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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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监管新规——从严规范万能险经营行为
经济日报· 2025-05-12 05:57
监管政策调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规范万能险经营行为 [1] - 万能险产品设计受限,仅允许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设计成万能型,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 [1] - 新备案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设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超上限产品停止销售 [2] - 对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给予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须符合新规 [3] 产品设计要求 - 鼓励通过合理设定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保单持续奖励等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1] - 保单持续奖励发放时点不得早于第5个保单年度末 [1] - 对期缴万能险适当提高基本保险费上限,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 [2] - 要求突出产品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利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 [3] 资金运用监管 - 强化集中度监管,从严设置万能险资金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的比例上限 [2] - 强化关联交易监管,禁止通过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开展不当关联交易 [2] - 强化非标投资监管,从严设置万能险资金投资非标不动产和非标金融产品的比例上限 [2] 销售管理规范 - 要求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防范销售误导 [3] - 制定销售"负面清单",列举保险公司销售万能险不得存在的六类行为 [3] - 禁止通过为万能险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变相缩短产品实际存续期限等方式异化产品属性 [3] -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对最低保证利率调整、账户注销等事项需及时告知消费者 [3] 市场现状与问题 - 万能险具有投资功能,允许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或调整保险金额,投保人可设立单独保单账户 [1] - 当前万能险较好地满足保险需求,消费者投诉较少,但存在保障功能弱化、账户运作不规范、资金运用激进等问题 [1]
新规本月起实施!五年期以下万能险告别市场
南方都市报· 2025-05-03 07:09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动态调整,禁止5年期以下产品,强化账户流动性管理,严控资金投向与期限错配风险 [2] - 新规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业务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 - 监管围绕规范产品发展、提升保障水平、强化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监管、规范销售行为五大方面全面从严监管 [3] 产品设计规范 - 仅允许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设计为万能型,禁止开发5年期以下(不含5年)万能险 [3] - 鼓励通过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3] - 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约束条件时动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打破此前固定保底收益模式 [4][8] 销售与资金运用监管 - 要求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制定销售行为"负面清单",禁止使用"利息""预期收益"等误导性宣传 [3] - 禁止通过调整退保费用或设置部分领取条款变相缩短产品存续期限 [3] - 强化资金运用集中度与非标投资监管,严禁通过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监管 [4] 万能险历史表现与风险 - 2014-2017年部分产品结算利率达6%-8%,远超同期银行理财(4%-5%)和定期存款(3%),2015年保费同比增速95% [5][6] - 2016年万能险保费占人身险总保费比例达34%峰值,但暴露出保障功能弱化、资金运用激进等问题 [6] - 安邦保险曾因高收益万能险导致风险累积,2018年被接管,1.5万亿元存量保单最终由大家保险完成兑付 [6] 市场现状与未来趋势 - 2024年万能险保费(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5787亿元,同比下降2.8% [7] - 2024年12月818款万能险中56%结算利率≥3%,最高为3.5%(29款产品),358款低于3% [7] - 2025年一季度分红型、万能型人寿保险占新推产品近40%,年金保险中占比超3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8] - 行业预计新规后结算利率或进一步下调,产品将向"保障+轻理财"混合型及养老、教育金等长期需求转型 [9]
今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证券时报· 2025-05-01 13:03
全国新规 2025年5月起施行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身份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1日起施行, 明确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 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 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当确认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反制不公平待遇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5月1日起 施行,明确对外国国家以知识产权纠纷为借口对我国进行 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等,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 规制预付式消费 破除"霸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右十问题的解释》5月1日起施行,明佛收款个返、去 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身体健 康原因可作为消费者退款理由。 墙加延保、回收等 售后服务类型 新版《消费品售后服务方法与要求》国家标准5月1日起实 施,增加配送、延保服务、产品回收等售后服务类型,引入 远程诊断、智能客服、直播教学等数字化服务方法。 规范线上、线下 无理由退货服务 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5月1日起实 施,明确 ...
