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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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 江航装备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7
法律顾问制度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begin{array}{c c c}{{\phi_{\overline{{{\phi^{*}}}}}=\pm\frac{\phi_{\overline{{{\phi^{*}}}}}}{\overline{{{\phi^{*}}}}}}}&{{}}&{{\phi_{\overline{{{\phi^{*}}}}}}}\end{array}$$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 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 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 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 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 ...
江航装备: 江航装备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7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任期、行为规范、权利义务,续聘和解聘条件、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任期届满后,符合续聘条件的,由董事会重新履行聘任 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可连聘连任;拟不续聘的,由董事会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经 理层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合肥江航飞 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 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章程定义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 ...
江航装备: 江航装备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7
董事会组成与董事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7]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即不超过4名) [8] - 董事辞职需书面提交,特定情形下(如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2][11]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14] - 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需提前5日通知 [15][17] - 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但需2/3以上董事同意并说明原因 [4]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程及提案内容,变更需提前3日或经全体董事认可 [7][19] 董事表决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39]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32] - 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通讯表决(传真/邮件),结果需在下一工作日前通知 [33][35] - 董事可对不明确提案提出暂缓表决,并设定重新审议条件 [37] 会议记录与责任归属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赞成/反对/弃权票数) [40][41] - 董事需签字确认记录,异议需书面说明,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弃权但不免责 [42][43] - 决议违反法规致损时,投赞成票董事需赔偿,明确异议者可免责 [42] 内部控制与执行监督 - 董事会需确保内控制度有效实施并披露真实信息,董事不得以不熟悉业务推责 [48][49]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 [50] - 董事会需督促决议执行并在后续会议通报进展 [46] 其他规则 - 议事规则由股东大会制定并解释,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4][55]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足"等不含本数 [51][15]
科兴制药: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二〇二五年七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 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科兴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除存在本制度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
江山欧派: 江山欧派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修改处用加粗表示):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 监事 ...
科兴制药: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 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科兴制药: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七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六条 凡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董事。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八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 1/2。 第九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 会的职权 ...
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 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5 年 8 月 7 日 14:00 之前到达湖北省襄 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118 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进行签 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 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 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在会议登记处向工作人员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 ...
三星新材: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 <公> 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发现先生、刘坤明先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 会事项后,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吴丹女士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解除职工代表监事会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 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针对上述取消公司监事会相关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 ...
延江股份: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