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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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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6 03:37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安排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274.2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8][10][13] -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8][14] -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000.00万元 [9]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8,278.93万元 [9] - 部分募投项目曾延期至2025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0] 财务报告信息 - 公司已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报表未经审计 [3][6] - 公司公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股东信息等内容 [3][4][5]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5 04:0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4.45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2.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0,448.34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14,850.3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5,597.95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存储 - 公司已在广州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7家银行的指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 - 募集资金已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使用计划转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账户中 [2] - 部分账户因其上级分行业务权限原因,由上级分行与公司及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协议明确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 - 在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保荐机构同意后,公司可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 [4]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包括现场调查和每半年度一次的现场核查 [5]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提供账户对账单,并在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于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6]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5 03: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64,32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999,989.50元 [1]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512,265.19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487,724.31元 [1]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协议签订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与交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南港支行、宁波银行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于2025年10月1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 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范本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共在四家银行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884,999,989.50元 [3] - 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是包含了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整车线束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 -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5][6] - 甲方授权保荐代表人陈启强、杨鑫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 [6]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7] - 甲方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孙林因工作变动,由陈启强接替其职责 [10][11] -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辉和陈启强 [11] - 变更不会对持续督导工作产生影响,督导将持续至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1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5 03:0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4亿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2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3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8日全部到位 [2]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及多家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3] -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在韩国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及追加投入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 公司及韩国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KB Kookmin Bank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 - 因资金使用完毕,相关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5] - 公司与上述注销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获授权使用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7] - 公司于2025年7月至9月期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定期存款,累计购买本金16.44亿元 [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定期存款,收回本金16.44亿元,并取得收益371.40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8] 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亿元 [9] -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授权范围,且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9]
云汉芯城多项募集资金管理举措落地:设专户、调金额、置换自筹资金
新浪财经· 2025-10-14 23:00
董事会会议概况 - 云汉芯城于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 [1] - 会议由董事长曾烨主持,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程序合规 [1] 募集资金管理议案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汉云电子有限公司将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开立专项账户,用于“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2] - 公司将与子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及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2] -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及经营需要,审慎调整了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旨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0,795,955.14元 [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941,121.74元 [2] - 保荐人国金证券对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两项议案均无异议 [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出具了鉴证报告 [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4 04:02
诉讼案件进展 - 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与中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已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2][6][9] - 双方确认剩余工程款为260万元,将分两期支付:收到法院撤诉裁定且账户解封后支付200万元,取得工程联合验收批复后支付60万元 [6][8] - 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21,808元由原告承担,并退回部分预交费用 [9] - 此前被冻结的赣州松辉银行账户资金3,412,025元已解除冻结 [10] 诉讼案件背景 - 诉讼源于7份总价款为2,014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原告最初主张的未支付工程款为3,203,745元,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3] - 公司此前未支付部分工程款的原因包括原告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项目质量存在部分不合格以及合同约定的验收尾款尚未支付 [5] 诉讼对公司影响 -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11]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1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不超过5,000万元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6][17][19] - 该专项账户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 [17][18][19] -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1,581,094.34元 [15]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4 03:3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96,696,900元 [2] - 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5,041,482股,发行价格为1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6,696,897.60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734,307.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962,589.68元,并于2023年4月25日全部到位 [2] 募集资金专户协议签订与账户开立 - 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并配合集团化数字建设需要,公司新增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外企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4]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外企数科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 - 专项账户分别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FESCO数字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7] -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7][8] - 协议规定了资金支取的通知机制,即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独立财务顾问 [9]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13][14][15] -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15]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经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确认为合法有效 [16]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 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92910941710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0 02:4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84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7862389713亿元 [2]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 [2] - 公司此前已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尚未使用的20.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及涂覆隔膜马来西亚项目” [3] - 该变更议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四方监管协议补充签署情况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其马来西亚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与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4] - 此次补充签署旨在将马来西亚子公司的美元账户及马来西亚林吉特账户补充纳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监管范围 [4]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及涂覆隔膜马来西亚项目”,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 - 在符合监管规则且经保荐机构同意后,公司可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需通过专户实施并履行通知义务 [6]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包括现场调查和查询账户资料 [7][8]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账户对账单,并在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于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7][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71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将用于创新 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164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73,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