新作出行政处罚,交易商协会2020年对北京银行警告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6个月 [4] 银行影响评估 - 北京银行公告称案件对其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理由包括被告主体多达11个且该行非第一责任主体 [3] - 截至5月15日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3] 法律程序分析 - 案件管辖权从南京中院变更为苏州中院,系存量案件仅涉及管辖法院变更 [6] - 专家分析苏州中院对康得新案情更熟悉,可能加快审理进度并统一裁判标准,因该院已受理康得新刑事案件及多起民事索赔案件 [6] - 变更法院需重新排期、送达等程序,可能延长审理时间,各方需重新评估诉讼风险 [6] 法律责任认定 - 专家指出行政监管结论对民事责任划分仅具参考意义,不能直接作为民事案件证据采用 [4] - 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认定标准不同,需结合民事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综合判定 [5] - 证监会处罚已明确康得新财务造假事实,对北京银行的警告也指出其业务操作违规 [4]
ST百利: 百利科技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26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法院已受理自然人投资者杨发光对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公司为被告 [1] -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后期以法院核算金额为准) [3] - 诉讼请求包括赔偿投资损失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 原告诉讼理由 - 原告指控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2] - 原告指控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 [2] - 原告指控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在2022年、2023年期间占用资金达1.9亿元 [2] 诉讼进展及公司回应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1][3] - 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 - 公司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ST新亚“暴雷”后,公司大股东减持套现,3万余名股民亏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2 16:56
记者 萧峰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正式开庭审理,受损股民尽快"上车" 此前,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代理的ST新亚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正式开庭,案件正在稳步推进 中,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 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 资者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目前,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2年12月26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持续持 有;以及2024年1月10日(含当日)之前买入,且在2024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新亚的受损投 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2025年1月2日,ST新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新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第一,ST新亚未按规定及时披 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10月8日,ST新亚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 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 ...
北京银行被连带索赔51亿!涉康得新虚增利润119亿元案
梧桐树下V· 2025-05-16 13:09
诉讼案件概述 - 北京银行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浙江中泰起诉 涉案金额达51 47亿元 包括投资差额损失51 47亿元 佣金154 42万元 印花税514 73万元 [1][4] - 被告共11名 包括康得新 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北京银行 钟玉 康得集团等 原告要求其他被告对康得新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4] - 北京银行公告称 因非第一责任主体且被告众多 初步评估认为案件对当期及后期利润无实质影响 [1][4] 财务影响分析 - 北京银行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259亿元 若全额承担51亿元赔偿 将占净利润的19 69% [7] - 康得新2015-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 并通过虚构业务 虚增成本费用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 [7] 历史违规事实 - 康得新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协议 导致其账户组资金被实时归集至康得集团账户 实际余额为0 但年报披露2015-2018年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8] - 康得新2015-2018年披露的北京银行账户组虚假余额分别为45 99亿元 61 60亿元 102 88亿元 122 09亿元 [8] - 康得新因重大违法于2021年5月31日被深交所强制退市 [9] 诉讼进展 - 截至公告日 北京银行除本次诉讼外无其他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 - 案件尚未开庭 无生效判决 北京银行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北京银行陷51亿元连带赔偿诉讼,银行责任边界再引争议
新浪财经· 2025-05-15 22:00
北京银行涉及康得新财务造假诉讼案 - 北京银行因康得新财务造假被投资者索赔51.47亿元,刷新A股财务造假民事赔偿纪录 [1] - 诉讼要求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等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支付佣金154万元、印花税514万元 [2] -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北京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允许康得新122亿元资金被违规归集至控股股东账户,导致账面"货币资金"虚增 [4][5] - 北京银行此前因该业务违规被银保监会罚款4290万元,并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6个月 [5] 康得新财务造假细节 - 康得新2015-2018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利润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 [4]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122亿元资金实时归集至控股股东账户 [4][5] - 银行对账单以"应计余额"掩盖实际零余额,并出具虚假询证函 [5] 北京银行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71.27亿元,同比下降3.18% [5][7] - 净利润76.72亿元,同比下降2.44%,为近十年来首次营收净利润双降 [5][7] - 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1.42%至125.92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盈利2.58亿元转为亏损11.98亿元 [7] - 不良贷款率1.30%,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但拨备覆盖率下滑10.67个百分点至198.08% [7] 银行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责任争议 - 诉讼折射资本市场对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争议,要求银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买单" [8] - 法律上需结合银行具体行为与过错程度判定责任,若明知资金违规归集未制止可能被认定为"帮助造假" [8] - 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呈现"穿透式追责"趋势,如佛山农商行曾索赔6244.11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1188万元 [9] 案件潜在影响 - 若法院判定银行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其资本充足率与盈利能力或将承压 [9] - 诉讼持续发酵可能削弱市场对北京银行风控能力的信心,影响存款增长与融资成本 [9] - 案件或将推动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合规升级,强化上市公司资金监管独立性 [9]
一上市公司,涉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
中国基金报· 2025-05-15 20:54
诉讼案件概述 - 中国化学孙公司赛鼎宁波涉及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1][3] - 原告中泰创赢请求判令康得新赔偿投资差额损失约51.47亿元 佣金154.42万元 印花税514.73万元[3] - 赛鼎宁波为共同被告中的第七被告 原告要求十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 案件进展与公司回应 - 案件曾于2022年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现移送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未变化[6] - 公司初步核实赛鼎宁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财务造假而配合的情形[1][6] - 公司评估本案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康得新背景信息 - 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利润达115.3亿元 2019年曝出债券违约及财务造假[6] - 2021年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 2024年原董事长钟玉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 公司市场数据 - 中国化学5月15日收盘价8.02元/股 总市值490亿元[6]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股东总户数约10.54万户[6]
被天价索赔,中国化学回应孙公司涉康得新百亿造假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15 20:51
诉讼案件概述 - 中国化学下属孙公司赛鼎宁波因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列为第七被告 [1] - 原告中泰创赢主张2016-2021年投资康得新股票期间因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索赔51.47亿元及相应税费 [3] - 案件涉及11名被告,赛鼎宁波因曾与康得新有业务往来被起诉 [3] 公司回应 - 中国化学表示赛鼎宁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造假而提供帮助的行为 [3] - 公司初步评估本案对当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 - 案件已被列为集团挂牌督办,法务部专门对接处理 [3] 案件背景 - 康得新曾因虚构超百亿元利润于2021年被强制退市 [3] - 中泰创赢2016年与康得新签署战略协议成为第二大股东,协议2018年解除 [4] - 康得新原董事长钟玉2024年12月因多项罪名被判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0万元 [4]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聚焦投资者保护,站稳人民立场。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快讯· 2025-05-15 16:23
投资者保护政策 -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聚焦投资者保护,强调站稳人民立场 [1] - 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行为 [1] - 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1] - 常态化开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1] - 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