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搜索文档
★健全机制 精准识别优质科创企业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9:55
科创板改革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科创板改革提出在科创成长层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以增强对科技型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的判断能力 [1] - 该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解决未盈利科技企业的估值难题,这类企业通常具有研发投入大、成果转化周期长、商业化风险高的特点 [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和资金投入有助于审核机构和中小投资者更准确评估企业价值 [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与监管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具有丰富投资经验,能够更好识别优质科创企业 [1] - 上交所正在研究制订相关业务规则,明确适用要求、规范制度运用并加强自律监管 [2] -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且不作为硬性上市条件 [2][3] 境外市场经验借鉴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境外成熟市场已有成功实践,如PE/VC对半导体、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商业化起到关键作用 [2] - 港交所2018年将资深投资者投资入股作为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的上市条件 [4] - 截至2024年底,适用港交所18A规则上市的67家公司平均每家拥有3名资深投资者,合计持股约21% [4] 制度试点基础与市场影响 -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3.41万亿元,为科技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5]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90%在上市前获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5] - 政策引导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耐心资本"通过专业机构入场,支持企业研发并稳定二级市场 [5] 典型案例分析 - 港股信达生物适用18A规则上市,上市前资深投资者合计持股超23%,营收从2018年的不到1000万元增至2024年的94.2亿元,亏损由57.7亿元减至0.9亿元 [4]
专业机构投资者引入将发挥专业估值和价格锚定作用 市场资源仍将向“头部”集中
中国经营报· 2025-06-26 14:11
科创板政策改革 - 上交所将于7月1日审议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这是科创板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后的首家上会企业 [1] -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将推出"1+6"深化改革政策,其中引入资深机构投资者是新的政策亮点 [1] - 资深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解决未盈利企业上市面临的信息不对称、估值难确定等问题,通过专业判断和增值服务推动优质科创企业发展 [2] 机构投资者的作用 - 资深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精准评估科技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帮助审核机构和投资者增强判断 [2] - 机构投资者的定价锚定效应可参考前期入股价格和持股比例作为IPO定价依据,降低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 [2] - 港股经验显示专业投资人的背书可降低风险,验证企业技术实力和商业前景,同时引导市场形成价值投资氛围 [3] 行业资源集中趋势 - 资深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引入不会逆转市场资源向头部机构集中的趋势,但政策设计为中小机构提供了发展空间 [4][5] - 头部机构凭借资产管理规模、研究能力和合规记录等优势将吸引更多资源,加剧行业集中度 [4] - 试点制度未强制要求企业引入资深机构投资者,而是将其入股情况作为审核参考因素,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5] 监管与制度约束 - 资深机构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可能引发利益冲突,需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机制约束过度包装企业行为 [6] - 部分企业可能为满足审核要求与资深机构投资者开展虚假合作,导致资源稀缺和价格扭曲 [6] - 上交所将细化资深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加强行为监管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打击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7]
精准识别企业科创属性
金融时报· 2025-06-25 11:15
科创板改革与科技型企业识别机制 - 中国证监会提出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1] - 2025陆家嘴论坛期间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探索市场化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机制[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针对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作为审核注册参考因素[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需达到一定年限、数量和比例,为投资者发现企业价值提供新路径[2] - 试点初期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开展,入股情况不构成新上市条件[2] 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优势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对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具有专业判断能力[3] - 产业投资者(如产业链核心企业)对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和未来发展有深入理解[3] - 头部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拥有行业洞察力和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3] 境外市场实践经验 - 港交所2018年将资深投资者投资入股作为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条件[4] - 适用港交所18A规则的67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家拥有3名资深投资者,合计持股21%,远高于规则要求[4] - 这些公司上市后近3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显著改善[4] 国内市场基础与生态 -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10.96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3.41万亿元[4]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90%在上市前获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4] - 多元投资主体(政府基金、私募机构、产业链链主)推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市场生态[4] 制度的多重优势 - 专业投资人背书可降低风险,为企业技术实力和商业前景提供市场化验证[5] - 专业机构长期投资倾向有助于引导价值投资氛围,减少短期炒作[5] 行业影响与监管关注 - 制度可能重塑VC/PE行业竞争格局,资本实力和研判能力突出的头部机构更具优势[6] - 市场关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和行为监管,期待交易所细化相关规则[6] - 科创板改革需平衡风险与包容性,保护投资者同时支持未盈利科技创新企业[6]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提升定价效率
证券日报· 2025-06-24 00:46
科创板深化改革政策 -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适用于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 [1] - 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机构优势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提高定价效率和资源配置精准性 [1] - 制度创新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1] 市场化机制优势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具有专业判断能力 [2] - 通过专业机构"真金白银"投入和行业洞察力,弥补传统审核机制在技术评估上的短板 [2] - 专业投资机构的参与程度、投资规模及估值反映对科创企业技术创新价值的直观判断 [3] 定价效率提升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具备对研发管线、技术壁垒的深度研判能力,减少信息不对称 [3] - 专业评估可避免市场因短期盈利缺失导致的低估问题,构建技术估值新生态 [3] - 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价格和持股比例可作为IPO定价参考,降低发行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 [3] 境外市场实践 - 港交所2018年将资深投资者投资入股作为特定行业上市条件,如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 [4] - 截至2024年底,适用港交所18A规则的上市公司共67家,平均每家拥有资深投资者3名,合计持股约21% [4] - 18A公司上市后近三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显著减亏 [4] 配套机制完善 - 上交所将建立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健全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为规范 [5] - 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利益输送、商业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可从投资经验、合规运作、独立性等方面制定细则 [5] 未来推广潜力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未来可推广至创业板及其他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效应 [6]
健全机制 精准识别优质科创企业
中国证券报· 2025-06-23 04:53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精准识别和判断科技型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是科创板改革的一项重要命题。 《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提出,对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市场人士看来,借助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 和"真金白银"的投入,可帮助审核机构、中小投资者更好判断企业的科创属性、商业前景。科技与资本 的高效融合,将进一步打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空间。 解决估值难题 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芦哲说,从事前沿领域研发创新的未盈利企业,往往具有研发投入大、成果转化 周期长、商业化风险高的特征,可能在较长时间内处于亏损状态,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但一旦成功有可能呈现爆发式甚至指数级增长,投资风险与投资价值较难判断。 市场化机制在优质科技型企业识别筛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 投资经验,对于企业的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具有一定专业判断能力。"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 究院院长罗志恒说,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更好识别优质科创企业。 开源证券副总裁、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认为,基于第五套标准上市的未盈利企业将直 ...
为何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业内:减少信息不对称,发挥机构定价锚定效应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6-20 14:17
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硬科技"企业阵地,迎来了新一轮重要改革。 在2025年陆家嘴论坛期间,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提升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举措。其中,科创 板"1+6"政策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在六项改革措施中,第一项便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 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据了解,此项改革是借鉴了境外市场有关做法,希望借助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真金白银"投入,帮 助审核机构、中小投资者更好地判断企业的科创属性、商业前景。 "资深专业投资者具备对研发管线、技术壁垒的深度研判能力,可减少信息不对称。" 东吴证券首席经 济学家芦哲对第一财经表示,一方面包括高端科技研发成功率、专利布局等关键指标的专业评估,可避 免市场因短期盈利缺失导致的低估问题。 芦哲称,另一方面,专业投资者具有定价锚定效应,前期对于同类公司的入股价格和持股比例可作为 IPO定价参考,降低发行估值泡沫或破发风险,此前第五套标准企业上市后投资回报率差异大,专业投 资者的介入有望缩小非理性波动。 探索"硬科技"企业识别的解法 近年来,资本市场的改革始终围绕强化"含科量"在展开,但科技创新的发展日新月异,如何精准识别和 判断科技型企 ...
