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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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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高发展: 济高发展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监事自动解任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2] - 新增职工董事规定,当公司职工人数达300人以上时董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且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29] - 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要求由3%降至1%,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门槛[2][24]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 - 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及追偿机制,新增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时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条款[2][3] - 调整股份转让规则,删除监事转让限制条款,统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4][5] - 新增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章节,禁止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行为,并要求维持控制权稳定[13][14][15] 股东权利与义务优化 - 扩大股东查阅权范围,允许符合条件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并明确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行使该权利[6][7]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四种情况,并规定争议需及时诉讼解决[8][9] - 强化控股股东责任,规定其指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15][32] 董事会职能扩展 - 董事会新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3][36] - 明确审计委员会在诉讼中的职能,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9][10] - 独立董事职权增强,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0][42] 会议及表决程序更新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中"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并新增"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条款[16][21]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电子通信结合方式召开,并明确网络投票按监管细则执行[17][19] - 累积投票制应用范围调整,规定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时董事选举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29]
翔港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津贴制度》相应废止 [1]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 [1] 注册资本变更 - 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16,138,850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227,770元 [2]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共计转增86,455,540股 [2] - 实施后总股本增加至302,594,390股 注册资本由21,613.8850万元增加至30,259.4390万元 [2]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2] - 修订后公司章程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时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财务会计报告 符合规定的股东还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9]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法定要求等 [12] - 修订后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17] - 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18] 交易与担保审批标准 - 明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 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19] - 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 明确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等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1] - 修订担保事项审批标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提起诉讼 [13] - 明确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造成损失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14]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要求其维护公司利益、履行承诺、不得占用资金、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 [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并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26] 股东会召开程序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联系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内容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会议当日上午9:30 [27] - 股东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 [2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董事会需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予以配合 会议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25][26]
杭氧股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7:1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 [1] -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修订后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公司法定代表人规定修订:明确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 [3]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价格相同 [7] - 股份回购情形修订: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并规定三年内转让或注销要求 [11] - 股东权利修订:增加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明确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 [18]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职权调整:删除"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提案"等条款 [24] - 对外担保标准修订:明确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25] - 股东会召集程序修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27]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定位明确: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14] - 董事会决策机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 [15] - 股东会职权规范:明确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代为行使法定职权 [24] 股份与股东管理 - 股份总数明确:公司已发行股份978,342,375股,均为普通股 [9] - 股东义务强化:禁止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明确连带责任条款 [23]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要求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23] 会议组织与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定: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或未达表决权数等 [19] - 股东会通知时限:年度会议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公告 [28] - 临时提案权限: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2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情况 - 2025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截至报告期末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3] -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7][8]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9][11][13]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12][14]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8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7]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 [18] - 会议将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20] 募集资金管理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24亿元,已全部专户存储 [36] - 2024年9月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已于2025年8月8日全部归还 [37] - 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0]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议案 [68][72] - 同意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79]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3][85][87] 经营数据 - 2025年第二季度胶粘材料产量1.2万吨,销量1.15万吨,收入1.8亿元 [98] - 电子材料产量3800万平方米,销量3600万平方米,收入9500万元 [98] - 主要原材料丙烯酸丁酯采购均价同比上涨12% [9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1 02:4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3008,证券简称为开普检测 [1] - 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 [3] -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00,000元(含税) [15] - 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5]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组织架构调整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6][7] - 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条款序号及文字、标点符号进行优化调整 [8] - 本次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 董事会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15][17][19] -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15][19]
*ST赛隆: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1 00:12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修订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1]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1] - 法定代表人改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等条款[1] - 股东会职权中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能[13][14]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13][15] - 股东会临时会议提议权从监事会转移至审计委员会[14][15] - 明确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12项禁止行为[12] - 新增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的规定[13] - 独立董事占比保持3名,需符合5年相关工作经验等新要求[58][5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19] - 明确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7] - 累积投票制调整为仅适用于董事选举[32][33] - 新增股东可对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行为提起诉讼[1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的程序简化[17][18]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规模保持9人,董事长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48] - 新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需书面报告的规定[56]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符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44]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增加电子通讯形式[55] - 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必须由会计专业人士领导[52] 高管责任与义务 - 董事离职后忠实义务延续3年,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45] - 新增董事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条款[47] - 明确控股股东指示高管损害公司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3] - 取消监事会对董事的监督权,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8] - 高管近亲属关联交易适用与董事相同的披露要求[42]
开普检测: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6日14: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登记在册股东均可参会[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等提案[3] - 提案1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提案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3] - 提案编码表显示该议案包含3个子议案[3] 参会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及登记表[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5] - 登记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stock@ketop.cn),邮件需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5]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2] - 网络投票需通过深交所系统操作,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10][11]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表决指示,对未指示议案受托人可自主决定是否表决[8][9]
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职能整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该调整于2025年8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条款结构调整 原章程40条扩充至104条 新增关于法定代表人职责、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等9项条款 [2][4][16][17] - 股东权利条款细化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认定标准 [10][11][35] - 担保事项规范更新 连续12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关联担保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20][45] 股东会机制优化 - 召集程序变革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审计委员会获自行召集权 [22][53] - 提案门槛降低 持股1%以上股东即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较原标准下降2个百分点 [24][59]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调整 强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选举是否采用由股东会特别决议决定 [28][90] 控股股东行为约束 - 新增专节规范 要求控股股东维持控制权稳定 质押股份不得影响公司经营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承诺 [19][42][43] - 明确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指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适用"穿透式"追责原则 [15][18][38] 董监高任职规范 - 任职资格收紧 新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情形 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者不得任职 [34][104] - 履职要求强化 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时 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需个人担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纳入追责范围 [13][36]
开普检测: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组织架构调整与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主要依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1] - 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条款序号、文字和标点符号进行优化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 [3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3]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明确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及责任条款 [4]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股东查阅公司文件需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商业秘密文件需经特别程序 [12] - 董事会决议效力条款修订: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 [14] - 董事任职资格条款修订:细化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22] - 利润分配条款修订:明确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四种情形,包括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 [29] 公司治理机制调整 - 设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4] - 新增独立董事章节,明确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21] - 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删除原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监事报酬事项,增加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的审议权限 [16] 董监高责任与义务 - 强化董事忠实义务:要求董事采取措施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挪用资金,新增关联交易限制条款 [23] - 明确董事勤勉义务标准:要求董事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24]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24]
开普检测: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Xuchang KETOP Testing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许昌市尚德路17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 400万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 -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 000万股 [1] 公司章程核心内容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规范公司与股东权利义务关系 [1][3] -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 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可依据章程提起诉讼 [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检验检测服务 认证服务 供电业务等许可项目及技术服务 进出口等一般项目 [4]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 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由49名自然人及开普电气研究院共同发起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 400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8][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 表决 质询 查阅资料等权利 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 [11][1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需遵守信息披露 禁止占用资金 内幕交易等规定 [15][16]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董事辞职需书面报告 [42][4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含2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44] - 董事会职权包括制定财务预算 利润分配 重大投资 高管聘任等事项 [44][4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意见 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4][55] - 董事会下设财务与审计 薪酬与考核 提名 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56][57]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3]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18]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批 [46] - 重大资产交易需按资产总额 营收 净利润等指标分级审批 [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