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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企业上市,科创板第五套标准新规来了
搜狐财经· 2025-07-13 21:46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 - 证监会主席宣布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并发布1+6新规 [1] - 上交所公布三项具体细则包括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预先审阅机制和科创成长层指引 [2][11][19][23] - 第五套标准允许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无营收或利润要求的企业上市 需满足国家批准、市场空间大且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条件 [4][5] 适用行业范围 - 生物医药企业是历史主要使用者 2019-2023年20家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均属该行业 [6] - 新政新增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行业 明确加快推动典型案例落地 [9][10] - 重启后首家过会企业为武汉禾元生物 2022年已申请上市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试点引入该制度以评估无盈利企业的市场前景 机构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等条件 [10][14][28] - 企业可自主认定并披露机构投资者信息 交易所审核时作为参考但不强制要求 [15][16] - 政府基金、产业投资人等不受限制 需证明专业投资经验 [13] 预先审阅机制 - 允许科技型企业秘密递交材料 保护商业信息和技术安全 [18][19] - 适用对象为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 预审期间文件不公开且加快后续审核进度 [20][21][22] 科创成长层 - 新政设立科创成长层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 当前589家科创板企业中仅32家带此标识 [23][24][25] - 调出条件为达到第一套盈利标准(近两年累计利润5000万或1年盈利+营收1亿) [26][29] - 覆盖两类企业:历史亏损上市后未盈利者及新亏损上市者 盈利达标后取消标识 [29] 市值与财务指标对比 - 五套标准中第一套要求10亿市值+盈利 第五套要求40亿市值+技术成果 中间三套侧重营收或现金流指标 [5] - 生物医药企业核心产品需至少进入二期临床试验阶段 [4]
科创板“1+6”配套规则正式落地
第一财经· 2025-07-13 19:57
2025.07. 13 本文字数:3971,阅读时长大约6.5分钟 作者 | 第一财经 黄思瑜 经过征求意见后,科创板"1+6"配套规则正式落地,细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 预先审阅机制的适用情形、科创成长层调出标准中有关指标的计算口径等。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下称《科创成 长层指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下称《预先审阅指引》),新 增《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下称《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 引》),同时发布《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 号——证券特殊标识》等2项业务指南。 在这之前的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下称《科创板意见》),提出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并推出6项改革举措。 此次落地的配套规则中,新增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从投资经验、合规运作、投资入股时 间、持股规模、独立性等多个维度,明确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条件。 中信建投证券董事总经理董军峰表示,在科创板迈入 ...
上交所重磅发布!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规则来了
北京商报· 2025-07-13 19:54
7月13日,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上 交所正式发布了新制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等3项业务指引,以及修订的《会员管理 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必备条款》)等2项业务指南。同日,上交所就发布上述配套业务规则答记者问。据上述 规则介绍,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门槛仍为"50万元资产+2年经验"。另外, 科创板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以及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也备受市场关注。 32家未盈利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 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时隔不足一个月,上交所7月13日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从业务规则的角度对《科创板意见》中的有 关要求加以细化,规范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从纳入条件看,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业务规则制定修订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次改革没有针对未盈利企业纳 ...
优化发审效率同时如何衔接好现行机制?预先审阅规则发布!
中国经营报· 2025-07-13 19:13
中经实习记者 孙汝祥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招商证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杰表示,预先审阅如果执行效果到位,也将实际上帮助优质科创企业减 少正式审核程序中的负担。 "试点引入IPO预先审阅机制,既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也强化了风险防控,体现了监管层在支 持'硬科技'与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国泰海通证券业务总监、投行委总裁郁伟君如是说。 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以下简称"《指引》") 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所谓预先审阅,是指上交所在发行人正式申报IPO前,对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按照审核要 求进行把关的一种服务。上交所通过预先审阅,督促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提高IPO申报文件质量,促进 审核效率提升。此外,上交所还将做好预先审阅机制与现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机制的衔接。 投行人士认为,预先审阅机制既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也强化了风险防控,体现了监管层在支 持"硬科技"与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 优化审核资源配置效率 今年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 称"《科创板意见》"),提出面向优质科技型 ...
科创板“1+6”配套规则正式落地,细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
第一财经· 2025-07-13 19:12
科创板"1+6"配套规则落地 - 科创板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和《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3项新规,同时更新2项业务指南 [1] - 配套规则细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明确预先审阅机制适用情形,统一科创成长层调出指标计算口径 [1] - 改革举措包括设置科创成长层、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预先审阅机制等6项创新 [2] 科创成长层制度设计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动进入,新注册企业上市即纳入 [3] - 调出标准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首次盈利即调出,新注册企业需满足两年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或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1亿元 [3] -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新注册企业标注"成"标签,存量企业标注"成1"标签以区分 [3] - 强化风险披露要求,企业需在年报和临时公告中充分揭示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可自主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的要求 [7] - 投资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投资额,禁止突击入股 [7] - 制度作为审核参考而非降低标准,旨在借助专业机构市场判断力识别企业成长性 [8] - 压实各方责任,严禁虚假陈述、股份代持、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8] 预先审阅机制创新 - 机制允许科技型企业申请预先审阅,缩短敏感信息曝光时间,适用于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或面临重大信息披露风险的企业 [11] - 申请需说明必要性,审核过程不公开,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问询回复文件 [12] - 预先审阅可提升正式申报质量,审核意见不作为上市条件确认,但通过后可加快后续审核流程 [12] 市场影响与行业反馈 - 改革标志着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进入"精准滴灌"阶段,构建多层次服务闭环 [2] - 预计将扩大科创板对科技企业覆盖面,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广阔空间 [6] - 制度创新有助于引导资本投向国家战略领域,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2] - 专业机构认为改革能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竞争中的优势,同时帮助投资者优化组合配置 [5]
“1+6”配套规则正式发布,32家企业进入科创成长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3 17:38
在6月18日召开的2025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更好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 的"1+6"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投融资综合改革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 本市场生态。 随后,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 《科创板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就同步制订的2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在调出条件上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有助于稳定存 量企业和投资者预期;同时提高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推动新上市公司加速技术研发和市场拓 展。科创成长层企业按照规定发布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后,上交所原则上在2个交易日内将企业调出。 《科创成长层指引》还就科创成长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 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上交所将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督促科创成长层企 业、持续督导机构诚实守信,围绕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 ...
