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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9
公司治理修订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条款,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要求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制度制定与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系列法规 [2] - 议案中包含19项子议案,其中2.01-2.07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委员会调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增加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 [4] - 调整后委员会名称改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但组成及成员职位保持不变 [4]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 [4]
富祥药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 [1] -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1] - 委员会需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搜寻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建议 [1]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1] - 成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并通过选举及董事会批准产生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1] 职责权限 - 向董事会建议董事会的规模及构成 [2] - 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2] - 负责遴选合格的董事及高管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建议 [2]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2] - 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及高管提供充分资源和支持 [2] 工作规则 - 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不受限但需说明 [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3]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并表决,连续两次缺席视为失职 [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取视频或电话方式 [4] - 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4]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决议需书面报董事会 [4] - 委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 [4] 附则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5] - 规则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 - 董事会负责规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5]
富祥药业: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xi fushine pharmaceutical Co.,ltd [1] - 成立于2012年8月29日 注册地址为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1] - 201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截至章程发布日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8,648,934元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48]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经营宗旨为股东利益最大化 致力于成为全球制药领域创新者 [3] - 主营业务涵盖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与进出口 以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3] - 具体业务包括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等 [3]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38,648,934股 全部为普通股 [4]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5,100万股 持股比例100% [4]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2] - 股东需遵守章程规定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4]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3] - 涉及恶意收购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3/4以上通过 [33] - 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需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 [50]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17] 反收购条款 - 发生恶意收购时 继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2/3原任董事连任 [43] - 收购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需具备5年以上同行业管理经验 [43] - 董事/高管被无故解职可获10倍年薪赔偿 [33] - 董事会可自主采取合规反收购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48]
中铁工业: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提升决策科学性并完善治理结构 [1] -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 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保证履职时间和精力 [7]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4]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需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经验 [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8]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财务检查、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 [11]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估风险管理与合规 [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3] -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实施 [14] - 审阅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注重大会计问题 [15] - 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审阅相关报告并督促整改 [16] 会议机制 -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22][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2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25] -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 [26] 年报工作规程 - 委员会在年报编制中需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36] - 协调年审机构审计进度,督促按时提交报告 [39]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 [40][41] - 对年审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决定续聘或改聘 [42][43]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及变动情况 [49] - 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 [50] - 委员会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时需及时披露 [51]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 [47][48]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57]
大唐发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提名委员会设立目的 - 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和完善治理结构 [1]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设立 [1] - 研究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并提出建议 [2] 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5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4] - 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 [5]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召集人负责主持会议 [6] 委员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可连任 [8] - 委员不足5人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 [9] - 委员离职后资格自动丧失需及时补选 [8] 工作职责 - 评估董事会规模构成并提出调整建议 [11] - 制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及遴选程序 [11] - 审查董事高管任免事项并提出建议 [11] - 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及继任计划 [11] 工作程序 - 制定董事高管当选条件及选择程序 [13] - 通过内外部渠道广泛搜寻候选人 [14] - 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 [14]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采取通讯方式 [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 [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21]
万 科A: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VANKE CO, LTD (VANKE) [4]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注册资本11.93亿元人民币 [4][6] - 成立于1988年11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由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改组设立,初始净资产1324.67万元折股1324.67万股 [3][20] - 1988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1991年在深交所上市,2014年B股转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3] 股权结构 - 总股本11.93亿股,其中内资股97.24亿股占比81.5%,H股22.06亿股占比18.5% [2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16] - 公司可向境内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内资股由中国结算托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托管 [18][19]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11名成员含1/3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 [44][117][14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可随时更换 [8] - 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负责财务监督、内控评估及风险管理 [141][14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34项法定权利 [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8][53]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42][43] 重要决策机制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重大资产重组、章程修改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9] - 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超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批准 [44]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投票权 [8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1/3董事或10%股份股东提议 [128][129] - 重大事项决策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 [132]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139][140] 股份变动管理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24][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量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8]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30]
锦江在线: 锦江在线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6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职并勤勉工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1][2] - 细则涵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职权划分、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机制等核心内容 [2]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与责任 - **忠实义务**:禁止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收受贿赂、擅自关联交易、谋取商业机会、泄露机密等十项行为 [2] - **勤勉义务**:要求谨慎行使职权、公平对待股东、及时掌握经营状况、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配合审计工作等六项职责 [3] - 违反义务的后果包括收入归公司所有及承担赔偿责任 [3][6] 首席执行官职权范围 - 核心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实施年度计划、拟定管理制度、提请聘任高管及决定非董事会管辖的人事任免 [5] - 可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并需列席董事会会议 [6] - 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等高管分工协助管理运营、财务、投资等专项业务 [6]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机制 - 会议触发条件包括董事长提议、突发性事件或重要经营事项需立即决策 [6] - 议题由高管提出或经首席执行官审定,实行首席执行官负责制,需四分之三成员到会且四分之三同意方可决策 [7][8]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定事项由高管分工落实并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8][9] 报告制度要求 - 首席执行官需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决议执行、经营完成及投资进展 [10] - 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需按董事会要求专项报告 [10] - 闭会期间需向董事长常态化汇报工作,定期提交三大财务报表 [11]
锦江在线: 锦江在线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6
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2] -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可成为成员 [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4]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等 [6] - 需审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控制策略及解决方案、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全面风险管理评估结果 [7]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结报告 [13] 议事程序与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召开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无法达成一致时需向董事会提交不同意见说明 [9] - 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形式,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书面授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10] 年报工作规程 - 在年报审计期间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11] - 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审阅,必要时在年报中补充说明 [12] - 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约见前后任事务所评估执业质量,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3] 其他规定 - 工作细则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时,相应规定废止并以新规为准 [1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5]
南华期货: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00023242A [2] -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并于2019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ANHUA FUTURES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06.5893万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3]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1] -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4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5] -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需经国家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并修改公司章程 [5]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已发行股份数为61,006.589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0,000股,面额每股一元 [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 [13]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 [1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14] - 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7]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4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1]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4][58]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5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至六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62]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63]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64]
四川成渝: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2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数为4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需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需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经半数以上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5] - 委员需满足无违法违规记录、未担任公司高管、具备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等七项条件 [6]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重大调整、合规性等)、监督内外部审计及评估风险管理体系 [9] - 每年与外聘会计师开会两次,讨论重大事项及财务汇报问题 [9] - 审核关联交易、监控合规政策执行,并建立员工举报不当行为的渠道 [9][11] - 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薪酬及独立性进行评估,制定非审计服务政策 [7][9] 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 - 需过半数委员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的议题包括: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免、财务负责人变更及重大会计调整 [10] - 内控审计监事部负责准备会议材料,涵盖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等 [20] - 会议决议需反馈至董事会及内控审计监事部,并形成书面记录 [21][22]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缺席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表决 [2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7] - 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提案、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31][32] 年报审计工作规程 - 需与外聘会计师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按时提交报告并审阅财务报表两次(进场前及初步意见后) [14][15]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约见前后任机构评估质量,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并披露 [17] - 年度审计结束后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总结报告及续聘/改聘决议 [18] 附则及其他规定 - 实施细则需在港交所、上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与上市规则冲突时以更严格规定为准 [35][36] - 会议文件保管、委员保密义务及解释权归属董事会等补充条款 [12][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