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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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进一步完善 强调平衡安全与便利
新京报· 2025-11-28 22:52
新规发布背景与目标 - 央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于11月28日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1] -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避免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1] - 目标是平衡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 [1] - 回应了过去部分银行对客户取钱存在过度询问引起社会关注的情况 [1] 反洗钱与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区别 - 反洗钱工作依据《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旨在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 [1] - 反诈工作主要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目的是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1] - 工作机制上,反洗钱依托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测等制度安排,更偏重整体预防,没有要求“一刀切”地对金额以上业务均进行强化尽职调查 [2] “基于风险”的核心原则 - 《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围绕“基于风险”的核心原则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3] - 对较低洗钱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例如为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客户办理业务时,主要进行身份识别和基本信息核验,一般不要求额外材料或增加审核流程 [3] - 对较高洗钱风险情形采取强化尽职调查,例如普通大学生账户突然出现与其身份背景和日常交易模式严重不符的十几万元大额异常转账时,银行需采取措施了解核实交易背景 [3] 客户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 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环节,是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 [4] - 犯罪分子洗钱方式更加复杂隐蔽,包括组织批量开户、控制他人账户转移资金、安排人员多次分散取现等 [5] - 在较高风险情形下,仅凭留存的客户身份信息和后台资金监测难以及时准确发现可疑交易,需通过询问业务目的、资金来源用途等方式获取信息进行核实 [5] 客户尽职调查与隐私保护的关系 - 客户尽职调查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与个人隐私保护并不矛盾 [6] - 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是反洗钱国际标准要求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6] - 金融机构在合理限度内了解客户信息是审慎经营的需要,也是防范金融体系被滥用的“第一道防线” [6] - 欧美等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其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往往更加严格,客户接受度也普遍较高 [6] 安全与便利的平衡 - 客户尽职调查是在安全与便利之间寻求适当平衡 [8] - 在犯罪活动高发且手段迭代升级的背景下,一味追求便利会削弱资金安全,而实现更高安全需在一定范围内容忍不便 [8] - 《管理办法》强调“基于风险”开展尽职调查,是监管层面对此矛盾作出的制度性回应,推动金融机构更充分合理地兼顾安全和便利 [8]
财经聚焦|安全与便利咋平衡?银行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有了新要求!
新华网· 2025-11-28 22:19
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指导金融机构合理、有效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旨在指导金融机构"了解你的客户",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当前不法分子利用金融渠道洗钱的方式日趋复杂隐蔽 [1] -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将推动金融机构有效落实反洗钱法 [2] 尽职调查具体要求 -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或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1] - 金融机构需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基于风险开展差异化措施 [5] - 对较低洗钱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如客户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对较高洗钱风险情形采取强化措施(如账户突然出现多笔大额异常交易) [5] - 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不再针对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严格执行"基于风险"原则,不得采取与风险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9] 国际标准与行业实践 - 作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员,中国需落实反洗钱国际标准要求,FATF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对超过一定金额的现金交易开展尽职调查 [2] - 在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往往更加严格 [2] 风险防控与服务优化平衡 - 管理办法通过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和适用范围,对平衡金融安全与便利的矛盾作出制度性回应 [8] - 金融机构需从层层加码向精准赋能转型,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提升服务温度 [9] - 专家强调尽职调查措施强度要结合具体风险情形确定,而非"一刀切"要求,精准施策是保护百姓"钱袋子"的关键 [9]
比特币暴跌背后:美联储鹰派 + 监管扯皮 + 机构出逃 + 持有者跑路,五大杀招下还有生路吗?
