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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搜狐财经· 2026-01-12 10:39
投资界1月1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这是首次 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设。推动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统筹布局、协I 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 加强激励约束,督促各级基金依据评价结果合3 投向,规范完善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 《工作办法》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其中明确,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围绕基金定位,重点支持国家 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同时,要求地方基金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在项目投 资中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按照"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思路,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 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和规范管理。 附件:《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政 ...
专家:《工作办法》明确了基金的投向 提出了正、负面清单
新浪财经· 2026-01-12 10:31
格隆汇1月12日|今天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 作办法》。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刘国艳表示,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工作办法》,是对政府投资基 金投资行为的"事前谋划"和"事中指导",明确了基金的投向,提出了正、负面清单,为规范基金投资行 为、更加突出政策性导向作了细致规定。一是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提出了底线要求。《工作办法》 明确了所有政府投资基金必须遵守的原则、禁止投资的行为,这对于防止政府投资基金偏离政策导向具 有极强的约束力。二是允许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基金投资重点。为体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 《工作办法》要求各地结合自身财力、产业资源基础等情况,制定各省政府投资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清 单,以防止各地盲目跟风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 怎么投”,国家首次作出系统规范
第一财经· 2026-01-12 10:08
政府投资基金新规核心观点 - 国家首次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 [1]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 针对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存在与地方资源禀赋不匹配、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2] - 旨在优化基金布局,加强投向指导,规范管理 [2] 优化基金布局的具体要求 - 基金需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 [2]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 [2] -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策略 [2] 加强投向指导的具体要求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2] - 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2] - 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布局和投向 [2]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 - 国家级基金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2]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3] - 地方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3] 配套评价管理体系 - 同步制定《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的投向评价体系 [3] - 评价体系采用“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思路,结合定量与定性方法 [3] - 旨在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和规范管理 [3]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 怎么投” 国家首次作出系统规范
新浪财经· 2026-01-12 09:45
政策发布与核心意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1][5] -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1][5] - 《工作办法》围绕“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2][6] 优化基金布局的核心要求 - 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2][6]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2][6] -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原则[2][6] 加强投向指导的具体规定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2][6] - 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2][6] - 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2][6] 针对现存问题的规范措施 - 针对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出现的与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不匹配、基金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进行规范[2][6] - 对国家级基金和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和投资重点作出明确要求[2][6] 国家级基金的功能定位 - 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围绕基金定位[2][7] - 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7] - 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2][7] 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3][7] - 在项目投资中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3][7] - 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3][7] 配套评价管理体系 -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3][7] - 按照“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思路建立评价体系[3][7] - 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以强化政策导向和规范管理[3][7]
