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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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八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稳步增长 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 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人民日报· 2025-09-18 05:57
财政收入概况 - 1至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8198亿元,同比增长0.3% [1] - 其中税收收入121085亿元,同比微增0.02%,非税收入27113亿元,同比增长1.5% [1] -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68亿元,同比下降1.7%,地方本级收入83930亿元,同比增长1.8% [1] 主要税收收入构成 - 国内增值税收入47389亿元,同比增长3.2% [1] - 国内消费税收入11523亿元,同比增长2% [1] - 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1770亿元,同比下降6.7%,关税收入1527亿元,同比下降6.5% [1] - 印花税收入2844亿元,同比增长27.4%,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187亿元,同比增长81.7% [1] 财政支出概况 - 1至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324亿元,同比增长3.1% [2] - 中央本级支出26570亿元,同比增长8%,地方支出152754亿元,同比增长2.3% [2] 重点领域财政支出 - 教育支出27078亿元,同比增长5.6% [2] - 科学技术支出5874亿元,同比增长3.1% [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3亿元,同比增长10% [2] - 卫生健康支出13717亿元,同比增长5.1% [2]
【广发宏观吴棋滢】8月财政收支数据简析:亮点和约束
郭磊宏观茶座· 2025-09-17 23:31
财政收入表现 - 8月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增长3.4%,非税收入下降3.8%,延续5月以来税收强于非税的特征 [1][5] - 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同比增长0.3%,略超年初预算草案目标增速0.1%,但绝对增速仍偏低 [1][5][6] - 税收收入累计同比年内首次转正至0.02%,非税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5%,降低非税依赖度符合年初计划方向 [4][6][25] 主要税种分化明显 - 企业所得税同比大幅增长33.4%,个人所得税增长9.7%,国内增值税增长4.4%,三大税种表现强劲 [2][11][12] - 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速达226.0%,资本市场活跃带动证券业税收增长超70%,保险业税收增长超10% [2][12] - 契税同比下降18.3%,土地增值税下降25.8%,地产相关税收降幅扩大 [2][11][12] 财政支出结构变化 - 8月财政支出同比增速降至0.8%,支出进度6.3%低于近年同期平均水平7.1% [3][16] - 基建相关支出明显放缓,农林水事务支出下降2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下降16.8%,交通运输支出增长18.1% [3][16] - 社保就业支出保持高增长,8月同比增长10.9%,1-8月累计增长10.0%,为所有分项中领跑指标 [3][16] 广义财政承压 - 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5.8%,8月土地出让同比降幅达34.3% [3][21] - 1-8月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同比下降1.4%,距离全年目标增速0.7%的差距扩大 [3][21] - 政府性基金支出保持韧性,8月同比增长19.8%,受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带动 [3][21] 政策与趋势展望 - 企业盈利呈现"1-4月上行、5月回调、6-7月修复"节奏,高技术产业和文旅服务消费税收贡献突出 [2][11] - 税务监管加强显著缩小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违规偷漏税空间 [2][11] - 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地紧迫性加大,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地方债额度以优化发行节奏 [4][25]
2025年1-8月财政数据解读:财政支出延续偏强态势,关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浙商证券· 2025-09-17 21:2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 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0%,前值2.6%[1] - 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0.4%,前值3%[1] - 1-8月税收收入累计增速转正至0.02%,前值-0.3%[3] - 8月非税收入同比下降3.8%,连续4个月负增长[3][5] - 1-8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7%,地方增长1.8%[3] 政府性基金预算 - 8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下降5.7%,前值增长8.9%[1] - 8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9.8%,前值42.4%[1] - 1-8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4.7%[9] - 8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同比增长13.9%,前值-4.1%[10] 财政支出结构 - 1-8月财政支出完成全年预算进度60.4%[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进度69.7%,卫生健康64.2%,教育60.6%[8] - 债务付息支出进度62.8%[8] 广义财政 - 1-8月广义财政收入完成预算47.8%,与2024年同期持平[1] - 1-8月广义财政支出完成预算57.3%,快于2024年同期[1] - 8月广义财政收入当月同比增长0.3%,支出增长6.0%[1] 税收结构 - 1-8月国内增值税增长3.2%,消费税增长2.0%[4] - 企业所得税增长0.3%,个人所得税增长8.9%[4] 政策工具 - 超长期特别国债1880亿元投资补助资金已下达,支持8400个项目[9] - 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由17个行业扩大至22个[9] 重点工程 - 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总投资约1.2万亿元,年均投资约1200亿元[14]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2025年预算152.75亿元,增长7.6%[12] 资产配置展望 - 10年国债利率预计震荡下行至1.5%附近[2] - A股可能形成低波红利与科技成长交替的结构化行情[2]
财政部:前8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198亿元 同比增长0.3%
北京商报· 2025-09-17 16:41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前8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148198亿元 同比增长0.3% [1] - 税收收入121085亿元 同比微增0.02% [1] - 非税收入27113亿元 同比增长1.5% [1] 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 -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68亿元 同比下降1.7% [1]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3930亿元 同比增长1.8% [1]
财政部:1—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198亿元 同比增长0.3%
搜狐财经· 2025-09-17 16:13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148198亿元 同比增长0.3% [1] 税收收入结构 - 全国税收收入121085亿元 同比微增0.02% [1] - 非税收入27113亿元 同比增长1.5% [1] 中央与地方收入对比 -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68亿元 同比下降1.7% [1]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3930亿元 同比增长1.8% [1]
保障水库移民安置!一图读懂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及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7 12:56
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定义与性质 - 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是为解决水库移民困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3] - 该基金包括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两个组成部分 [3] - 自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4] 征收范围 - 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范围为行政辖区内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上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的发电机组实际上网销售电量 [5]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征收范围为行政辖区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业排灌用电)后的销售电量 [6] - 具体征收对象包括国网重庆电力公司销售给终端用户的电量及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以及地方独立电网、增量配电网销售给终端用户的电量 [6] 征收标准与期限 - 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按8厘/千瓦时的标准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按0.5厘/千瓦时的标准征收 [6] - 两项基金均按月征收,缴纳单位需在月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6] - 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由水库和水电站自行申报,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由电网企业代收后申报 [6] 申报缴纳方式 - 申报缴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6] - 申报时需要核对纳费期限和费款所属期,勾选所要申报的基金种类并填写应缴费基数等数据 [7][9] - 申报成功后需完成税款缴纳,费款缴纳成功后可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开具相关票据 [11][12]