华尔街见闻· 2025-11-28 21:33
核心观点 - 德意志银行研报指出,比特币近期经历大幅下跌,从峰值约12.5万美元跌至约8万美元,跌幅接近35%,整个加密市场总市值在过去一个月蒸发约一万亿美元,跌幅达24% [1] - 此次下跌由宏观与微观层面的复合压力导致,包括风险资产普跌、美联储鹰派转向、监管停滞、机构资金外流及长期持有者抛售 [1] - 比特币价格虽回升至9万美元上方,但其波动性飙升,与美股相关性增强,避险属性被证伪,估值仍依赖信念驱动,未来复苏前景充满不确定性 [1][2][20] 市场表现与价格动态 - 比特币价格从10月初约12.5万美元的峰值跌至约8万美元,跌幅接近35% [1] - 过去一个月,整个加密市场总市值蒸发约一万亿美元,跌幅达24% [1] - 比特币目前价格回升至约9万美元上方,相当于2025年5月的水平 [1] - 在10月10日因关税威胁,比特币当日暴跌5.6% [5] 资产属性与市场相关性 - 比特币的避险资产故事在本轮下跌中被证伪,其抛售与美股及其他风险资产下跌同步发生 [2] - 2025年至今,比特币与纳斯达克100指数的日均相关性高达46%,与标普500指数的相关性攀升至42% [1][2] - 比特币波动性已从8月份的低点20%飙升至39% [1][9] - 在宏观不确定性加剧时,市场倾向于抛售比特币而非买入避险,例如10月10日黄金价格上涨1.03%而比特币下跌 [5] 宏观货币政策影响 - 比特币价格与美联储利率存在强烈负相关性,2022年加息周期中相关性达-90% [7] - 2025年迄今,比特币回报率与美联储利率的相关性为-13% [7]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的鹰派言论(称12月再次降息远非定局)引发市场恐慌,导致比特币在10月29日下跌1.22% [7] - 美联储理事库克11月4日类似表态导致比特币价格当日暴跌超过6% [7] 监管环境与立法进展 - 美国《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CLARITY Act)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陷入僵局,预计2026年前不会被签署 [8] - 监管动力的丧失直接阻碍了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和市场流动性的深化 [9] - 监管进程停滞是导致市场信心受挫的关键因素之一 [8] 市场流动性及参与者行为 - 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订单簿深度在10月10日抛售中急剧下降,卖方流动性一度消失 [12] - 美国现货比特币ETF近期出现大规模的日度净流出,逆转了今年早些时候的巨额资金流入 [13] - 机构资金撤离叠加脆弱流动性,使比特币面对宏观逆风时不堪一击 [16] - 过去一个月,长期持有者共计卖出超过80万枚比特币,为自2024年1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18] - 美国散户的加密货币使用率从7月的17%下降至10月的15% [9] - “加密恐惧与贪婪指数”在11月21日跌至11,创下今年最低水平,市场进入极度恐惧状态 [18] 未来复苏的关键依赖因素 - 比特币复苏依赖几个关键因素:监管最终明朗化(特别是《CLARITY法案》进展) [22] - 主流机构对稳定币的采用可能有助于改善整个市场的流动性 [22] - 包括卢森堡和捷克共和国在内的政府和央行对加密资产日益增长的兴趣,可能为市场带来新的长期支撑 [23]
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兼顾安全与便利
券商中国· 2025-11-28 20:49
政策发布背景与核心原则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月28日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管理办法》制定过程广泛征求了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界意见,并参考了相关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 [2] - 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环节,《管理办法》围绕“基于风险”的核心原则,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 “基于风险”原则的具体应用 - 金融机构需根据客户洗钱风险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以平衡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 [3] - 对于涉及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形,可根据情况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对于涉及较高风险的情形,则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3] - 举例而言,对于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的普通客户,银行主要进行必要的身份识别和基本信息核验;若客户交易模式出现异常,如突然收到多笔来源不清的大额交易并迅速转出,银行则需采取措施核实交易背景 [4] 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与措施 - 《管理办法》完善了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包括金融行业客户尽职调查的适用情形及措施、金融机构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的尽职调查要求等 [6] - 在特定情形下,如建立业务关系、提供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怀疑客户交易涉嫌洗钱等,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6] - 对于高风险情形及客户,金融机构需采取一种或多种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包括获取业务关系和交易目的信息、加强交易监测分析、加强信息审查等,必要时可对客户交易实施合理限制或终止业务关系 [7] 信息获取的合规性与国际对比 - 我国反洗钱工作强调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对履职获得的客户信息应严格保密,违反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 [8] - 金融机构在合理限度内了解客户信息,既是审慎经营的需要,也是防范犯罪活动滥用金融体系、维护公共秩序的需要 [8] - 在欧美等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更为严格,例如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时需了解资金来源去向,客户对此接受度普遍较高 [8][9]
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兼顾安全与便利
证券时报· 2025-11-28 20:26
政策发布与核心原则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月28日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管理办法》的核心原则是“基于风险”,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避免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1][3] - 该办法旨在从监管层面推动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更充分、合理地兼顾安全和便利 [2] 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 - 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环节,也是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 [1][6] - 金融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并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 [3] - 对于较低洗钱风险情形可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对于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形必须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3] - 在建立业务关系、提供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怀疑客户交易涉嫌洗钱等情形下,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6] 风险分级与差异化措施 - 对低风险客户,例如大部分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的银行客户,银行主要进行必要的身份识别和基本信息核验,一般不要求额外材料 [4] - 对高风险客户或异常交易,例如客户突然收到多笔来源不清的大额交易并迅速转出,银行需采取措施了解核实交易背景,并可依法对交易方式、规模、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 [4][7] - 金融机构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后,若认为客户风险超出其管理能力,可以拒绝办理业务或终止已建立的业务关系 [7] 信息安全与合规边界 - 《反洗钱法》和《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对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严格保密,违反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 [8] - 金融机构在合理限度内了解客户相关信息是审慎经营的需要,也是防范犯罪活动滥用金融体系的第一道防线 [8] - 金融机构不得违法冻结客户资金,不得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相匹配的措施,必须保障客户依法享有的基本、必需的金融服务 [7]