【保险观察】万能险监管升级 旨在化解市场风险
证券时报网· 2025-04-29 07:10
监管政策调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5月1日起实施,实行"新老划断"的监管政策 [1] - 新规将进一步降低险企的刚性负债成本,减少投资冲动,更好实现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降低利差损风险 [1] - 现有保单持有者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因新规而改变 [1] 万能险产品特性 - 万能险是包含投资和保障两大功能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将保费分别进入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 [1] - 保障额度和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投保人手中,可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进行调节 [1] - 投资账户的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投资利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障利率 [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万能险被质疑"披着保险的外衣,卖的却是根本不具备保障功能的理财产品" [2] - 近年来受低利率环境影响,部分保险公司纷纷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 [2] - 结算利率与公司财务收益率之间利差过大,导致保险公司在万能险业务上亏损 [2] 产品演变与监管意义 - 万能险在国外属于保障型险种,但在中国已演变为价格敏感型的理财型险种,保障功能几乎可忽略不计 [3] - 监管升级旨在通过增加风险保额来提高万能险的保障额度,恢复其保障功能 [3] - 预计未来新增万能险会下调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限,规范特别储备和结算利率的使用 [3] 消费者影响 - 根据"新老划断"原则,已购买的万能险保单最低保证利率仍按合同条款执行 [3] - 消费者对新万能险产品的选择需根据资金规划、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综合判断 [3] - 不同险企的收益率水平将基于其投资能力和业绩表现出现分化 [3]
监管严禁开发5年期以下产品,万能险整改倒计时
华夏时报· 2025-04-28 16:19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万能险产品设计范围仅限于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其他产品不得设计为万能型 [1][3] - 万能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给予一年过渡期至2026年4月30日完成整改 [1][5] - 保险公司可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期满后可合理调整利率,但需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 [4] 监管政策背景与目的 - 当前低利率环境下,国有大行5年期定存利率降至1.55%,10年期国债利率降至1.67%,5年期以上LPR为3.6%,民营银行也下调存款利率 [2] - 监管旨在防范万能险利差损风险,避免系统性风险,同时防止销售误导和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1][3] - 央行报告指出人身险公司面临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的压力,建议下调分红险和万能险演示利率上限 [2] 产品形态与市场影响 - 新规禁止健康险公司开发护理型万能产品,不符合新规的产品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4] - 市场上在售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均为1.5%,新产品从2025年5月1日起按新规开发 [4] - 短期内可能利好存量万能险销售,同时有利于分红险发展,因分红险保底预定利率高于万能险 [6] 保险期限与业务调整 - 新规重申万能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可通过设定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等延长保单存续期限 [5] - 保险公司需停售5年期以下短期万能险产品,可能面临客户流失和业务结构调整压力 [5] - 建议保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强销售管理和资产配置以应对挑战 [5] 账户管理与资金运用 - 新规强化万能险账户全流程管理,包括设立、存续期间检视和注销机制 [6] - 要求保险公司根据真实投资情况合理确定结算利率,建立平滑机制并规范特别储备使用 [6] - 严格控制万能险资金运用集中度,如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 [7]
万能险新规下月起实施,最低保证利率不“保证”了,还划算吗
南方都市报· 2025-04-28 09:18
监管新规主要内容 - 允许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动态调整,禁止5年期以下产品,强化账户流动性管理,严控资金投向与期限错配风险 [2] - 新规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不符合规定的业务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 - 除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外,其他产品不得设计成万能型 [3] - 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万能险,鼓励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3] - 要求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制定销售行为"负面清单" [3] - 强化资金运用监管,从严设置上限,禁止不当关联交易 [4][5] 万能险历史表现 - 2014-2017年部分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高达6%-8%,远超同期银行理财(4%-5%)和定期存款(3%左右) [6] - 2015年与2016年万能险保费同比增速分别高达95%、55%,2016年万能险保费占人身险公司总保费比例达34% [6] - 2024年万能险保费为5787亿元,同比下降2 8% [8] - 2024年12月,818款万能险产品中56%结算利率在3%及以上,最高为3 5% [8] 行业趋势与转型 - 新规允许保险公司在利率下行期调降最低保证利率,市场利率上行时可上调 [9] - 2025年以来分红险、万能险等浮动收益型产品数量和占比双增,一季度新产品中超170款为人寿保险,分红型、万能型占比近四成 [9] - 年金保险中分红型、万能型占比超三成,较去年上升10个百分点 [9] - 未来万能险或从短期理财工具向长期保障工具转型,挂钩养老、教育金等需求 [10]
影响市场大事件:重磅会议强调,加紧实施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财政部蓝佛安:中国将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4-28 08:12
