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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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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8
募投项目概况 - 公司拟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59,604.21万元,建设周期24个月,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66,320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13.77%,静态回收期7.39年(含建设期)[2][3] - 项目主要生产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达产后形成年产120万㎡产能,产品主要用于境外销售[5][27] - 项目已完成子公司设立、土地购置及施工许可获取,目前处于建设阶段[19][20] 投资构成分析 - 总投资中建筑工程费15,751.07万元(占比26.43%),硬件设备购置费38,427.69万元(占比64.47%),软件工具购置费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82.92万元[5][6][7] - 建筑工程平均单价0.22万元/㎡,场地装修费平均单价0.03万元/㎡,设备价格参考历史采购价及市场行情[5][6] - 单位产能建筑面积588.11㎡/万㎡,设备投资320.23元/㎡,均处于行业合理区间[9][10][11][12] 财务测算依据 - 产品单价参考2022-2024年外销均价:单面板200元/㎡、双面板480元/㎡、多层板800元/㎡[27] - 达产期年均毛利率21.91%,低于公司报告期平均值23.06%,测算较为谨慎[30][31] - 税后内部收益率12.12%,静态回收期7.79年(含建设期),略低于同行业可比项目平均水平[32] 资金需求与合理性 -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金缺口60,938.30万元,本次拟募资58,000万元未超过缺口[22][23] - 项目已投入3,091.86万元(含土地款),其中董事会前投入865.80万元不以募集资金置换[20][21]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占比超过99%[22]
利柏特: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发行概况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利柏转债",代码"111023"),已获证监会批准[1] - 债券面值100元/张,每手10张合计1,000元,发行总额750,000手[4][13]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1][8] 原股东优先配售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T-1日),原股东可按每股配售1.689元可转债的比例优先认购,折算为0.001689手/股[5][10] - 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总额为443,916,000股(总股本剔除回购库存股5,154,000股),原股东优先配售上限总额为75万手[10] - 配售代码"715167",申购时间为2025年7月3日(T日)9:30-15:00,需足额缴款且不可撤单[5][11] 网上公众投资者申购 - 申购代码"713167",单个账户申购上限1,000手(100万元),最小单位1手[6][13] - 申购无需预缴资金,中签后需于T+2日16:00前缴款,连续12个月内3次弃购将限制申购6个月[17] - 若有效申购总量超出发行余额,将按每手配号后摇号抽签确定中签结果[16] 发行与包销机制 - 若总认购量不足发行量的70%,发行人或中止发行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7][18] - 余额包销基数为7.50亿元,保荐人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即2.25亿元),超30%将启动风险评估程序[8][19] - 最终配售结果及包销金额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1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可转债发行概况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280,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伯25转债",代码"113696",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 [1] - 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总规模28,020,000张(2,802,000手),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 [4] 发行配售结果 - 原股东优先配售金额达2,064,834,000元(2,064,834手),占发行总量的73.69% [4] -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737,166,000元(737,166手),占比26.31%,有效申购户数8,265,761户,有效申购数量8,236,525,494手,中签率0.00894996% [5] 发行机制与包销安排 - 若原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合计认购不足发行量的70%,发行人或中止发行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 [2] - 主承销商包销基数280,200万元,原则上包销比例不超过30%(84,060万元),超30%时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 [2]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未缴款将被限制申购6个月,弃购统计以投资者为单位合并计算 [3] 后续安排 - 摇号抽签仪式于2025年7月2日举行,中签结果于7月3日公布,每个中签号限购1手(1,000元) [5] - 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相关文件可查阅上交所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6][7]
可川科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6
募投项目概况 - 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74,838.18万元[3] - 项目建设期4年,预计第5年完全达产,税后内部收益率19.50%,静态投资回收期6.70年[2] - 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复合铝箔9,50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7] 募投项目投资构成 - 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费用13,892.46万元(占比18.56%)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53,301.00万元(占比71.22%)[3][4] - 设备投资中真空镀膜机占比最大,拟购置18台,单台价格2,500万元,总价45,000万元[5] - 非资本性支出合计4,076.46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4]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 - 项目产品分为消费电子类(初始单价10元/平方米)和动力电池类(初始单价7元/平方米)复合铝箔[12] - 预计达产后年均收入75,240万元,平均毛利率35.30%,税后净利润16,714.61万元[17] - 消费电子类产品毛利率42.58%,动力电池类产品毛利率19.69%[17] 融资规模合理性 - 截至2024年底已投入自有资金11,433.42万元(投资进度15.28%),未来三年尚需投入63,404.76万元[10] - 测算公司资金缺口约67,040.20万元,本次募资规模50,000万元具有合理性[10] - 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16.63%[10] 行业对比情况 - 单位产能设备投入5.61元/平方米,与可比公司隆扬电子5.66元/平方米基本相当[7] - 单条产线投资额2,961.17万元,略低于可比公司3,000万元/条的水平[9] - 产品单价8.96元/平方米与诺德股份9.52元/平方米差异率-5.88%[13] 工程建设合理性 - 单位工程造价2,362.31元/平方米,处于淮安市同类项目1,820-2,909元/平方米区间内[8][9] - 土建工程费用测算依据第三方询价和专业咨询评估报告,符合当地定额规范[8] - 设备单价参考历史采购价格和供应商报价,与市场行情相符[5]
斯达半导: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10
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0]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14] - 债券利率将由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1] 特殊条款设计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15] - 包含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17] - 设有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回售[1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投资总额203,433.2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0万元[22]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2]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23] 发行程序安排 -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3] - 将采取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20]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确定最终发行方案、签署相关文件等[30] 公司资质说明 - 公司自查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包括具有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盈利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等要求[6][7]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违法行为等发行障碍情形[8] - 本次发行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9]
