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治理

搜索文档
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 董事会下设机构与会议召集 -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 [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 [2] - 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 - 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材料,包含提议人、理由、时间、提案等内容 [2] 会议通知与召开程序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 [3][4]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期限、事由、议题及发出日期等要素 [4] - 变更会议时间或提案需提前3日通知,不足3日需全体董事认可 [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4][5] 表决规则与决议形成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投票,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7]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7][8] - 关联交易等情形下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8]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得再审相同提案 [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出席情况、提案审议及表决结果等 [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包括通知、材料、记录、决议等,保存期10年以上 [10]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落实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进展 [10] 规则修订与实施 - 本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补充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0]
平安电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1] - 职权范围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订重大收购或合并方案等[4]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对外投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其中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11]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13][14][8] - 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10][15]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16][28]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17][18]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需回避表决[21][2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会议、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需具备专业资质并由董事会聘任[19][20] - 职责包括协调监管沟通、督促合规履职、组织董事培训等,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20][21][1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董事、议程、表决结果等,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5][27] - 会议档案(通知、记录、决议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需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5] - 董事对违规决议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者可免责[28]
广田集团: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名并可设副董事长[7] - 董事必须为自然人,存在8类禁止情形包括刑事处罚、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等[3] - 独立董事需满足6项条件包括5年以上相关经验、符合独立性要求等[4] - 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8类人员包括持股1%以上股东亲属、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人员等[5][6]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和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10]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但需书面授权且受4项委托原则限制[14][16] - 7种情形下必须召开临时会议,包括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等[11] 表决及决议机制 - 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22][23] - 出现关联关系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24] - 提案被否决后1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相同内容,半数以上董事认为不明确时可暂缓表决[26][27] 会议记录及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12项内容包括审议提案、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董事需签字确认[29][3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包括会议材料、授权委托书、录音资料等[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所有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长需督促决议执行并定期跟进[33][14] 其他运作规范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非现场会议以有效表决票计算出席人数[17]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要求会计师出具审计草案,正式决议后再补充完整审计报告[25]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7]
立达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3 18:1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 其中3至4名为独立董事 [1]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3] - 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2] -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2]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2] -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2] - 董事会需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2]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等权限 建立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6] - 所有对外担保行为均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6] - 所有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均须提交董事会审批 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6]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 [6] 董事会授权 - 董事会将决定投资方案 资产处置 对外担保等职权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 [7]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法定文件 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7] -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 董事长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7]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8]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8][10] - 总经理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10] -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管理人员 批准决定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及需由董事长审批事项以外的交易事项 [8] 董事会会议制度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 [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两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通知时限 紧急事项可通过电话等口头方式通知 [8] -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 会议期限 事由及议题 发出通知的日期 [11] - 如需变更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或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 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不足三日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 [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 - 董事与决议事项涉及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9]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9] - 出现《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情形 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情形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时 董事应当对提案回避表决 [9][12]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时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主持人可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13]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 代理事项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13] - 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投票权 [13]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 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委托 [13] - 董事不得在未说明本人对提案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委托 [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 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13]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委托 [13]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 [13][14] - 非现场方式召开以视频显示在场董事 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董事 规定期限内收到有效表决票或董事事后提交书面确认函计算出席会议董事人数 [14] - 会议主持人应提请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 对于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案 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书面认可意见 [14] -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影响其他董事发言时 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制止 [14]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提案进行表决 [14] - 董事可在会前向董事会秘书 会议召集人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了解决策所需信息 [14] - 每项提案经充分讨论后 主持人应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表决 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表决 [15]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未做选择或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视为弃权 中途离开会场不回未做选择视为弃权 [15] -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 工作人员应及时收集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统计 [15]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统计结果 其他情况下主持人应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15] - 董事在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不予统计 [15] - 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 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16] - 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时可先将拟提交审议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草案 [16] - 提案未获通过 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 董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内容相同提案 [16]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导致无法判断时 会议主持人应要求对该议题暂缓表决 [16] - 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决定做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义务 [17]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届次和召开日期地点方式召集人姓名 出席董事姓名及代理人姓名 会议议程及拟议事项 董事发言要点 每一决议事项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17] - 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17] - 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除责任 [17] - 与会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进行签字确认 董事有不同意见可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或发表公开声明 [17] - 董事既不按规定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内容 [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会议签到簿 董事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 会议录音资料 表决票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等 由董事会负责保存 [18]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 [19] - 董事会秘书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工作经验 取得交易所认可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9][20] - 具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届满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信息沟通 [20] - 董事会秘书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20] - 董事会秘书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 [2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协助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职责 [20] - 董事会秘书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履行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1] -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 可以连续聘任 [21]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21]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法律责任 应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 [21] 附则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1] -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议事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21] -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都含本数 "超过""过"不含本数 [21]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2] - 本议事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准 [22] - 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2][23] - 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订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23]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3]