2024—2025年度政府投资基金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发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0 07:08
行业政策与顶层设计 -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25]1号),提出7个方面25项举措,系统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1] - “1号文”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位为“聚焦、吸引、支持、培育”,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13] - 政策在设立层面要求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合理确定存续期,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严格控制区县政府设立,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13] - 政策在投资层面明确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创业投资类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14] - 政策在管理与考核层面指出要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统一,健全绩效管理,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 [15] - 政策在退出层面鼓励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等,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 [15] - 2025年,山西、黑龙江、福建、浙江、广东、上海等多地出台最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构建形成“1+N”制度体系 [1][17] 行业发展规模与趋势 - 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数量和规模在2016年前后达到增长高峰期,随后新增设立速度有所回落,逐渐步入稳步增长期 [4] - 2014—2024年期间,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增加1361只,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19.85%;政府引导基金自身规模增加31866亿元,CAGR为35.33% [4] - 2025年1—6月,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共计60只,超过2024年全年的55只;2025年上半年新设政府投资基金规模1880亿元,2024年全年新设规模为2754亿元 [4] - 2025年上半年新发起政府引导基金31只,规模798.04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新设规模降幅达66%,降温态势贯穿全年 [19] - 行业进入“提质增效”的深水区,新设基金更加务实,采取多只规模适中、定位分明的“基金群”模式,实现精准滴灌,不再单纯追求单只基金的超大规模 [1][21] - 经济实力强的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设立势头强劲,而中西部地区及区县级政府的新设意愿显著下降 [2][6] 国家级基金动态 - 2025年12月26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存续期设为20年,有望撬动万亿规模,为耐心资本实践立下新标杆 [3][23] -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国家层面由财政出资1000亿元,三只区域母基金分别落子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每只规模均将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23]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的设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正在筹备设立过程中 [3][24] - 2025年新成立的国家级基金还包括规模596亿元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规模100亿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等 [24] - 2024年,规模3440亿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成立,是当年影响力最大的国家级基金 [24] - 国家级基金的活跃与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形成互补的多赢格局,促进创投行业企稳回升 [3][23] 投资方向与策略 - 各地政府投资基金多倾向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 [6] - 人工智能专项产业基金设立形成热潮,机器人、低空经济等主题产业基金也在各地涌现 [6] - “投早、投小”已成为行业共识,国家级基金和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对早期阶段项目投资出现更多引导和支持 [6] - 在并购热潮涌动的当下,多地开始设立并购基金,“并购招商”成为招商的新模式 [6] - 在投资策略上,创业投资类基金以母子架构模式为主流;产业投资类基金中,地方政府和国资参与项目直投的现象更多;S策略成为新兴趋势,许多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正在探索将S基金纳入运作模式 [7] 基金管理与市场化演进 - 地方政府筛选合作的基金管理人图谱正不断扩容,从市场化VC/PE、券商私募子,到银行系AIC、产业资本CVC [2][25] - 银行系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2025年政策支持下加速涌入股权投资市场,成为与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国资合作的常客 [25][27] - CVC(企业风险投资)势力崛起,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国资与CVC合作的案例持续增多,因其在募资、投资、投后管理和退出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且能深度绑定地方招商引资与企业业务发展 [29] - 地方政府倾向于寻找真正合适的GP形成长久深厚的合作,而非盲目追求合作GP数量的增加 [2] - 管理费机制趋向精细与规范,“1号文”明确管理费一般应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2025年多地新规也对管理费作出最新规定 [26] 返投、期限与容错机制 - 政府投资基金的返投比例呈持续降低态势,平均返投倍数要求从2017年的2.6倍峰值降至2024年的1.31倍,2025年1倍返投开始变多,甚至出现1倍以下的比例 [30] - 返投的认定方式也更加灵活和宽松,按照宽口径、多样化的原则认定,并可加计返投认定金额 [2][30] - 存量和增量政府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都得到延长,2025年上半年,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新设引导基金大多存续期在12年以上,部分达到15—20年 [31] - 尽职免责政策不断优化,基金的容亏率不断提升,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武汉市、深圳福田区、陕西省、四川省等地均有相关文件指出,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7][31][32] - 政策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但专家指出应强调落实尽职合规免责,而非简单设定容亏比例 [32] 退出渠道与市场表现 - 2025年,随着A股IPO市场的回暖、港股IPO市场的火爆,许多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机构迎来收获期,退出难题有所缓解 [2][34] - 2025年1—11月,共135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获得VC/PE机构支持的上市企业数量同比上涨20.54% [34] - 半导体与AI领域项目上市带来显著的造富效应,许多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机构成为获益方,例如摩尔线程、沐曦股份、壁仞科技等公司的上市背后均有国资支持 [35][36] - S基金交易活跃度显著上升,由“备选项”上升为退出路径的“主战场”,2024年国内S基金交易规模达1078亿元,同比增长46%;2025年上半年交易笔数已超2024年全年,规模约784亿元 [37][38]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VC/PE基金存量规模为14.46万亿元,可统计的退出规模仅有4.63万亿元(截至2024年末本金规模),S交易潜在空间巨大 [38] - 并购市场活跃,2025年1—11月,中企并购市场共计完成2963笔并购交易,同比上升12.58%;披露金额的交易总金额为1786.00亿美元,同比上升51.64% [39] - 上海、厦门、北京等多地政府积极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将其作为招商引资的新模式 [39][40] 柔性退出机制创新 - 多地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逐渐放松对早期科技企业的强制回购要求,回购条款正变得更加宽松 [34][40] - 2025年,湖南、山东等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类基金或国资基金放宽或取消针对创始人团队的强制回购条款 [41] - 柔性退出机制被越来越多地执行,包括分期回购、债务重组、股权平移(将原投资金额或基金份额平移至创始人新创业实体)等创新方式 [42][43] - 柔性退出机制反映了资本对新质生产力“高风险、长周期”本质的理解加深,旨在降低创业企业现金流枯竭风险,实现资金回收与企业存续的双赢 [43][44] 地方基金实践与目标 - 各地在规划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蓝图时,设定了宏大目标规模,例如深圳力争到2026年底形成万亿级产业基金群,广东计划组建超万亿元总规模的产业和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力争到2027年底在京新设基金规模超万亿元,杭州力争“十五五”期间产业基金集群规模突破5000亿元 [16] - 2024年至2025年,多地设立了具有代表性的大型政府投资基金,例如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合计890.03亿元)、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200亿元)、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增资至2500.1亿元)、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期基金(总规模500亿元)、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500亿元)等 [11][21] - 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差异化的基金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黑龙江为代表的“集中统一指挥模式”、以上海和山西为代表的“统一平台管理模式”、以浙江和广东为代表的“协同生态系统模式” [17]
③精进管理:管理人类型多元化,耐心资本与大胆资本共舞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7 22:19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进入“提质增效”深水区 - 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正加速向市场化、专业化演进 [1] - 政府投资基金正扮演耐心资本、大胆资本的角色 [1] 基金管理人图谱多元化扩容 - 地方政府青睐的基金管理人类型走向多元化,券商私募子公司、银行系AIC、产业背景CVC均成为重要合作伙伴 [1][3][4] - 2024年,券商私募子公司如中金资本、海通开元、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财通资本等发力区域母基金业务 [1] - 2025年,银行系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加速涌入股权投资市场,成为与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国资合作的常客 [1][4][6] - CVC(企业风险投资)团队也成为地方政府的座上宾,其背后的产业公司有明确的产能扩张和供应链需求 [1][7] 银行系AIC合作案例与特点 - 政策支持AIC发展:2024年9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城市;2025年3月,国家金监总局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4] - 合作案例:2025年10月,深圳市建源政兴股权投资基金揭牌,由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AIC母基金规模70亿元,后续子基金放大规模为200亿元 [6] - 合作案例:2025年11月,湖北中瀛长江扶摇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完成注册,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认缴10亿元,由长江产业集团联合中国银行等发起 [6] - 银行系机构能提供长期稳定的耐心资本,与地方政府长期产业发展目标契合 [6] - 双方合作需磨合诉求与标准:地方政府有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升级诉求,AIC机构希望投资稳健、严格风控并撬动更多业务合作 [6] 产业CVC合作优势与案例 - CVC在募资、投资、投后管理和退出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投资策略更明确,能更早发现项目,并可利用产业资源为被投企业赋能 [8] - 2025年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国资与CVC合作案例持续增多 [8] - 合作案例:2025年3月,昌发展集团战略布局宁德时代CVC溥泉资本设立的碳中和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84.28亿元 [8] - 合作案例:2025年4月,追觅科技旗下机构天空工场创投基金宣布绍兴百亿产业基金首期募集完成,重点布局机器人、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8] 市场化管理措施:返投比例与认定 - 多地降低对子基金的返投比例,返投认定范围进一步宽松 [1] - “1号文”提出“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10] - 政府引导基金平均返投倍数要求从2017年峰值2.6倍逐步下降至2024年的1.31倍,2025年1倍返投开始变多,甚至有地区降至1倍以下 [10] - 返投认定更加宽松,例如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可根据企业资质、行业等加计返投认定金额 [10] 市场化管理措施:存续期与尽职免责 - 存量和增量政府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都得到延长,以发挥耐心资本作用 [1][11] - 2025年上半年,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新设引导基金大多存续期在12年以上,部分达到15-20年 [11] - 尽职免责机制不断完善,基金的容亏率不断提升 [1] - 2024年6月“创投17条”提出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 [11] - 2025年1月“1号文”指出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 [11] - 各省、市、区尽职免责政策不断优化,广州开发区、武汉市、深圳福田区、陕西省等地相关文件指出,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11] - 2025年12月,四川省印发方案提出,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60%,对于投资种子期企业或未来产业的基金可提高到80%,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12] 管理费趋向精细与规范 - 2025年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形成较多讨论,“1号文”明确了管理费标准,一般应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 [2] - 2025年多地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规,对管理费作出最新规定,管理费趋向精细与规范,基金成本管控更加市场化 [2] - 管理费机制的持续收紧正推动中小GP向“轻资产、重绩效”方向转型,通过压降成本、优化结构等寻求生存与发展 [2]
②政策流变:地方响应落地“1号文”,新设基金降速提效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7 20:05
“1号文”开启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新阶段 -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25]1号,简称“1号文”),围绕7个方面提出25项措施,擘画了行业清晰蓝图,标志着行业正式迈入精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1][4][6] - “1号文”将政府投资基金定位为“聚焦、吸引、支持、培育”,聚焦重大战略与薄弱环节,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与培育新质生产力,并明确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基金 [6] - 政策发展脉络显示,政府支持方式从2015年《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由财政直接补贴转变为市场化运作,历经2016年《若干意见》、2024年“创投十七条”,至2025年“1号文”完成顶层设计 [5][6] “1号文”政策核心要点 - **设立层面**:要求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合理确定存续期;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严格控制区县政府新设基金;综合财力与产业资源设立,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7] - **投资层面**: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创业投资类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级政府加强统筹,防止重复竞争;鼓励取消注册地限制及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7] - **管理与考核层面**: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统一;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健全绩效管理;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 [7] - **退出层面**:拓宽退出渠道,鼓励发展S基金、并购基金等;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7] 地方积极响应与差异化探索 - “1号文”发布后,山西、黑龙江、福建、浙江、广东、上海、甘肃、大连、新疆等多地积极响应,出台最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构建“1+N”制度体系,在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运作等底线要求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9] - 在共性基础上,各地探索出三种差异化管理模式:以黑龙江为代表的“集中统一指挥模式”;以上海、山西为代表的“统一平台管理模式”;以浙江、广东为代表的“协同生态系统模式” [10] 行业趋势:存量整合优化与新增放缓 - 行业更加注重对存量基金的整合与效率提升,例如山西推动建立母基金集群并鼓励基金整合重组,甘肃推动对效能不足的基金进行优化投向或市场化退出 [11] - 受“1号文”明确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严控县级新设基金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新设基金的积极性和速度正在放缓 [2][11] - 2025年上半年新发起政府引导基金31只,规模798.04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新设规模降幅达66%,降温态势贯穿全年 [12] - 地方政府出资需结合财政承受能力,经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粤港澳)出资能力更强,中西部地区新设基金速度有所放缓 [16] 地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新特点 - 设立方式更加务实,不再单纯追求单支基金超大规模,而是采取多支规模适中、定位分明的“基金群”模式实现精准滴灌 [14] - 