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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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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曾因收入跨期等问题多次收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12-30 20:37
公司监管历史自查情况 - 公司为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近五年监管情况进行自查[1] - 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形[1] - 近五年公司累计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2份警示函和2份监管关注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份口头警示和1份监管警示[1] - 公告未提及上述监管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5] 监管措施涉及的主要问题 - **收入确认问题**:2021年度跨期确认收入1,464.11万元[2];2022年提前确认2023年验收的收入207.6万元[4] - **会计核算与费用问题**:部分研发费用未按规定资本化,涉及金额149.48万元[2];2023年末对某客户222.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少提211.47万元[4] - **信息披露问题**:对募集资金置换时间的披露不准确[2];对2023年年报问询函提交4次延期回复申请,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规定[5] - **内控与治理问题**:内幕信息登记存在遗漏[2];部分会议未作记录、账户使用及会计凭证不规范[3];销售合同验收方式与实际执行不一致[3];新经销模式稳定性、研发领料管理缺失、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不足[3] 监管措施对象及整改情况 - 监管措施涉及公司及董事长任斌、财务总监刘鹏、董事会秘书李小燕,相关警示函被计入诚信档案[2][4] - 针对2023年4月及6月的监管措施,公司已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后续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控及信息披露质量[2] - 针对2023年4月的监管关注函,公司已完成自查整改并报送报告[3] - 针对2024年10月及11月的监管措施,公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报告[4] - 针对2025年8月的口头警示,公司已组织自查并落实整改[5]
五洲交通:会计核算不规范和未履行诚信档案查询义务已完成整改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2 11:15
公司整改完成情况 - 五洲交通已针对广西证监局指出的两大问题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1] -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在30日内完成整改 [1] 会计核算问题及追溯调整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商贸业务存在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错误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已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1] - 调整后,2022年营收从约16.87亿元降至约15.01亿元,下调约1.86亿元,营业成本从约8.16亿元降至约6.30亿元,下调约1.86亿元 [1] - 调整后,2023年营收从约16.33亿元降至约16.17亿元,下调约0.16亿元,营业成本从约6.52亿元降至约6.36亿元,下调约0.16亿元 [1] - 调整后,2024年营收从约18.23亿元降至约15.63亿元,下调约2.60亿元,营业成本从约9.22亿元降至约6.62亿元,下调约2.60亿元 [1] - 公司已同步披露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1] 公司治理与合规问题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 [2] - 公司已完成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的补充查询,并承诺后续将规范执行相关流程以杜绝类似问题复发 [2]
深交所向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9 19:34
公司收到监管函及内部控制问题 - 深交所向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 [1] -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2019年期间存在多笔合同的约定验收依据与实际验收依据不一致、实际发货明细存在出入、部分项目缺少物流单据等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仅以签收单据确认项目验收和对应收入 [1] - 公司会计核算存在多项不规范问题 包括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在2020年存在未承担货物控制权的贸易业务以总额法确认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 - 公司固定资产减值不充分 2021年对四川汇友部分开发支出结转固定资产 相关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截至2023年度仍未计提减值 [1] -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依据不充分 2022年子公司北京运达华开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临近业绩承诺 且下一年度实际已签订合同与预测情况出现较大偏差 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但公司并未在当期聘请第三方及时开展商誉减值测试 [1] - 公司人工成本与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 长期延用以部门为单位人力支出核算 对于单个项目人力成本直接纳入研发、销售或者制造费用 [1] - 公司冲销预计负债会计处理错误 2018年四川汇友业绩承诺期间 未遵循前面年度会计处理一致性原则 在2020年度对四川汇友预计负债一次性冲销 [1] - 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何鸿云、总经理卜显利、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海峰、现任财务总监王爽未能勤勉尽责 对相关情形负有责任 [1] - 监管函要求公司充分重视相关问题 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1] 公司业务构成与市值 - 2025年1至6月份 运达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占比99.65% 其他业务占比0.35% [2] - 截至发稿 运达科技市值为53亿元 [3]
融捷健康因会计核算等多项违规收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
新浪财经· 2025-12-19 18:51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 融捷健康于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8号)[1] 主要违规问题 - **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按照发货时点确认收入,与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1];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未对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余额予以转销,导致2022-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均虚增225.09万元[1] - **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存在多项错误与遗漏,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前后披露金额不一致,“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账面原值减少金额小于累计折旧本期减少金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披露不准确,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其他应收账款”组合会计估计变更等[1] - **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规定[2] 监管措施与公司回应 - 安徽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 公司表示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 - 公司公告明确,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2]
运达科技: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智通财经· 2025-12-19 17:44
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决定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何鸿云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1] 内部控制问题 - 2019年至2023年期间 公司内控执行不到位 存在多笔合同的约定验收依据与实际验收依据不一致 实际发货明细存在出入 部分项目缺少物流单据等情况[1] - 公司财务部门仅以签收单据确认项目验收和对应收入 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相关规定[1] 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 2020年 公司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存在未承担货物控制权的贸易业务以总额法确认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2] - 2021年至2023年 公司对四川汇友部分开发支出结转固定资产 相关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截至2023年度仍未计提减值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2] - 2022年 公司子公司北京运达华开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临近业绩承诺 且下一年度实际已签订合同与预测情况出现较大偏差 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但公司并未在当期聘请第三方及时开展商誉减值测试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2] - 公司长期沿用以部门为单位人力支出核算 对于单个项目人力成本直接纳入研发 销售或者制造费用 人工成本与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 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相关规定[2] - 2018年至2020年四川汇友业绩承诺期间 公司未遵循前面年度会计处理一致性原则 在2020年度对四川汇友预计负债一次性冲销 冲销预计负债会计处理错误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2] 信息披露违规 - 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形导致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2]
