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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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校长陈志祥落马,曾任天风证券党委书记
南方都市报· 2026-02-09 16:09
陈志祥个人履历与调查事件 - 湖北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志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 - 陈志祥调任高校校长不足两年,此前长期担任金融国企高管,曾任湖北宏泰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并兼任天风证券党委书记 [1][2] - 陈志祥职业生涯始于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后转入湖北国企系统,历任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等职 [2] - 2023年4月,陈志祥在湖北宏泰集团掌控天风证券股权后,兼任天风证券党委书记 [3] - 2024年,陈志祥由金融国企高管调任湖北开放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直至被查 [3] 天风证券股权变更与公司治理 - 湖北宏泰集团于2023年2月通过受让股份及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风证券22.62%的股份,成为天风证券控股股东 [4] - 控股落地后,天风证券管理层随即调整,2023年4月陈志祥兼任天风证券党委书记,原董事长余磊改任党委副书记 [5] - 2024年1月,余磊辞去天风证券董事长职务,由恒泰证券原董事长庞介民接任党委副书记及后续董事长职务,陈志祥继续担任党委书记 [6] - 2024年10月,陈志祥调任高校后,天风证券董事长庞介民接棒党委书记职务,完成党务主职交接 [6] 天风证券历史问题与监管立案 - 天风证券原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存在资金占用问题,2022年年报显示,当代集团2022年累计偿还本金19.03亿元,2020年至2022年对应利息1.06亿元,截至2022年底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4] - 2025年11月28日,天风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市场消息指此次立案与原大股东当代集团资金占用事项有所关联 [6] 天风证券经营业绩表现 - 天风证券近年来盈利波动较大,2022年亏损15.09亿元,2024年亏损0.30亿元(或2971万元) [6] - 公司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1.25亿元到1.85亿元,与2024年全年亏损2971万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6] - 业绩扭亏为盈得益于控股股东大力支持,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报告期内投资收益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6] 湖北宏泰集团背景 - 湖北宏泰集团成立于2022年1月,是湖北省唯一金融服务类企业,为天风证券控股股东 [4] - 集团同时是湖北银行第一大股东、长江财险第一大股东、长江证券第四大股东等 [4]
容百科技方共被罚950万 去年3季末东方基金进前十股东
中国经济网· 2026-02-09 15:40
事件概述 - 容百科技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涉嫌违法事实 -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公告,披露与宁德时代签订协议,自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预计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2] - 公告信息存在多处与《合作协议》实际条款不符的情况,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同内容[3] - 具体不符之处包括:1) 协议未约定总销售金额,1200亿元为公司估算,具有不确定性;2) 协议约定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即不低于213.5万吨,最终以后续具体合同为准;3) 公告披露供货期至2031年,但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4) 公告未披露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是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3] 监管认定与拟处罚 - 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4] - 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俞济芸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 - 监管拟决定:1) 对容百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2) 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3) 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4] - 监管拟合计罚款金额为950万元[5] 公司回应与状态 - 公司判断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5]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5] - 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1月18日因同一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5] 股东信息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39,839户,平均持股数为17,942股[7] - 前十大股东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第八大股东,持股7,230,594股,持股比例为1.01%[5][7] - 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2,210,000股,持股比例为26.89%[7]
天晟新材被证监会立案 上月刚公告拟定增迎尉立东入主
中国经济网· 2026-02-09 15:09
公司重大事件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1] - 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公司融资与股权变动 - 公司于1月15日晚间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 [1] -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将以现金方式认购 [2] -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 - 按认购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将直接持有公司5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30% [3] - 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融晟鑫泰拟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公司20,489,4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45% [3] - 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达到18.75%,成为控股股东 [3] - 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尚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尉立东持有尚融控股99%股权并控制其决策,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尉立东 [3]
亚辉龙被证监会立案 此前一季度实控人套现8445.7万元
中国经济网· 2026-02-09 14:53