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兼顾安全与便利
证券时报· 2025-11-28 20:24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管理办法》的核心原则是“基于风险”,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和交易的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的尽职调查措施,旨在平衡洗钱风险防控与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 [1][4] - 新规是对新修订的《反洗钱法》的具体落实,旨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筑牢反洗钱防线 [1][4][7] 监管背景与目标 - 《管理办法》的制定广泛征求了各界意见,并参考了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 [1] - 新规旨在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 [1] - 监管目标是在安全与便利之间寻求适当平衡,解决单位和个人希望尽职调查“无感”与监管部门收到大量关于银行尽职调查不到位投诉之间的矛盾 [1][2] 客户尽职调查核心原则 - 金融机构应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 [4] - 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避免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1][4] - 对于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形,可根据情况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对于较高风险情形,则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4] 强化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 -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需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其洗钱、恐怖融资风险 [4] - 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包括获取业务关系、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等 [8] - 金融机构可对高风险客户的交易方式、规模、频率、业务类型等实施合理限制,若风险超出管理能力,可拒绝办理业务或终止业务关系 [8] 风险管理与公民权利保障 - 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时,不得违法冻结客户资金,不得采取与风险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9] - 必须保障客户依法享有的医疗、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服务等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务 [9] - 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信息应严格保密,违反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 [11] 国际实践与公众教育 - 欧美等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其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往往更加严格 [11] - 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较高的欧美国家,客户对金融机构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接受度普遍较高 [12] - 金融机构与客户为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客户需配合金融机构为维护公共利益采取的反洗钱措施 [12]
三部门完善客户尽职调查规定,强调安全与便利
中国证券报· 2025-11-28 19:30
管理办法核心原则 - 管理办法围绕“基于风险”的核心原则,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1] - 旨在平衡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避免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1] 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实施 - 对较低洗钱风险业务采取简化措施,例如领取养老金的社保账户因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主要进行身份识别和基本信息核验,一般不要求额外材料[2] - 对较高风险情形采取强化尽职调查,例如当客户交易模式(如突然收到多笔来自不同省市的大额转账并迅速转出)与其身份背景严重不符时,银行需核实交易背景[2] - 客户尽职调查是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犯罪分子常通过批量开户、控制他人账户转移资金、分拆交易等复杂隐蔽方式规避监测[3] - 在高风险情形下,仅凭留存客户信息和后台监测难以准确发现可疑活动,需通过询问业务目的、资金来源等方式获取信息以判断交易是否合理[3] 尽职调查与隐私保护的关系 - 基于风险开展尽职调查是反洗钱国际标准及全球通行做法,依法在合理限度内了解客户信息是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4] - 反洗钱工作强调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对履职获得的客户资料和信息应严格保密,违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4] - 金融机构与客户为平等民事合同关系,客户需按合同约定配合金融机构为维护公共利益采取的反洗钱措施[5] 安全与便利的平衡 - 客户尽职调查是在安全与便利之间寻求适当平衡,一味追求便利会削弱资金安全,而实现更高安全需在一定范围内容忍不便[6] - 管理办法强调“基于风险”原则,可推动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更充分合理地兼顾安全和便利[7] - 反洗钱与反诈工作机制不同,反洗钱更偏重依托客户尽职调查和交易监测的整体预防措施,并根据具体风险情形确定调查强度[7]
杜绝“一刀切”,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规定
第一财经· 2025-11-28 19:03