运达科技(300440.SZ):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智通财经网· 2025-12-19 17:44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责令改正及警示函措施决定 [1] 内部控制问题 - 2019年至2023年期间 公司内控执行不到位 存在多笔合同的约定验收依据与实际验收依据不一致 实际发货明细存在出入 部分项目缺少物流单据等情况 [1] - 公司财务部门仅以签收单据确认项目验收和对应收入 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相关规定 [1] 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 2020年 公司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存在未承担货物控制权的贸易业务以总额法确认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 [2] - 2021年至2023年 公司对四川汇友部分开发支出转结固定资产 相关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截至2023年度仍未计提减值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2] - 2022年 公司子公司北京运达华开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临近业绩承诺 且下一年度实际已签订合同与预测情况出现较大偏差 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但公司并未在当期聘请第三方及时开展商誉减值测试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2] - 公司长期沿用以部门为单位人力支出核算 对于单个项目人力成本直接纳入研发 销售或者制造费用 人工成本与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 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相关规定 [2] - 2018年至2020年四川汇友业绩承诺期间 公司未遵循前面年度会计处理一致性原则 在2020年度对四川汇友预计负债一次性冲销 冲销预计负债会计处理错误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 [2] 信息披露违规 - 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情形导致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 [2]
融捷健康(300247.SZ):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智通财经网· 2025-12-19 17:30
公司收到监管责令改正决定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1] 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按照发货时点确认收入,与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1] - 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未对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余额予以转销,导致2022-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均虚增225.09万元[1] 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存在多项错误、遗漏[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前后披露金额不一致[1] - “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账面原值减少金额小于累计折旧本期减少金额[1] - “外币货币性项目”披露不准确[1] - 未按规定披露“其他应收账款”组合会计估计变更[1] 募集资金相关问题 - 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 - 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2]
五洲交通部分商贸业务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被责令改正,公司回应来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9:37
公司违规行为概述 - 公司因会计核算不规范及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两项违规行为被广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时任董事长周异助、时任总经理张毅、总经理许国平、总会计师玉莉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6] 会计核算违规具体内容 - 2022年至2024年商贸业务中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业务收入错误适用总额法进行确认导致相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3] - 2024年公司按总额法核算的商贸收入占比达99.9% [4] - 公司声称除生猪贸易按净额法核算外其他贸易业务在转让商品前拥有商品控制权故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 [4] 商贸物流业务表现 - 商贸物流业务是公司除公路收费业务外的第二大业务板块 [1] - 2022年至2024年商贸物流业务收入分别为5.35亿元、2.91亿元、5.69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6.96%、-44.94%、95.21%收入表现不稳定 [3] - 2024年积极拓展生姜、大蒜、白糖及乳制品等商贸业务新增多个品类致使收入规模增加 [4] 公司回应与后续影响 - 公司证券部表示具体整改措施有待报送广西证监局目前无法确认涉及的收入金额及是否需要追溯更正以往财务数据 [2][6] - 公司运营管理三个物流园依托园区仓储和冷链优势开展粮油、猪肉等农副产品商贸业务 [5]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2.05亿元同比减少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亿元同比下滑10.26% [7] 其他违规行为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 [1][6] - 今年以来广西上市公司中粤桂股份、柳化股份也曾因相同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03:14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核心事件 - 五洲交通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为《关于对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9号)和《关于对周异助、张毅、许国平、玉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0号)[1] 决定书(一)主要内容:对公司责令改正 - 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2022年至2024年商贸业务中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业务收入错误适用总额法进行确认,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1] - 公司存在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的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2] -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决定书(一)要求的整改措施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及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2] - 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2] - 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全面梳理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 决定书(二)主要内容:对相关责任人监管谈话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商贸业务收入确认问题,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3][4] - 时任董事长周异助、时任总经理张毅、总经理许国平、总会计师玉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4] -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于2025年11月2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局接受监管谈话[4] 公司回应及后续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问题,将严格按要求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5] -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规定期限形成整改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五洲交通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证券时报网· 2025-11-20 19:54
监管措施与违规事实 - 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书以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 - 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2022年至2024年期间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 [3] - 商贸业务中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业务错误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3]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3] - 上交所亦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5]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是广西唯一一家经营公路收费业务的上市公司 [5] - 公司主要经营收费公路业务、商贸物流业务以及资产经营业务 [5] - 收费公路业务拥有所辖高速公路(坛百路、岑罗路)的经营权并纳入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5] - 商贸物流业务的经营主体为金桥公司、万通公司、兴通公司,分别经营管理南宁市金桥农产品市场、凭祥物流园 [5] - 资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运营富雅·国际商务大厦、现代国际大厦及筋竹停车区、横垌停车区等经营性资产获取收入 [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5亿元,同比减少0.86%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08亿元,同比减少10.26% [5] 公司回应与影响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检查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检讨并形成整改报告 [3][4] - 公司表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3] -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