2024年至2025年代表性基金包括: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合计890.03亿元)、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200亿元)、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额增至2500.1亿元)、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期基金(总规模500亿元)、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注册资本500亿元)等 [14][15] - 多地规划中提出宏大目标规模,如深圳目标形成万亿级产业基金群,广东计划组建超万亿元总规模的产业和创投基金,北京目标新设基金规模力争超万亿元,杭州目标产业基金集群规模突破5000亿元 [17] 国家级基金活跃度提升 - 中央政府层面统筹调控增多,多只国家级基金在2025年设立,通过高效配置激活市场 [3] - 2025年12月26日,“航母级”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财政出资1000亿元,期限20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目标形成万亿资金规模,其区域母基金已落子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每只规模均超500亿元 [17][18] - 2025年新成立的国家级基金还包括:规模596亿元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规模100亿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也在筹备中 [18] - 国家级基金的活跃体现了国家通过创投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心,起到了行业压舱石的作用,促进了创投行业的企稳回升 [18][21]
①数据探秘:年度政府投资基金竞争力评价研究核心发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7 20:05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政府投资基金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25]1号),系统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1] - 行业发展呈现“提质增效”趋势,从追求单支基金规模转向“基金群”模式实现精准滴灌,管理模式加速向市场化、专业化演进,并着力缓解退出难题 [1][2] - 国家级基金愈加活跃,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存续期20年,有望撬动万亿规模)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等设立,与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形成互补,促进创投行业企稳回升 [3] 政策与制度环境 -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25]1号),提出7个方面25项举措 [1] - “1号文”促进各地构建“1+N”制度体系,山西、黑龙江、福建、浙江、广东、上海等多地在2025年出台最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1] - 在“1号文”指引下,区县级政府新设政府投资基金的意愿呈下降态势 [6] 行业规模与增长趋势 - 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数量和规模在2016年前后达到增长高峰期,随后新增设立速度有所回落,逐渐步入稳步增长期 [3] - 2025年1-6月,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共计60只,超过2024年全年的55只;2025年上半年新设规模1880亿元,2024年全年新设规模为2754亿元 [4] - 2014-2024年期间,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增加1361只,CAGR为19.85%;自身规模增加31866亿元,CAGR为35.33% [4] 区域发展格局 - 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活跃区域,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势头依旧强劲 [2][6] - 中西部地区及区县级政府,由于政策规范与财政能力约束,新设意愿显著下降 [2][6] 投资方向与阶段 - 投资多倾向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 [6] - 人工智能专项产业基金设立形成热潮,机器人、低空经济等主题产业基金也在各地涌现 [6] - “投早、投小”形成行业共识,国家级和地方政府基金对早期项目投资引导和支持增多 [6] - 政府投资基金不排斥子基金投资后期阶段项目,因成熟期企业在落实产业、就业与税收政策方面效果更立竿见影 [6] - 并购热潮下,多地开始设立并购基金,“并购招商”成为招商新模式 [6] 管理模式与策略演进 - 管理模式加速向市场化、专业化演进,地方政府筛选合作的基金管理人图谱不断扩容,包括市场化VC/PE、券商私募子、银行系AIC、产业资本CVC等 [2] - 倾向于寻找真正合适的GP形成长久合作,而非盲目追求合作GP数量增加 [2] - 投资策略存在差异:创业投资类基金中母子架构模式更主流;产业投资类基金中母子架构也常见,但地方政府和国资参与项目直投现象更多 [7] - S策略成为新兴趋势,许多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正在探索将S基金纳入其运作模式 [7] 政策效能与激励措施 - 多数政府投资基金对当地重点产业与产业转型促进效果明显,多数子基金能够完成社会化募资 [7] - 在“1号文”指引下,对子基金的返投倍数、返投认定方式要求进一步放宽,许多地区不断降低返投比例,认定方式也更加灵活 [2][7] - 相当比例政府投资基金对子基金有政策让利 [7] - 许多地区尝试延长基金存续期,并提出单个项目容亏100%的硬核措施以践行耐心资本 [2][7] - 各地尽职免责政策不断优化,容亏率不断提升,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武汉市、深圳福田区、陕西省等地文件指出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7] 管理效能与信息披露 - 绝大多数政府投资基金建立了健全的制度、规范的操作流程、完善的风控机制,并能用信息化建设赋能子基金遴选和投后服务 [7] - 相当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建立了ESG/责任投资战略目标及评价体系,以及合理的激励机制 [7] - 在资金效率方面,相当部分政府投资基金愿意披露年度新增投资基金/项目数量与规模、参股子基金所投企业的上市数量等信息 [8] - 多数政府投资基金谨慎披露实际退出金额和账面回报 [8] 退出环境与行业生态 - 长期困扰行业的退出难题在2025年有所缓解,随着A股IPO市场回暖、港股IPO市场火爆,许多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机构迎来收获期 [2] - S基金和并购市场的活跃,利于行业多元化退出路径逐渐形成 [2] - 国家级基金(如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愈加活跃,与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形成互补的多赢格局,促进创投行业企稳回升 [3]
这个省会,出台了产业基金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6-01-07 17:17
