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募集资金管理
icon
搜索文档
中兰环保: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0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资[2] - 董事会负责建立专项存储制度并确保本办法实施,明确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流程[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需在商业银行开设专户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8]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专户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或净额20%)、对账单抄送等条款[9] - 境外投资项目需额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具体措施和效果[11]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买卖业务公司[4]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说明原因[15]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23]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应投向主营业务,新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及保荐机构意见[25][27]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时,低于500万或5%可豁免程序,超10%且高于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30][31]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需存放专户管理,使用计划应聚焦在建/新项目、股份回购,并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34]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时,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总额30%,且补流后12个月禁做高风险投资[36] 监督与审计机制 - 会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违规需及时上报[37]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对使用情况进行鉴证[38]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年度核查报告需与公司专项报告同步披露[39]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3.75亿元,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375万张[1] - 扣除承销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备的审批监督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众航公司、众荣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五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 -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各方均按协议履行权利义务[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 公司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途,涉及金额3.57亿元(含利息收入)[2] -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对应三方监管协议终止[3]
航天智造: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2] - 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范投资风险 [3] 募集资金存放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另作他用 [7] - 同一投资项目资金应存储于同一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7]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8]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投向 [9]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 [10] - 公司需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 [11] 募投项目调整与监督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需按程序审批:调增或调减低于20%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 [14]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5]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30] 募集资金变更与节余管理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方式 [2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途变更金额超500万元或超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 [29] - 节余资金用途变更金额超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29] 现金管理与临时补流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需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0] - 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22] 监督与审计机制 - 财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 [3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董事会需在年报中披露鉴证结论 [32]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年度核查结论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 [33]
璞泰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0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90.55元/股,发行总额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8,699.64万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514,716.14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58,699.64万元,实际累计投入459,091.79万元 [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155,096,686.72元,分布于多个银行账户,对应不同募投项目 [6]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使用计划 - 公司曾两次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分别为34亿元(2021年)和15亿元(2022年),资金已按时归还至专户 [7] - 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4,200.00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并以增资方式注入子公司四川紫宸 [8] - 该计划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如"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仍按原计划使用剩余资金 [8]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息使用方案,认为符合监管规定且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 [9] -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方案无异议,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 [10]
汇绿生态: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 公司及子公司汇绿园林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 公司新增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总部办公楼项目"未使用资金用于"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及"S203鄂州段绿化专项工程" [2] - 公司及子公司汇绿园林与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管理新项目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S203鄂州段绿化专项工程)已完工并验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 公司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包括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三个账户 [5] -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5]
雄韬股份: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非公开发行35,745,606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8.24元,募集资金总额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39,620,850.64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订三/四方监管协议 [1]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确认资金到位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开立专项账户议案,用于"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 项目实施主体湖北雄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专项账户开设,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4393,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2][3] - 截至公告日,该账户余额为0万元 [3]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湖北雄韬新能源、建设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 [3] - 专项账户资金仅限用于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不得质押或挪作他用 [3]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5] - 银行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超三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5] 协议执行与监督 - 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 - 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5]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义务至督导期结束或责任完成为止 [5]
西典新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批准,发行4040万股,每股发行价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11.7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66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包括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和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95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亿元[2] 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原因 - 成都项目因终端客户新增上海工厂,需在苏州就近配套,故新增苏州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 - 研发中心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作为实施主体以协同研发职能[3] 新增实施主体详情 - 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于2022年4月,主营汽车零部件制造[5] - 成都项目新增苏州高新区金枫智能产业园为实施地点[4]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 公司将开设专项账户存放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调整基于客户需求及业务战略,优化资源配置,不改变资金用途或规模,不影响财务状况[6] 审议程序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规则[6][7] 保荐人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调整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对新增实施主体及专户无异议[7][8]
信邦智能: 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66,6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27.53元,募集资金总额75,890.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67,891.98万元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00462_G01号) [2]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 董事会批准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管理层办理账户开立及协议签署事宜 [1][2] - 已完成在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开立专用账户(账号未披露),专门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 账户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现金管理需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3][4]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主体为公司(甲方)、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乙方)、中信证券(丙方) [3] - 丙方有权每半年现场检查专户情况,甲方和乙方需配合调查并提供账户资料 [4][5] - 单笔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邮件通知丙方并提交支出清单 [5] - 协议自签署盖章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或专户销户后失效 [6] 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 现金管理产品需提前通知丙方资金金额、存放方式及期限等信息,到期后资金需转回专户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保荐机构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受限情况及账户状态 [4] - 网银支付需审核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等要素,柜台支付需核对印鉴及资金用途一致性 [5]
香山股份: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8.03元,募集资金总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募集资金净额为589,055,124.31元 [1]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 [1] 募集资金管理机制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 - 公司与建设银行宁波分行、中山分行、交通银行中山分行等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 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与招商银行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签订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 - 2023年9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均悦能源,调整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资金投入方式 [3] - 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建设银行宁波鄞州分行、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签订监管协议 [3] - 2023年12月注销原均胜群英负责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转入均悦能源专户 [4] 募投项目终止与资金处置 - 2024年12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 结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注销相关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专户余额2,561.18元转入一般账户 [5]
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29
会议议程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段9:15-9:25和9:30-11:30 [2] - 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2] - 会议议程包括宣布大会开始、宣读会议须知、推举监票员和计票员、审议议案、统计表决结果等环节 [2][3] 会议议案 议案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效率并防范风险 [7][8]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7] 议案二: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业绩目标:2024年归母净利润11.91亿元(目标54亿元),营业收入134.48亿元(目标215亿元) [8][11] - 注销股票期权5,280,9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6,296股 [11] - 因2024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1.70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至15.26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至23.19元/股 [9][10] 议案三:公司章程修订 - 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6,296股,公司股本由213,716.5372万股变更为213,639.9076万股,注册资本同步调整 [12][13]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和第二十一条关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款 [13] 议案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 拟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 [14][15] -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规用途 [14] - 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条款、选聘中介机构等 [16][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点 - 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不得与非募集资金混用 [20][21]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4][25]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27][28]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