宏观经济政策 -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包括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使用,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科技创新、扩大消费、稳定外贸 [1] - 财政部表示中国将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继续为全球经济带来稳定和动力,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对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 [2] 跨境电子商务 - 国务院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撤销海口市、三亚市等原有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负责 [3] 上市公司监管 -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明确两类豁免范围(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规定三种豁免方式,要求公司制定披露豁免制度并定期报送登记材料,强化监管约束 [4] - 沪深交易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董事高管职责与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障,严格关联交易监管要求 [5] 离境退税政策 - 商务部等6部门优化离境退税流程,推广"即买即退"服务至全国,鼓励在境外旅客集中区域设立集中退付点,支持退税物品封装打码便利海关验核 [6][7] - 文旅部表示推动离境退税购物便利化有利于吸引入境游客扩大旅游规模,促进国内优质商品特别是文化创意产品、非遗商品、智能产品走出去 [11] 金融行业监管 - 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防止券商通过估值调节利润和财务指标,明确可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覆盖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估值 [8] - 金融监管总局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条件时调整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防范利差损风险,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产品 [10] 汽车消费改革 - 商务部表示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各地申报积极性高,试点支持破除汽车购买限制性措施、发展汽车改装和房车露营等后市场 [9]
万能险迎监管新规 或将告别固定最低保证利率
证券日报· 2025-04-28 00:54
监管政策变化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5月1日起实施,实行"新老划断"政策 [1] - 新规允许保险公司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保证期满后可调整利率,告别固定最低保证利率 [2] - 明确万能险产品仅限于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且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 [2] 资金运用监管强化 - 对万能险资金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比例从严设置上限 [3] - 禁止通过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开展不当关联交易 [3] - 对万能险资金投资非标不动产和非标金融产品的比例从严设置上限 [3] 行业影响分析 - 新规有助于降低险企刚性负债成本,减少投资冲动,更好实现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1][3] - 短期内万能险保费收入或受冲击,但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1][4] - 2023年行业保户投资款新增缴费为5787亿元,同比下降2.8%,2024年一季度为2605亿元,同比下降7.8% [4] 结算利率与产品调整 - 2024年3月,1122款万能险中结算利率最高为3.5%,46.3%产品结算利率在3.0%及以上,18款不足2% [5] -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超上限产品停止销售 [5] - 存量高保证利率保单仍按合同执行,但新增保单利差损风险更可控 [5][6] 消费者影响 - 已购万能险保单最低保证利率不受新规影响,按合同条款执行 [6] - 消费者需根据资金规划、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综合判断是否购买新万能险产品 [6] - 未来新增万能险可能下调保证利率并设置保证期限,不同险企收益率将分化 [6][7]
万能险监管升级:最低保证利率可调,5年期以下产品禁售
第一财经· 2025-04-27 18:50
从产品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万能险监管,全方位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曾一度在行业内"叱咤风云"的万能险,在低利率环境下迎来了更严格的监管。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用全方位的规范要求,促进万能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方面,《通知》允许万能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可调,有助于更好防控利差损风险;另一方面,《通知》从产品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 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万能险监管,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规范,利好规范经营的险企。"针对此次《通知》具体内容,国金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舒思勤团队 在研报中分析称。 允许最低保证利率可调,防范利差损风险 在《通知》中,最受市场关注的莫过于允许万能险在一定条件下可调整其最低保证利率。 "保险公司为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保障客户长期利益,可以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保证期满以后可以合理调整最低保证利率。"《通知》中 明确。 万能险全称为万能型人身保险,和普通型人身保险相对,是新型寿险产品的一种。根据《通知》要求,仅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产品可以被设 计成万能型。万能险较为灵活 ...
保险行业点评:万能险机制功能和定位迎来重构
民生证券· 2025-04-27 12:47
保险行业点评 万能险机制功能和定位迎来重构 2025 年 04 月 27 日 分析师:张凯烽 研究助理:李劲锋 执业证号:S0100524070006 执业证号:S0100124080012 邮箱:zhangkaifeng@mszq.com 邮箱:lijinfeng_2@mszq.com [Table_Author] 推荐 维持评级 ➢ 事件:2025 年 4 月 2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 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产品开发、保障水平、账 户管理、资金运用和销售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 产品管理:强化万能险保障属性,拉长万能险期限。1)万能险定义,产品 设计和开发规范化:《通知》明确万能险定义,通过四项特征(如名称含"万能 型"、保障功能、单独账户、最低收益保证)来正式确定万能险产品,引导万能险 产品设计规范化发展,有利于杜绝部分产品设计和功能"异化",同时有望加强消 费者权益保护,减少相关产品误导。2)万能险机制的适用险种,同时引导产品 长期化:《通知》仅允许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设计为万能型,定期寿险 被剔除,同时保障期限不得低于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