公司近期重大监管与治理事件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具体立案事由为2026年1月7日披露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1] - 公司表示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控股股东及高管减持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胡鹍辉于2025年9月10日至12月8日累计减持17,112,804股,占当时总股本3%,减持价格区间14.28元/股至15.92元/股,减持总金额84,457,381.68元 [2] - 副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肖育劲于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8日累计减持619,269股,占当时总股本0.1086%,减持价格区间14.38元/股至16.46元/股,减持总金额9,199,942.25元 [2] - 减持前,胡鹍辉持股222,161,884股,占总股本38.9466%;肖育劲持股2,480,000股,占总股本0.4348% [3] 公司财务与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同比减少27,153.36万元至28,153.36万元,同比下降90.05%至93.37% [3] - 预计2025年度扣非净利润为6,500万元至8,500万元,同比减少20,233.33万元至22,233.33万元,同比下降70.42%至77.38% [3]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9.81亿元、20.53亿元和20.12亿元 [4] - 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12亿元、3.55亿元和3.02亿元 [4] - 2022年至2024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9.55亿元、2.20亿元和2.87亿元 [4] - 2022年至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83亿元、-7318.76万元和5.30亿元 [4] 公司上市与资本运作历史 -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4100万股,发行价格14.80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4] - 上市首日开盘价65.00元,盘中最高价73.80元(为上市以来最高点),收盘价64.00元 [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133.44万元,较原计划73,311.00万元少19,177.56万元 [4] - 上市发行费用6,546.56万元,其中中信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4,368.96万元 [5] - 2022年5月27日实施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4元 [5]
监管持续发威,一夜之间4家A股公司被立案或处罚
第一财经· 2026-02-08 20:08
监管动态与案件概览 - 2026年2月6日晚间,天晟新材、亚辉龙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同日ST福能被罚款650万元,容百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950万元 [3] - 2026年年初至今,已有8家A股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调查原因集中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时涉及误导性陈述、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等行为 [3] - 部分案件调查进展迅速,从立案到处罚出炉间隔不到一个月 [4] 具体公司违规案例剖析 - ST福能子公司通过串通第三方进行财务造假,采用“虚假货款支付+虚构采购回流资金”方式,导致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并使得公司当年扭亏为盈,剔除造假部分后实际仍为亏损 [6][7] - 容百科技因与宁德时代签署的重大合同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被处罚,公告中披露的“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为公司自行估算,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金额作出约定 [7][8] - 天晟新材被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亚辉龙则因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 [9] 立案调查公司及责任人详情 - 2026年以来被立案的8家A股公司包括:天晟新材、亚辉龙、宝馨科技、荃银高科、容百科技、向日葵、天普股份、倍轻松(实控人),其中6家涉嫌信披违规 [11][12] - 被立案的4名相关责任人涉及行为多样:宝馨科技实控人马伟涉信披违规、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涉操纵证券市场、*ST东晶独董傅宝善涉内幕交易、鼎信通讯董事兼副总袁志双涉短线交易 [12][13] - 鼎信通讯董事兼副总袁志双因在2025年11月卖出61万股(成交额485.37万元)后六个月内又买入20万股(成交额161.2万元),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15] 监管趋势与背景 - 监管保持高压态势,2025年全年共有87家A股公司被立案,其中38家为ST公司,占比超四成,信披违规是主要原因 [17] - 2026年初,得润电子因财务造假被处罚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其在两年半时间里虚构回款累计超5亿元,导致多份财报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没逾2000万元 [17][18] - 证监会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聚焦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强调将完善制度、推动法规出台,并加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打击 [19][20] - 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监管正从“事后救火”向源头治理转变,通过“行刑衔接”等立体追责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 [20]
千亿大单,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罚950万元
财联社· 2026-02-08 10:44
事件概述 - 容百科技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因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一份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调查 目前调查已完毕[1][3] - 监管部门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1] 违法事实与处罚 - 公司公告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 构成误导性陈述违法行为[1] - 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以警告及300万元罚款[1] - 董事会秘书俞济芸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1] - 公司被处以警告及450万元罚款[1]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1] 涉事合同公告详情 - 2026年1月13日 公司公告与宁德时代签订采购协议[3] - 原公告称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供应约30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3] - 上交所当日下发问询函 质疑公司现有产能与协议供应量差距巨大[3] - 公司两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停牌[3] - 2026年1月18日 证监会因该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对公司立案调查[3] 公司自查与更正 - 公司在回复问询函时承认原公告存在多处疏漏[3] - 所谓“1200亿元”仅为初步估算 协议未约定固定总价[3] - 实际采购量不低于预测值305万吨的70% 且需以后续分签合同为准[4] - 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底 并非原称的2031年[4] - 宁德时代的履约以容百科技满足其综合竞争力要求为前提 此前未披露[4] - 公告未经董事长签发即对外披露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4] - 公告表述不严谨 风险提示不充分[4] 公司现状与回应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1] - 公司判断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 - 公司计划投入约87亿元进行产能扩张[4] - 截至2026年2月6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收于30.07元/股 上涨3.55% 总市值214.9亿元[5]
知名新能源公司1200亿元大单被指“注水” 证监会出手:公司及董事长、董秘拟被罚950万元!股价去年涨超70%,今年已跌了15%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7 12:33
