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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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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通报“未经检疫牛肉流入沙市区”:针对涉事企业将从严从重查处
央视网· 2026-01-08 21:11
事件概述 - 媒体报道沙洋县未经检疫牛肉流入沙市区 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1] - 沙洋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 回应相关报道 [1] 政府监管行动 - 沙洋县已启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 - 由县食安办、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 [1] - 对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全面开展排查 [1] - 正在加快相关案件的查办进度 [1] - 针对涉事企业将从严从重查处 [1] - 对排查中存在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 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 后续监管措施 - 沙洋县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1] - 严格落实官方兽医24小时驻场制度 [1] - 强化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检 [1] - 定期开展行业规范培训 [1] - 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1]
共筑食安防线 守护佳节平安
中国食品网· 2026-01-07 15:07
监管行动概述 -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所联合新华社区在春节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大排查,旨在保障居民食品安全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1] - 此次排查行动以“全覆盖、无死角”为监管原则,致力于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1] 检查范围与对象 - 联合检查组聚焦于农贸市场、商超、餐饮门店等重点消费场所 [1] - 检查紧盯米面油、肉蛋奶、生鲜果蔬等节日热销食品,并开展全链条风险排查 [1] 检查内容与重点 - 重点核查经营主体的资质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有效性 [1] - 仔细查验食材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及检验检疫证明,严格管理食品储存温度、保质期及标签标识 [1] - 行动旨在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 [1] - 针对餐饮后厨,重点检查生熟分区、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并对发现的台账记录不规范、食材摆放杂乱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 [1] 普法宣传与责任落实 - 检查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经营者宣讲《食品安全法》,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1] - 向居民普及食品安全选购常识与维权渠道 [1] 后续监管计划 - 下一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社区开展“回头看”行动,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 - 目标是通过持续监管,全力守护居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1]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调研内蒙古电力集团
中国电力报· 2026-01-07 14:28
调研核心观点 - 强调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并持续强化质量监管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1] 产业创新与科技发展 - 调研地点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大青山实验室和东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关注新型电力系统研发攻关与生物技术产业创新 [2] - 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 催生新质生产力 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坚持正向设计与突破 [2] - 提出面向产业需求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 在提高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上持续用力 [2] - 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衔接 突出需求导向和场景牵引 强化中试验证与推广应用 形成技术研发到迭代升级的良性循环 [2] - 支持企业利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政策 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和数字赋能 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 [2] - 强调同步推进硬件、软件和标准一体化发展 [2] 质量监管与标准提升 - 调研内蒙古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关注质量监管与检测认证工作 [3] - 强调强化质量源头治理 统筹运用产品强制性认证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以标准升级带动质量提升 [3] - 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 及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 [3] - 完善部门联动、异地协同、实时动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措施 加强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缺陷召回和产品追溯 [3] - 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并加强对检测认证机构的监管 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发挥“守门人”作用 [3] 食品安全监管 - 调研期间强调食品安全工作 要求始终坚持“四个最严” [3] -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
公布上半年有奖举报清单
新浪财经· 2026-01-07 05:34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上半年有奖举报清单 -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确定并公布了2024年上半年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清单 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至7月1日 [1] 有奖举报清单涵盖的重点领域与违法行为 - 清单共包括15个重点领域46种违法行为 [2] - 食品安全领域标示了10种可举报的违法行为 包括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伪造篡改生产日期或厂址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 使用回收食品或餐厨废弃油脂加工食用油 生产经营病死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 食品中含有严重超标污染物 无证餐饮服务 以及集中用餐单位制作法律禁止的食品 [2] -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参与社会监督 [2] - 其他14个重点领域包括知识产权 计量 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 电动自行车 燃气具 特种设备 老年人保健品市场 不正当竞争 营业执照 殡葬领域 网络餐饮服务 网络交易 未成年人文身 [3] - 对这14个领域共标示了36种违法行为 [3] 公众举报渠道 - 公众可登录“e福州”APP 搜索“市场监管e治理” 在“随手拍”模块进行抓拍留存和举报 [3] - 也可通过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 [3]
塔城市新城市场监管所多举措推进“双节”食品安全监管 筑牢辖区饮食安全防线
中国食品网· 2026-01-06 13:38