政策核心内容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明确取消规定金额以上现金存取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3] - 《办法》更加强调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把握好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平衡 [3] 尽职调查风险导向原则 - 《办法》以风险导向为核心,杜绝尽职调查“一刀切”,要求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5] - 对较低洗钱风险客户采取简化措施,例如大部分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的客户,银行除必要身份识别外,一般不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5] - 对较高洗钱风险情形采取强化尽职调查,例如当客户账户突然出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异常交易且迅速转入转出时,银行需核实交易背景 [7] - 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环节,也是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 [7] 高风险交易场景应对 - 犯罪分子洗钱方式复杂隐蔽,包括组织批量开户、控制他人账户转移资金、安排人员多次分散取现等做法 [7] - 在较高风险情形下,金融机构需通过询问客户业务目的、资金来源用途等获取信息,必要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准确判断交易是否正常合理 [7] 安全与便利的平衡 - 《办法》是监管层面对安全与便利矛盾作出的制度性回应,推动金融机构更充分合理地兼顾两者 [8] - 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个人隐私保护不冲突,依法获得的反洗钱信息应予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8] - 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是在合法合理限度内收集必要信息,与国际通行标准一致,例如美国、英国、德国等要求银行对一定金额以上现金业务了解资金来源去向 [9] 反洗钱与反诈的区别 - 反洗钱工作依据《反洗钱法》,旨在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反诈工作主要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目的是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12] - 反洗钱依托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测等制度,偏重整体预防,措施强度结合具体风险情形确定 [12]
杜绝“一刀切”,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规定
第一财经· 2025-11-28 18:09
政策核心调整 - 取消规定金额以上现金存取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与几个月前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 [1] - 新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更加强调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把握好洗钱风险防控和优化金融服务的平衡 [1] 尽职调查新原则 - 《办法》以风险导向为核心 杜绝尽职调查“一刀切” 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 - 对于洗钱风险较低的客户和交易 金融机构应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例如对大部分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的客户 除必要身份识别外 通常不要求提供额外材料或增加审核流程 [2] - 对于涉及较高洗钱风险的情形 金融机构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例如当客户账户出现突然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异常交易且迅速转入转出时 银行需要关注并核实交易背景 [3] - 在较高风险情形下 金融机构需要通过询问客户办理业务的目的、资金来源用途等获取相关信息 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予以核实 [3] - 客户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环节 也是识别异常情形、阻断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 [3] 安全与便利的平衡 - 监管通过《办法》强调“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推动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更加充分、合理地兼顾安全和便利 [5] - 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个人隐私保护并不冲突 依法获得的反洗钱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5] - 对于涉及较低洗钱风险的客户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简化客户尽职调查 [5] - 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是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收集必要信息 这一做法与国际通行标准一致 [5] - 在欧美等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和地区 其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往往更加严格 当地公众对“为公共利益的必要约束”接受度普遍较高 [5] 反洗钱与反诈的区别 - 反洗钱与反电信网络诈骗在法律依据、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上有明确区别 [6] - 反洗钱工作依据《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旨在预防洗钱活动 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 [6] - 反诈工作主要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主要目的是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6] - 在金融领域的工作机制上 反洗钱依托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测等制度安排 更加偏重整体的预防措施 且措施强度结合具体风险情形确定 [6]
客户尽职调查如何兼顾安全和便利?央行:低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8 17:51
政策核心原则 - 强调金融机构需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平衡洗钱风险防控与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1] - 要求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措施,避免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流程[1] - 制度性回应安全与便利之间的矛盾,推动金融机构更充分、合理地兼顾两者[2] 客户尽职调查实施框架 - 针对较低洗钱风险情形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例如对收入来源清晰、资金往来稳定的客户主要进行基本身份识别[3][4] - 对较高风险情形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如交易模式与客户身份背景严重不符时需核实交易背景[3][4] - 金融机构需通过询问业务目的、资金来源用途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等方式准确判断交易合理性[3] 国际实践与法律依据 - 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是反洗钱国际标准及全球通行做法,欧美国家要求银行对一定金额以上现金业务开展尽职调查[6] - 反洗钱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需配合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以预防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6] - 金融机构对获得的客户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7] 反洗钱与反诈骗的区别 - 反洗钱法律依据为反洗钱法,目标为预防洗钱及相关犯罪;反诈主要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目标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7] - 反洗钱工作机制偏重整体预防,如客户尽职调查和交易监测,并根据风险情形调整措施强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