A股IPO,大消息!
中国基金报· 2025-07-13 17:23
【导读】上交所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等配套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 务规则 ,并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落实《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 应性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 具体来看,上交所新制定的 3项业务指引 ,分别是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 ——预先审阅》(以下简称《预先审阅指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 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 。 同时,上交所 修订 了2项业务指南,分别是 《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 条款》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 。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上交所将扛起改革实施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关于在 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及配套业务规则的落地见效。 科创板试点引入IPO预先审阅机制 《预先审阅指引》 显示,为降低优质科技型企业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 ...
刚刚,上交所重磅发布!
第一财经· 2025-07-13 16:19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设立背景 -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六年来,科创板改革效应不断放大,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2] - 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设置科创成长层以更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功能作用 [2] - 《科创成长层指引》细化落实《科创板意见》要求,明确科创成长层的具体定位、纳入调出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 [2] 科创成长层定位与范围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3] - 科创成长层范围包括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及新注册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 [3] - 存量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3] 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及程序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3][4] - 调出程序要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上交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4] - 科创成长层公司层次调整后因会计差错更正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上交所将其调回科创成长层 [9] 科创成长层信息披露要求 - 科创成长层公司需在年报中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影响,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提示风险 [6] - 公司发生对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成长前景或盈余改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负面事项时需及时披露 [7] - 持续督导机构需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 [7] 科创成长层特殊标识与投资者管理 - 科创成长层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增加"U"进行特殊标识 [9] - 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但存量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 [9] - 行情终端对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1" [29] 科创成长层改革推进措施 -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18] - 上交所将加大调出前后的监管力度,强化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和异常交易监管联动 [18] - 改革未对个人投资者新增交易门槛,仍为"50万元资产+2年经验"的资金和投资经验要求 [19] 预先审阅机制安排 - 预先审阅机制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突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 [21] - 发行人需高质量准备预先审阅申请文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会议等内部程序 [22] - 预先审阅期间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 [2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可自主认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24]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满足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等条件 [25] - 发行人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其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 [25]
周末重磅!上交所发布,事关科创板“1+6”
证券时报· 2025-07-13 15:16
科创板"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发布3项业务指引和2项修订业务指南,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落实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1][2] 科创成长层制度 -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规则实施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企业上市即进入[2]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标准为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3] - 调出流程:企业公告符合条件后,上交所原则上2个交易日内调出[3] - 行情终端区分存量(标签"成1")和新注册股票(标签"成"),股票简称后加特殊标识"U"[4][5] IPO预先审阅机制 - 试点引入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特定情形"且过早披露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6] - 申请需说明必要性,文件准备参照正式IPO要求,包括保荐人内核程序、证监会辅导验收等[6] - 预先审阅不公开,但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问询及回复文件,审核标准不降低[7]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于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认定标准包括: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8] - 持股要求: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8] - 制度参考港交所18A/18C章节,截至2024年底港股18A公司平均每家拥有3名资深投资者,合计持股约21%[9] 市场影响与专家观点 - 科创成长层有利于集中管理未盈利企业,为投资者提供风险识别工具[5] - 预先审阅机制可提升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增强制度竞争力[7]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借助市场力量识别优质企业,降低"鱼目混珠"风险[10]
周末重磅!上交所发布,事关科创板“1+6”
证券时报· 2025-07-13 15:06
科创板"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发布3项业务指引和2项修订的业务指南,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落实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政策旨在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1][4] - 科创板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规则实施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自上市日起进入[2] 科创成长层制度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研发投入高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4]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4] - 企业发布符合调出条件公告后,上交所原则上2个交易日内调出[4] - 行情终端区分存量和新注册股票:新注册股票标签为"成",存量股票标签为"成1"[5][6] IPO预先审阅机制 - 试点引入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特定情形企业,避免过早披露影响经营[7][8] - 申请需说明必要性,提交文件需经保荐人内部程序及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8] - 预先审阅不公开,但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问询和回复文件[9] - 机制可提高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增强科创板国际竞争力[9]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于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帮助识别科创属性[10][11] - 认定标准包括: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11] - 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11] - 制度参考境外成熟市场实践,如港交所18A章节[12] 市场影响与专家观点 - 科创成长层设立有利于市场稳定,为增量改革提供"试验空间"[6]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可借助专业机构眼光,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13] - 上交所将强化规则实施,推动典型案例落地,扩大示范效应[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