保障人防安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报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13:56
非税收入定义与背景 -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1] - 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始于1986年教育费附加开征[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定义 - 指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限制无法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时 建设单位经批准后按应建面积和标准缴纳的建设费用[3] - 自2021年1月1日起改由税务部门征收[4] 缴费主体范围 - 适用于依法应建但受条件限制无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建设单位[5] - 具体条件包括桩基深度不足3米[5]、首层局部建设经济不合理[6]、地质条件不适[7]或地下设施密集导致施工困难[8] - 农村农民自建房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外[9] 征收标准计算方式 - 应缴费用=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收费标准[10] - 重庆市按区域分级收费:一类区域45元/平方米 二类35元/平方米 三类25元/平方米[10] - 应建面积按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核定:一类区域4% 二类区域3% 三类区域2%[11] 征收时间与方式 - 按次申报 需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12]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 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18] 减免政策规定 - 四类项目免征:工业厂房、公租房/廉租房、临时建筑/危房翻新、灾害修复项目[13] - 经济适用房户均60平方米内免征 超出部分全额收取 农转非安置房按人均30平方米免缴[14] - 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等减半征收[15] - 明确禁止区县自行制定减免政策[17] 跨省汇总纳税企业研发费用处理 - 总机构负责汇总计算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31][32] - 所有备查资料由总机构统一留存[32]
守护国家资源,一文了解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及申报缴纳方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09:04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定义 -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外由国家权力、政府信誉或国有资源权益取得的收入[1]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是国家以矿产资源所有者身份向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收取的收入[3] - 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3] - 自2022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3] 缴费主体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4] - 矿业权人包括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4] 征收标准与方式 -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分两种形式:按收益率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征收[6] - 按收益率征收适用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所列矿种[7] - 竞争方式出让时征收成交价 开采时按约定收益率逐年征收[8] - 协议方式出让时按起始价征收 开采时按销售收益率逐年征收[8] - 按出让金额征收适用于目录外矿种 竞争方式按竞争结果确定 协议方式按评估值或市场基准价测算值就高确定[15][16][17] 费额计算方法 - 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9] - 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10] - 矿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数量×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转换系数[13] - 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 需按财综〔2023〕10号文件规定转换计征对象[12]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标准 - 探矿权使用费按勘查年度以区块面积逐年缴纳[18] - 第一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100元 第四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 最高不超过500元[20] - 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 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21] 征收期限 - 按收益率征收的成交价部分需在收到缴款通知书30日内缴纳[21] - 逐年缴纳部分需在次年2月底前申报缴纳上一年度收益[21] - 按出让金额征收部分需在收到缴款通知书30日内缴纳 分期缴纳的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剩余部分[21]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逐年缴纳[21] - 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每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 不超过欠缴本金[21] 申报缴纳流程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21] - 电子税务局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22] - 在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中选择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进行申报[23] - 预览表单确认后提交申报 可立即缴款[25][27] - 缴款成功后可通过证明开具模块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28]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规则 - 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34][35][36] - 减除价款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37] - 本期未减除完毕的费用可累计到下期继续减除[38]
保障能源安全 一文了解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22:22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概述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 [3] - 基金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4] 征收范围 - 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 包括各级子公司销售电量 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 以及对境外销售的电量 [5] -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 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 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量 [5][6] - 省际间交易电量计入受电省份销售电量征收 [6] 缴费主体 - 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用户 由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代征 [6] -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部分由企业自行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6] 征收标准 - 重庆市全部销售电量(不含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1.9分/每千瓦时 [6] - 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标准为1厘/每千瓦时 [6] 申报缴纳方式 - 按月申报缴纳 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 [6] - 企业自备电厂自行申报缴纳 电网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 [6] -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 电子税务局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6][11] 代征企业操作流程 - 代征企业需在"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信息采集表"功能处填报明细信息 [8][9] - 在应缴费基数栏填列发电量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费额 确认后提交申报并立即缴款 [13][14] - 缴款成功后可通过"证明开具"功能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