杭州产业基金新政核心内容 - 杭州发布《实施意见》及《产业基金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旨在做强做优做大“3+N”产业基金集群,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 [2] - 新政构建以尽职合规为核心、具有更高容忍度的产业基金尽职免责机制,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因单个项目或单支子基金的亏损及单一年度绩效不佳而追责 [2] - 力争在“十五五”期间使“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 [4] “3+N”基金集群构成与分工 - “3+N”集群包括三支政府投资基金:杭州科创基金、杭州创新基金、杭州并购基金,以及N支市属国有企业设立的基金 [4] - 三支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行业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等投资方式,扮演“母母基金”角色,为一级市场提供源头活水 [5] - 三支基金功能各有分工,配套政策对GP(普通合伙人)极具利好,显示出杭州大力发展母基金与创投的决心 [8] 投资与返投政策优化 - 降低返投比例要求:杭州科创基金的参股基金返投比例可降至1.5倍(科技成果转化类基金除外),杭州创新基金与杭州并购基金的参投比例可降至1倍(并购重组类、纾困类基金除外) [5] - 此举是对2025年国办一号文《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旨在优化募资环境、降低GP募资难度 [5] 管理费与绩效激励方案 - 三支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根据基金管理规模和运作绩效计提,绩效“优秀”按1%计提,“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按0.8%、0.6%、0.4%计提 [6] - 杭州科创基金以当年实际管理资金总额为计提基数,杭州创新基金与杭州并购基金以财政拨付资金总额为基数 [6] - 行业母基金管理费率每年不超过实缴出资的1.5%,子基金管理费率每年不超过实缴出资的2%,专项子基金不计提管理费 [6] - 管理费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被业内视为积极信号和示范,有利于稳定GP预期 [7] 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布局 - 2025年6月,《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提出,全市投向人工智能的产业基金组建规模突破1000亿元 [8] - 2025年1月,《杭州市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5—2026年)》印发,优先推动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等五大风口潜力产业 [9] - 杭州在AI时代走在前沿,拥有包括“杭州六小龙”在内的众多创新企业,2024年共有24家独角兽企业,数量与广州持平,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 [9] 杭州创投生态与历史沿革 - 杭州资本活跃,母基金发展形成了“杭州模式”,早在1993年就诞生了国资风投公司,2008年即开始运作政府引导基金,探索早于全国多数地区 [11] - 杭州产业基金已成功投资培育多家明星科技企业,例如通过参股子基金投资了云深处、宇树科技、强脑科技等“六小龙”企业 [10] - 活跃的创投生态体现在高效的决策机制,如“五分钟决策”投资云深处科技的故事 [10] - 近年来,杭州已成为VC/PE募资地图中的高光聚集地,各方股权投资机构携资本齐聚 [12]
200亿,今年第5个省的社保科创基金来了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12-31 11:47
文章核心观点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多个省份及银行合作,近期在四川、浙江、江苏、福建、湖北五地密集设立社保科创基金,首期总规模已达1600亿元,旨在作为“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4][6] - 四川省近期出台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在基金规模目标、政府让利模式、基金存续期限、放宽返投与注册地限制、提高国资出资比例及容错机制等方面推出创新性政策,响应国家导向并具有行业示范意义 [6][10][12][13] - 政府引导基金行业正呈现优化趋势,包括延长基金期限、降低返投比例、放宽返投认定口径、提高出资比例等,以更好地适配硬科技投资的长周期特性,吸引社会资本并提升GP能动性 [9][11][12][13] 社保科创基金近期落地情况 - 四川社保科创基金于2月30日签约,首期规模200亿元,重点围绕四川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1][3] - 浙江社保科创基金于10月27日签约,首期规模500亿元,通过下设多种策略基金投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 [4][5] - 福建(厦门)社保科创基金于12月4日签约,首期规模200亿元 [7] - 江苏社保科创基金于12月19日完成备案,首期规模500亿元,采用“上下两层、联合管理”架构 [7] - 湖北社保科创基金于12月25日签约,首期规模200亿元,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首支社保科创基金,聚焦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产业 [7] - 上述五地社保科创基金首期规模合计已达1600亿元 [6] 四川省创业投资发展新举措 - 四川省提出到2030年末,力争全省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达到500家,管理基金达到2000只,基金管理规模达到4000亿元的总体目标 [8] - 明确“政府引导基金让利—国资基金微利—市场化基金盈利”的让利原则,以吸引社会资本 [8] - 对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确需延长的可放宽至不超过15年,体现了作为“耐心资本”的诚意 [6][8] - 允许基金出资不与基金注册地挂钩,建立出资地与注册地收益分享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10] - 鼓励各级国资加大配资力度,单一国资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70%,特殊情况允许国资、财政出资部分先行设立运行 [12] - 优化国有创新投资基金考核机制,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60%,对于投资种子期企业或未来产业的基金可进一步提高到80%,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13] 政府引导基金行业优化趋势 - 为匹配硬科技企业长成长周期及“投早投小”趋势,基金存续期限要求延长,近一年来许多新设母基金和直投基金的存续期限长达15-20年 [9] - 2024年新设的母基金中,49%对子基金的存续期要求为10年以上 [9] - 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注册地限制逐步放开,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开放和务实 [11] - 返投要求呈现“宽返投”趋势,行业整体平均返投倍率要求在过去六年内下降超40% [11] - 当前业内平均返投倍数在1.5倍左右,且2024年以来低于1倍返投要求的引导基金越来越多,例如长沙经开区科创母基金返投倍数设置为0.4-1倍,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返投要求为0.6倍 [11] - 返投认定口径更加宽泛,除直接投资本地企业外,也认可外地企业通过迁址、设立子公司、被本地企业收购、投资本地企业在外地的子公司等多种方式完成返投 [11][12] - 各地为吸引优秀GP,不断放宽出资比例条件,单母基金出资比例能达到50%及以上的案例增多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