伯特利: 伯特利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50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批复为证监许可〔2025〕631号 [1][2] -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80 200万元 发行数量28 020 000张 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2] - 可转债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设计 第一年0 3% 第二年0 5% 第三年1 0% 第四年1 5% 第五年1 8% 第六年2 0% [2][3]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6月30日)止 [5] - 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 [5] 发行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T日) [5]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比例为每股配售4 633元面值可转债 即每股配售0 004633手 [7] - 网上申购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 000元) 申购上限为1 000手(100万元) [8] - 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行总额的30% 即最大包销金额为84 060万元 [8] 转股及调整条款 - 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包括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 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9][10]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11]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1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增加预计2025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6 500万元 [17] - 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16]
精达股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15
公司基本情况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77 于2002年9月11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8][9] - 公司注册资本2,149,125,221股 实际控制人为李光荣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股9.28% [22][23] - 公司主要从事电磁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4][25] 本次可转债发行概况 - 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622万元 用于4个新能源产业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2][16] - 募投项目包括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煤铝基电磁线项目等 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6][18] - 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5][6][7]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公司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机构独立运行 [14][20] - 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具备完整业务体系 [19][20][21]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6][27][28] 财务与法律合规 - 最近三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130.61万元、42,645.29万元 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12][15] - 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处罚记录 [34][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均不存在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 [37][38] 资产与子公司情况 - 拥有27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包括精达香港、恒丰越南等境外子公司 [24][25][29] - 持有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主要财产权属清晰 [29][30] - 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况 合计质押7,600万股 占总股本3.54% [23]
无锡振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8:30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锡振转债" 债券代码"111022"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995号文同意注册 [1] -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52,000.00万元 折合5.2亿元 发行数量合计520,000手 [2]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方式与配售结构 - 发行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公开发行相结合方式 原股东配售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股权实施 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T-1日) [2] - 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缴款于2025年6月18日(T日)结束 网上认购缴款于2025年6月20日(T+2日)结束 [3] 配售结果数据 - 原股东优先配售数量448,228手 配售金额448,228,000元 折合4.48亿元 放弃认购数量为0手 [2][3]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70,505手 放弃认购数量1,267手 [2][3] - 保荐人对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实施包销 包销数量即放弃认购总数量1,267手 [3] 资金划转与登记安排 - 包销可转债将登记至保荐人指定证券账户 认购资金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 [3] -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完成最终登记 [3]
耐普矿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12:17
公司基本情况 -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318号,法定代表人为郑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772,604元 [9]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营业务包括矿山机械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等 [9] -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耐普矿机",证券代码"300818" [11] 本次发行概况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秘鲁年产1.2万吨新材料选矿耐磨备件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3] - 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9]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新增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权益,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12] 公司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郑昊,直接持有公司46.48%股份 [24] - 公司前十名股东包括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 [23] - 郑昊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9] 公司业务与经营 - 公司主营业务为重型矿山选矿装备及其新材料耐磨备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33] - 公司在全球1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包括澳大利亚、蒙古、秘鲁、墨西哥等 [33] - 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4] 公司财务与审计 -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5] - 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5] -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15]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2] - 公司控股股东郑昊已出具书面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公平性 [4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0]
江苏华辰: 江苏华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36
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 - 公司获得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金额46亿元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2%至2.5% [1][2] - 可转债期限6年 自2025年6月20日至2031年6月19日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开始 [2] - 初始转股价定为23.53元/股 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3]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包含派息 送股 增发等情形 具体计算公式明确 [4] - 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当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低于转股价85%时可触发 [5] 债券条款设计 - 到期赎回价格为面值的114%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条件为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高于转股价130% [6] - 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若股价连续30日低于转股价70% 持有人可回售 [7] - 附加回售条款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时生效 持有人可行使一次回售权 [8] - 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交易日 [9] 发行与配售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每股配售2.797元面值可转债 折算为每股0.002797手 [12] - 现有总股本1.64亿股全部可参与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上限46万手 [13] - 发行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公开发行相结合方式 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13] 公司治理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同时增设职工董事 [15] - 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资金管理安排 - 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确保专款专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