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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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0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承德露露股份公司,法定英文名称为Cheng De LoLo Company Limited [4] - 公司住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园区(东区9号)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2,554,074.00元 [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 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7日,1997年1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宗旨为振兴民族饮料工业,发展新技术产品,科学经营管理,扩大市场占有率 [1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等 [15] - 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包括食品生产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15]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52,554,074.00股,全部为普通股 [21] - 公司发起人为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6月10日以实物资产出资 [2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决定重大事项等职权 [46]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 [109]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140]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7] 公司重要制度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 [86] - 公司重大投资或处置项目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需报股东会批准 [1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需经董事会批准 [113]
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2] -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5亿股普通股,并于200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2.88619348亿元人民币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3][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11-15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40][12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09]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2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金属材料制造销售、钢压延加工、冶金设备制造销售、煤炭及化工产品销售等一般项目 [13] - 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等 [13] - 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打造多元化综合型企业 [12] 股份结构 - 公司总股本452.88619348亿股,全部为普通股 [19] - 公司发起人为5家单位,初始认购90亿股,其中包钢集团认购88.778亿股 [18]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42][4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采用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7][7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21]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解聘 [121]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等事项 [121] 风险控制 - 公司建立与经理层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包括薪酬扣减、追索扣回等制度 [121] - 公司制定负债管理制度控制债务风险,降低"两金"占比 [121] - 公司对外捐赠纳入预算管理,履行审批程序 [121]
北陆药业: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BEIJING BEILU Pharmaceutical Co., Ltd. [2] - 成立时间:2001年2月2日由北京北陆药业有限公司改制成立 [2] - 上市情况: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 - 注册资本:人民币491,855,896元 [3] -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20][2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52] - 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3][64] - 监事会:未明确提及具体人数,但设有审计委员会 [24][25] 股份相关 - 股份发行: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7] - 股份转让: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30] - 股份回购: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如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23][24] - 股份锁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等 [4] - 其他业务:自有房屋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等 [4] - 分公司业务:沧州分公司经营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等 [5] 重要财务指标 - 对外担保限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 [21] - 财务资助限额: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 [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知情权等 [13] - 股东义务:遵守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17] - 控股股东义务:不得干预公司决策、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等 [18][19]
华人健康: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5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nhui Huaren Health Pharmaceutical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18号,邮政编码23004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 [6] - 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6,001万股,2023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06]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143]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124]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经营等许可项目 [13] - 一般项目包括中草药购销、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等 [13] - 业务范围涵盖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等多个领域 [13]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均为普通股 [19] -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27]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3] -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75] 董事会职权 -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07] -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07] -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107] -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07]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53]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情况差异化确定 [15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 [153]
爱仕达: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4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AISHIDA CO LTD [5] - 公司住所位于浙江温岭市东部新区第四街1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638579万元 [6][7] - 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 5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 [4] - 公司系由浙江台州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116]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战略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9][120]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 其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连任不得超过6年 [107][108]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340638579股 全部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17][20] - 发起人持股中爱仕达集团占比525% 复星平鑫投资占比15% 陈合林等自然人合计持股345%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提案 [50][5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9][77]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金属日用品 家用电器 工业机器人 汽车零部件等制造与销售 [5] - 许可项目包括压力锅生产 一般项目涉及进出口贸易 数字技术服务等多元化业务 [5] - 经营宗旨强调依托现代企业制度 发挥品牌优势 为股东创造价值并履行社会责任 [1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 [128][129]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 [131] - 独立董事享有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特别职权 [112]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参会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 董事会可建议撤换 [102]
山西高速: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40
公司基本情况 -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22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731.0196万元 [2][6] - 公司于1997年6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1997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 - 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xi Hi-speed Group Co., 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披露 [2][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3][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4][1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20]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6731.0196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67% [6][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4][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查阅公司章程等权利 [15][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20][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3][5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发展高速公路及相关产业,突出主业,多元经营,为股东创造价值 [5][15] - 经营范围包括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养护、投资等业务 [5][16]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6][86] - 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过净资产10%或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需经股东会审议 [27][48] - 重大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50%以上或净利润50%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8][49]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2][112] - 董事应遵守忠实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或进行利益冲突交易 [62][63] -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2]
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1992年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1996年完成规范登记 [1] -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Shentong Metro Co Ltd),注册地址上海浦电路489号,注册资本4.77亿元 [4][6] - 1994年2月24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2亿股内资股 [2] - 公司通过多次配股、送股及转增股本扩大规模,最近一次增资为2005年7月实施送股增加4339.84万股 [2][3] 公司治理结构 -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设7-9名董事(含≥1/3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8][41]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含3名非高管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 [50]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47] - 党组织嵌入治理结构,明确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的前置程序 [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凭证但需提供持股证明 [36][37] - 控股股东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17][19]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40][41]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超总资产30%)等 [32] 资本运作规则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可转债转换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7][9] - 禁止财务资助他人取得公司股份(累计≤股本10%除外),董事会审批需2/3董事通过 [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2] - 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44]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10股东或1/3董事提议 [42][43] - 独立董事享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会等,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 [48] - 战略委员会负责ESG治理及重大投资决策,内控委员会监督财务信息披露 [51][53] - 经理层权限:组织实施经营计划,拟定内部管理制度,任免非董事会管辖的管理人员 [53] 特殊治理机制 - 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勤勉尽责的创新项目失败可免于追责 [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董专门会议前置审议 [4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成员出席方有效 [51]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34]
港通医疗: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chuan Gangtong Medical Equipment Group Co., Ltd [3] - 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35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 -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 [3] - 公司由四川简阳港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206881448P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其中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47]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 [4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47]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56]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6]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 [1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16]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9]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为本、创新为魂" [14] - 主营业务包括医用气体系统、洁净手术部净化系统、医院物流系统等医疗设备的设计制造 [5] - 同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医院净化工程等相关业务 [5]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经股东会审议 [21]
华森制药: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262038944463 [2] -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7年10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59.6314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1,759.63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6] -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Pharscin Pharmaceutical Co., Ltd.,住所为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 [4][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8][9] - 公司设立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1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113]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兴民族医药,做中国好药,为健康护航" [14] - 许可项目包括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等药品生产及食品生产销售 [15] - 一般项目涵盖医疗器械销售、中药材研发、进出口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15]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2]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况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 [34][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22][123]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126][127]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持股关系 [133]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6] 重大事项决策标准 - 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等 [18] - 董事会决策权限包括净资产10%以上的资产交易、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等 [118] - 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包括章程修改、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处置等 [85]
四川双马: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2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CHUAN HEXIE SHUANGMA CO.,Ltd,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邮政编码621716 [4] - 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 - 公司于1999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580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344.0333万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109]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3][137]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3-5名,独立董事占多数 [133][134]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9] - 公司设立时向5家发起人发行11945万股,占总股本的67.32% [20]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29]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38] 股东会与董事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6][117]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0][121]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30] 经营与投资管理 - 公司经营宗旨为"股东利益至上",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等 [14][15] - 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1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董事会审议 [42]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2] 高管与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设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40] - 董事、高管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101][10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 [10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