科创板制度包容性显著提升加速拥抱“硬科技”
证券时报· 2025-06-20 02:31
科创板改革措施 - 最新发布的深化科创板改革"1+6"政策措施创新性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包括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和IPO预先审阅机制等,聚焦市场关切[1] - 改革以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供给持续增加、不断优化,有助于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1] - 科创板作为改革"试验田"的重要作用通过部分增量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得到凸显[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以解决科技型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判断难题[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如产业链核心企业和头部私募基金等,对科创企业有较强的行业洞察力和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2] - 港交所的"资深投资者"制度已有成功经验,适用18A规则上市的67家公司平均每家拥有3名资深投资者,合计持股平均约21%[2]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有九成在上市前获得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具备较好基础[3] IPO预先审阅机制 - 为降低优质科技型企业过早或长期披露业务技术信息的不利影响,科创板试点引入IPO预先审阅机制[3] - 预先审阅不意味着审核质量降低,发行上市审核标准不降低,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4] - 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需一并对外披露,确保投资者知情权[4] 其他包容性创新措施 -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4] - 完善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制度和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4] 政策背景与市场影响 - 对优质科技企业的政策力度不断加码,与中国科技企业估值逻辑重构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相契合[5] - DeepSeek等企业的崛起印证了"创新价值先于盈利显现"的新范式,需要更具包容性的资本市场制度支撑[5] - 深化科创板改革有助于引导资本流向真正具备技术突破能力的创新主体,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落地[5]
科创板1+6,亏损企业、营收为0都可以上市了
搜狐财经· 2025-06-19 21:24
"1",是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科创板上市,按业绩分五套标准,只有第一套标准要求盈利,其余四套标准都是允许亏损企业上市的。 科技企业需要长时间做研发,但大量投入却没有收入,没有利润,难以维持。 想融资,可是投资人要求短期上市、对赌等,但没有业绩支撑又很难上市,上市难、融资难的困局怎么破? 好消息来了,利好在后面哈。 2025年6月18日陆家嘴论坛开幕,证监会主席吴清发布主旨演讲,公布科创板1+6政策;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 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科创板1+6政策,有利于亏损企业、甚至营收为零的企业上市。 我是股权律师卢庆华,下面具体分析: 亏损上市的企业会进入科创成长层,加"U"标识。 我数了一下,现在科创板共有30家带"U"的企业。 在上市后,符合条件就会取消"U"标识,移出科创成长层。 在新规之前上市的公司,首次盈利就可以取消'"U"标。 在新规实施之后注册的公司,需要符合科创板第一套标准才能取消'"U"标识,比新规之前的标准更严格了。 科创板第一套标准是,近两年盈利且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近一年盈利+营收不低于1亿元。 "6"是在科创板创新推出6项改革措施: ...
【粤开宏观】关于科创板改革的学习理解:三重意义,四大亮点
粤开证券· 2025-06-19 17:28
科创板改革意义 - 延续深化前期政策思路,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科技创新能力,适应科技企业特点,抢占科技革命制高点[8] -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科创板开板六年54家未盈利企业上市,22家上市后盈利,现存20家采用第五套标准企业2024年研发支出100.3亿元、研发强度70.6%远超科创板平均水平,19家实现核心产品上市[9] - 提供可控“试验空间”,集中管理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0] 科创板改革亮点 - 第五套上市标准扩容,扩大适用范围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领域[11]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优化上市流程、保护商业信息、维护市场稳定[12]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小范围试点,不构成新上市条件[13] - 完善配套机制,明确进层、出层标准,增加标识“U”,披露未盈利情况及风险[13]
落实证监会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部署 上交所就两项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 2025-06-19 04:29
科创板制度创新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定两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两项配套规则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和《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阔、研发投入高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涵盖存量及新上市未盈利企业 [1] 科创成长层监管机制 - 科创成长层配套机制从实施标准程序、风险揭示、信息披露质量三方面建立 [1] - 预先审阅指引涉及适用范围、审阅流程、程序衔接、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等环节 [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上交所研究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规则,明确适用要求、制度运用规范及自律监管 [2]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可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该信息将作为审核参考但非硬性条件 [2] - 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要求包括投资经验、合规运作及独立性等方面 [2] 后续规则推进计划 - 上交所将通过多种形式收集市场意见并完善规则,按证监会部署尽快发布实施 [2] - 相关改革举措旨在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