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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1-12 03:10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泸天化股份268,800股,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降至4.999997% [1][8] -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持,变动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1][8] -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详情 -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823%,持股数由26,719,482股减至26,628,182股,持股比例由1.704049%降至1.698226%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减持1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32%,持股数由51,949,277股减至51,771,777股,持股比例由3.31309%降至3.30177% [8]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两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 [5] 权益变动目的与未来计划 - 本次减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6] - 根据2025年9月7日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5年9月29日开始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7,0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 [7] - 除上述已披露计划外,未来12个月内尚无其他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 [7] 历史交易与股份权利状态 - 在本次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及2025年5月22日至8月21日期间减持136.64万股外,无其他买卖泸天化股份的情况 [9]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1-10 02:33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以27,000万元人民币竞得宁波中百股东竺仁宝持有的18,88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8.42% [4] - 此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宁波中百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可能 [4] -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4] 权益变动方式与过程 - 股份通过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21日以最高应价胜出 [4] - 2025年1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确认前述股份所有权转移,且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5] -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宁波中百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5] 历史交易情况 - 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合计买入宁波中百股票10,681,700股 [5] - 同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卖出宁波中百股票的情形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11-05 03:55
交易核心信息 - 长江产业集团以277,624.41万元交易对价受让荆门市政府国资委持有的中荆集团75%股权,构成对凯龙股份的间接收购 [1][6] - 股权过户手续于2025年4月25日办理完成,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1][6][7]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荆集团持有凯龙股份15.03%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6] 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 中荆集团于2025年4月15日至10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93.70万股,增持金额介于9,000万元至18,000万元的计划已实施完成 [7] - 增持完成后,中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757,2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8% [7]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改组 -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第九届董事会选举,罗时华先生当选董事长 [14][15] - 董事会聘任邵峰先生为总经理,孙洁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并组建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16] - 上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后续计划与业务稳定性 - 长江产业集团在持续督导期内未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 [10][11] - 未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进行处置或重组,也未对员工聘用计划和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12][13][18][19][20][21] - 未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其他重大调整 [22][23] 规范运作与督导 - 长江产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24] -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对本次权益变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1-05 03:41
核心观点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9.13%增加至10.00%,触及5%的整数倍权益变动披露门槛 [7][8][16][17] -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 - 增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增持,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权益变动计划 [6] 权益变动目的与计划 - 权益变动目的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 - 增持计划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拟在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6] - 截至报告签署日,已累计增持股份60,005,572股,增持金额约2.46亿元,尚未完成增持计划 [6] 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7,73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 [7] -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9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8][17]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5,683,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7][8][17] 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9] -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5,683,682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72,000,000股,为本次权益变动前所持有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5.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0% [9] 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为和宜投资实施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1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7] -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10]
野马电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73.82%
新浪财经· 2025-11-03 16:50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陈一军减持公司股份57.83万股 [1] - 股东余谷峰减持公司股份187.9万股 [1] - 股东陈科军减持公司股份62.03万股 [1] - 三位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7.76万股 [1] 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4.9963%下降至73.8187% [1] -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 [1] 公司控制权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1] -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 本次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1]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10-25 07:30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浪潮软件控股股东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共计25,530,000股 [16][17][43] -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1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532,300元 [25][43][47] - 发行完成后,浪潮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至87,411,000股,持股比例从19.09%提升至25.00% [15][27] 发行审批与时间线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5年8月11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13][46]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9月19日出具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5号) [13][46] - 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43][49] 资金用途与财务影响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293,120.75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7][48][59]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8][59]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浪潮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9][15][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11][19][26] 业务与运营展望 - 本次发行旨在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结构,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以巩固市场地位并强化综合竞争力 [9] - 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仍主要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5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10-25 07:06
核心观点 - 平安资管及平安人寿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因自身业务安排需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夏幸福股份 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从25.19%降至24.99% 触及5%的整数倍披露要求 [5][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公布减持计划 拟在202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减持不超过117,411,610股(占总股本3%)且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继续减少权益 [6]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夏幸福股份977,914,066股 占总股本24.99% 且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9][10]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权益变动系股东基于自身业务安排需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所致 [5] - 减持计划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计划减持不超过117,411,61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6]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6] 权益变动方式及细节 -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985,729,553股公司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19% [7] - 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7,815,487股 占公司总股本0.20% [7] -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从25.19%减少至24.99% 合计持有977,914,066股 [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夏幸福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10] 其他相关情况 -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 除已披露的变动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10-24 07:06
股东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股东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万华化学股份16,469,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6][18]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合成国际持股比例由5.53%下降至5.00%,触及5%的披露刻度 [5][1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8] 权益变动目的与计划 - 股东减持股份的目的是基于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及财务计划 [3] - 股东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并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持股份 [4]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 减持计划于2025年8月1日公告,减持实施期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 [6][18] - 截至报告签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中有116,655,045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73% [8] -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72,993,229股 [5]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权益变动跌破25%
巨潮资讯· 2025-10-21 11:33
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6.17%降至24.85%,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2] - 一致行动人鄞州捷伦持有的295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其持股比例由1.32%降至0 [2] - 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及郑永刚)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变动后合计持股55900.8926万股,占总股本24.85% [2] 股份变动背景与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鄞州捷伦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所致 [3] - 此次变动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违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及计划 [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03:16
核心观点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莱绅通灵股份 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1][4][5] 权益变动目的 - 本次权益变动的直接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减持计划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43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4] - 截至报告签署日 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062,100股 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4]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按计划减持股份 除该计划外 目前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 [5] 权益变动方式与细节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少公司股份 [5] - 截至报告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5]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莱绅通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莱绅通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 历史交易情况 -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 除本报告披露的变动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莱绅通灵股票的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