振邦智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2 20:13
董事会组成结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2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及副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1]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等15项核心职权 [2]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未达规定标准的交易事项 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外 [5] 交易审批权限 - 需董事会批准的交易包括:资产总额绝对值超1000万元 或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 或占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 [4]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 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5] - 提供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净资产10% 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关联交易与担保规范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 - 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 [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且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5]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可由十分之一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召开 [9]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10] - 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3]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内控评估 [14]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 [15]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遴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 [17]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则按后者执行 [18]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8]
安 纳 达: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2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无需股东会审议 [5]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任免、利润分配、资本运作(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重大交易决策 [6]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7][19] - 专门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且签字视为同意 [12][13]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空缺时由董事会补选,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11][16] 会议召集与表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可提议召开 [20][21]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且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 [34][46] - 紧急情况下可通讯表决,委托投票需明确授权且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24][26] 议案与记录管理 - 议案需符合公司章程且以书面形式提交,未列入议程的议题需说明原因 [30][31] - 会议记录需包含发言要点、表决结果(赞成/反对/弃权票数),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3][44] - 决议公告需在《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披露,并报深交所备案 [52][53] 其他关键规则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且未委托视为失职,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 [27] - 决议违反法规致公司损失时,投赞成票董事需担责,异议记录者可免责 [49] - 规则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7]
宣亚国际: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2
董事会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证券事务办公室,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2]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更、重大收购及合并方案、审批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聘任高管等[2][4] - 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前需听取公司党支部意见[3] 会议召开与提案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5] - 临时会议需在5日前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7] - 提案需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内容等要素,变更提案需提前3日通知或取得全体董事认可[6][9][11] 表决与决议机制 - 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重大事项如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20]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20][21]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投票,但需明确表决意向,且一名董事最多接受两名董事委托[12][15] 专门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披露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28]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28][29][30] - 战略委员会研究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及资本运作方案[30]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董事、议程、表决结果等,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4][25] - 董事长对非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为不超过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10%,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净资产0.5%[26] 其他关键条款 - 董事会授权事项需形成决议,越权行为无效[26][34] - 董事对违规决议投赞成票需承担连带责任,投反对票可免责[22][38] - 交易金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到审批阈值需履行相应程序[31][32]
麦加芯彩: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20:09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若员工超300人需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 [2] - 职工代表董事需满足5项条件包括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熟悉经营管理等 [2] - 董事会行使16项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任免、管理制度制定等核心事项 [4][5] 董事任职与辞职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 [3] - 董事辞职需书面报告,特定情形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3][4] 决策权限与程序 - 重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成交金额占比超10%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6项指标 [6] - 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2/3以上通过,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 [8] - 财务资助审批标准包括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 [9]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0日内召集 [12]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题等要素,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3]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14][17]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检查决议执行情况,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10] - 需确保董事充分获取信息,提倡民主讨论文化,保障科学决策 [11][1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9] - 董事需对决议签字确认,异议需书面说明或向监管部门报告 [20]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21]
中船汉光: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24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可增设其他专门委员会 [5] 专门委员会构成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为董事,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 [2] - 审计委员会需包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2]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等核心职权 [7] - 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交易,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10%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交易 [5] - 董事会需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并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8][4] 会议制度与决策程序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在10日内召集 [7][1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14][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表决结果(赞成/反对/弃权票数),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15][16] 提案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内容 [8][16] -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包括关联交易、上市规则要求及董事自我认定回避 [14]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投票,但需明确授权范围且不得全权委托 [11][1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与会人员需保密决议内容 [17] - 泄露机密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7] 其他规则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 [17] - 规则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生效需经股东会审议 [17]
欧林生物: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23
董事会构成与成员 - 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3年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无需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连选连任[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3]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职能 对股东会负责[2] - 具体职权包括拟订重大收购、合并、分立方案 决定对外投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4][5][7]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7]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3]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的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 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6][8][9] - 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6]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包括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10] 会议召集与召开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由董事长召集[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需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11]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送达全体董事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4] 表决与决议机制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更高比例的从其规定[21]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回避后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但需遵循不得委托非董事人员、关联交易回避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等原则[1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 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3][24] -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授权委托书、表决票、会议记录及决议等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26] - 董事对表决事项承担责任 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受损时 参与决议且未表明异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2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需严格执行证监会和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及时披露会议决议及重大事项[25] - 独立董事意见需按规定披露 出现分歧时需分别披露各独立董事意见[25] - 决议公告前 与会人员及服务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