公司受处罚情况 - 容百科技因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公司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人民币罚款 董事长白厚善拟被罚款3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秘书俞济芸拟被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合计罚款950万元人民币[2][6] - 公司判断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最终处罚结果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6] 公告误导性陈述的具体内容 - 公告称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人民币 但《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 公司后续承认1200亿元是估算得出且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3] - 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宁德时代供货 但《合作协议》有效期实际至2030年12月31日止[3] - 《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 且最终以后续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但公告未准确披露此条件[3] - 《合作协议》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 但公告未予披露[4] 合同背景与市场影响 - 该合同是磷酸铁锂行业至今为止金额最大的合约 预计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人民币 涉及向宁德时代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305万吨 引起市场广泛关注[3][5] - 容百科技披露该合作后 交易所连夜下发问询函[5] - 公司2025年股价上涨超过70% 但进入2026年以来股价已下跌超过15% 截至2026年2月6日收盘 股价报30.07元人民币 总市值214.92亿元人民币[7] 公司当前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6日)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7]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若放弃权利 监管部门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4]
知名新能源公司1200亿元大单被指“注水”,证监会出手:公司及董事长、董秘拟被罚950万元!股价去年涨超70%,今年已跌了15%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7 12:08
公司受罚事件概述 - 容百科技及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合计罚款950万元 [1] - 公司被处以450万元罚款,董事长白厚善被处以300万元罚款,董事会秘书俞济芸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1][4] - 公司判断该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 违规事实与误导性陈述 - 公司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主要涉及四大方面 [2] - 误导性陈述一:公告称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但《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公司后续承认该金额为估算且具有不确定性 [2] - 误导性陈述二:公告披露预计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305万吨,但协议约定需方采购量仅为不低于该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后续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2] - 误导性陈述三:公告披露供货期为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但《合作协议》有效期实际至2030年12月31日止 [2] - 误导性陈述四:公告未披露《合作协议》中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 [3] 市场影响与公司状况 - 该协议被称为磷酸铁锂行业至今金额最大的合约,总销售金额估算超1200亿元,预计供应材料305万吨,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并导致交易所连夜下发问询函 [2][4] - 截至2026年2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0.07元,总市值为214.92亿元 [4] - 公司2025年股价上涨超过70%,但进入2026年以来股价已下跌超过15% [4]
688005,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6-02-07 09:27
公司与宁德时代重大合同公告事件 - 公司于1月13日公告,将向宁德时代供应约30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1] - 公司于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1] - 截至2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为30.07元/股,总市值为214.9亿元 [1] 监管认定的信息披露问题 - 公告中披露的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是公司估算得出,但《合作协议》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5] - 《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求方采购量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即不低于约213.5万吨,且最终以后续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4][5] - 公告披露供货期为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4][5] - 《合作协议》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求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4][5] 监管处罚决定 - 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5] - 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5] - 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5] 事件性质与公司判断 - 宁波证监局认为公司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6] - 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白厚善被认定为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6] -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济芸被认定为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6] - 公司判断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45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核心情况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因公司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监管机构已调查完毕并拟作出行政处罚[1][4] 涉嫌违法事实的具体内容 - 2026年1月9日,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并于1月13日晚发布公告披露合同信息[2] - 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2] - 公告信息与《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存在四处重大不符:一是协议未约定总销售金额,1200亿元为公司单方估算;二是协议约定的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需后续签订具体合同;三是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而非公告所述的2031年;四是协议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宁德时代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3] 监管认定的违法行为及责任人 - 监管机构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4] - 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被认定为对公告内容审核并决定,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4] - 董事会秘书俞济芸被认定为参与公告起草、讨论并发布,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拟对公司处以警告及450万元罚款[6] - 拟对白厚善处以警告及300万元罚款[6] - 拟对俞济芸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6] 公司对事件的判断及现状 - 公司判断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