监管行动概述 - 塔城市新城市场监管所为保障2026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迅速行动并围绕全链条监管、专项检查、重点领域整治等方面推进工作 [1] - 监管所首先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梳理辖区食品领域潜在风险点,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1] - 按照塔城地区“四大安全”冬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对辖区食品销售店、餐饮店等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检查 [1] 检查方法与系统应用 - 检查重点核查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储存条件等关键环节 [1] - 检查结果被同步录入“塔通办”涉企检查系统,确保工作留痕可溯 [1] - 针对自治区下达的专项检查任务,监管所依托“新疆智慧一张网”系统认领任务清单,并组建专项检查小组进行靶向检查 [1] 专项与重点领域整治 - 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各商超、餐饮门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严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及餐饮具消毒不规范等问题 [1] - 监管所聚焦校园餐、特殊机构食堂、网络餐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2] - 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回头看”检查,复核前期问题整改情况,并督促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2] - 对辖区养老机构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排查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安全隐患 [2] - 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对线上餐饮商户开展随机抽查以规范经营行为 [2] 后续工作计划 - 监管所将持续加大“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巡查力度 [2] - 对发现的问题将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以强有力的监管举措守护辖区群众饮食安全 [2]
市场监管总局:元旦期间各地完成21425批次食品安全“点单”检测
央视网· 2026-01-06 11:18
一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以"百姓关心什么政府就检什么"为导向,指导各地聚焦群众关切,通过线上二 维码问卷、政务新媒体、线下商超"点单台"等多渠道,广泛征集群众最关注的食品和场所,创新开 展"你点我检"活动。同时,向消费者普及选购与维权知识,畅通12315投诉渠道,以精准监管守护消费 者"舌尖上的安全"。 央视网消息: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元旦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指导各地完成 21425批次食品安全"点单"检测,整改各类隐患1876处,556批次不合格食品均依法下架处置,有力助推 假日食品市场持续火热、消费势头旺盛。 此次"你点我检"活动围绕群众最关注的肉蛋奶、节令糕点、生鲜果蔬、礼盒套装等热销品,以农贸市 场、大型商超、餐饮门店、网络订餐商户等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场所,开展食品抽检。针对进货查验不 规范、储存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
全链发力“赣”劲十足
新浪财经· 2026-01-06 10:55
文章核心观点 江西省在2025年通过制度构建、科技应用和社会协同,实施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创新,旨在提升监管效能、回应民生关切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以打造“食安江西”名片 [5] 制度与体系建设 - 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构建覆盖全链条、责任全落实的监管体系 [6] - 研究起草19条强化全链条监管措施,明确权责清单与规范流程 [8] - 出台16条信用监管机制措施,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并配套奖惩措施 [8] - 针对食用农产品监管难点,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一品一策”分类准出标准 [9] - 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联动 [9] - 联合铁路部门签订监管联动协议,填补监管空白 [9] - 推动首批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落地,强化基层专业队伍 [9] 科技与数字化监管 - 以数智化为引擎,推动监管从“经验判断”向“数据赋能”转变 [10] - 推进“互联网+AI监管”,纳入全省市场监管数智一体化平台 [10] - 依托“5G+AI”技术开展校园餐食材数智化追溯系统应用试点 [10]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对网络餐饮等新业态开展智慧监测,自动抓取违规线索 [10] - 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中,通过视频监控、AI识别实现后厨操作实时监管 [10] - 景德镇市启动可视化非现场监管试点,累计上线2422家单位,AI识别技术可针对11类风险实现智能预警,准确率超96%,约80%日常监管工作可线上完成,处置效率提升至90%以上 [16] - 萍乡市开展校园餐食材数智化追溯试点,系统已归集数据12.4万余条 [17] - 新余市依托“赣通码”平台上线“码上食安”App,实现“三码联动”全链条监管 [18] - 赣州市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模式,5434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2025年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726万张,消费者查询量超10万次 [20] - 上饶市推进食品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为重点食品赋予二维码“电子身份证” [22] - 吉安市建设“食安前哨”智慧快检系统,构建“一中心、多站点”联动快检网 [23] 重点领域与专项整治 - 建立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常态化机制,推广学校食堂合同示范文本,实现“小饭桌”专项整治全覆盖 [11] -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级院校食堂开展精准辅导,打造示范样板 [11] - 聚焦“幽灵外卖”等问题,推进“外卖封签”全覆盖,全省2.49万家商户实现“一餐一封签” [11] - 深化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回头看” [11] - 持续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打非法添加、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 [11] - 鹰潭市实行“夜间211抽检”工作模式,即2小时完成快检速测,1小时完成复测和监督抽样,1个工作日出具监督抽检结果 [19] - 宜春市构建“四个体系”推进食品添加剂“双减”,对250家企业进行摸底,在23家重点企业试点,组织标准培训覆盖1500余人次 [21] 产业赋能与社会共治 - 实施“质量强链、标准稳链、品牌兴链、知识产权提链、政务服务优链、监管执法护链”六链行动,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12] - 开展“百企千坊”精准帮扶,为小微企业、小作坊提供“一企一策”指导 [12] - 常态化举办“特食面对面”活动,2025年以来高效核发特殊食品广告证书1581个 [12] - 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纳入省政府2025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遴选128家便民服务点,实现所有县区免费快检全覆盖 [12] - 创新开展“早茶抽检”“夜市快检”等特色活动1700余场 [12] - 升级内部“吹哨人”制度,将举报奖励标准翻倍,单案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13] - 选聘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推动“随手拍”监督常态化 [13] - 南昌市在万寿宫商圈试点“四端联动”全链条监管机制 [14] - 九江市以“一品一策”治理山药,建立三级检测体系,在关键节点设5个快检点,山药检测合格率达98.7%,查办相关案件37件 [15] - 抚州市作为供校食材质控管理平台试点,将624所学校纳入平台,全市肉蛋禽类产品溯源率达98.55% [24] - 赣江新区推行“一校一码”信息公开,构建“1+4+N”联动机制 [25]
南市监综执处字〔2025〕66号
新浪财经· 2026-01-05 08:10
处罚事件概述 - 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9日对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 - 处罚种类包括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 - 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1] 处罚法律依据 -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1] -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1] - 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七十六条[1] - 处罚依据亦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条[1]
西雁市监处罚〔2025〕499号
新浪财经· 2026-01-05 08:1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为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 处罚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1] - 处罚种类包括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1] 处罚依据与事由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1] - 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 [1] 案件状态 - 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1]
巴临市监新处罚〔2025〕009号
新浪财经· 2026-01-05 08:10
巴临市监新处罚〔2025〕009号 浏览:1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 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 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 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 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