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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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成熟层企业机制
新华财经· 2025-09-15 23:16
新华财经北京9月15日电交易商协会15日消息称,为进一步提升注册发行工作质效,增强服务实体经济 的能力,交易商协会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23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成熟 层企业服务便利机制,不断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成熟层企业标准 (一)《注册工作规程(2023版)》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八条总资产报酬率指标由3%调整为2.5%。 (二)《注册工作规程(2023版)》第七条第(二)项中"若资产规模超过3000亿元,可适当调整资产 负债率、总资产报酬率财务指标要求"的资产规模要求,由3000亿元调整为2500亿元。 (三)《注册工作规程(2023版)》第七条第(三)项关于信息披露成熟的要求,由"不少于3期,发行 规模不少于100亿元"调整为"不少于3期或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 (四)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 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可豁免总资产报酬率要求,在满足成熟层企业其他相关要求基础上成为第一类企 业。支持民营企业享受成熟层企业注册发行流程便利。 二、提升成熟层企业注册发行 ...
皖通高速: 皖通高速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和8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全部亲自参会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泽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 [1] - 未发现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情形 [1] - 确认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 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中期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 [1] - 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1] - 未发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 - 公司具备发行条件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2]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2] - 该融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实际需求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HK):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规模总额不超50亿元
格隆汇· 2025-08-28 22:55
融资规模与结构 - 公司计划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 - 融资工具包括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1] -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 中期票据及永续中期票据无具体期限限制 [1] 资金用途安排 - 募集资金拟用于归还公司存量债务、项目建设、股权投资及补充营运资金等 [1] - 具体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债务结构在发行时确定 [1] - 最终用途需以交易商协会许可为准 [1] 公司治理程序 - 董事会已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批准发行议案 [1] - 相关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21:48
融资计划 -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 - 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 [1] - 发行将根据融资需求及市场状况分一期或多期进行 [1] 审批流程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批准发行议案 [1] - 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 需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1]
联环药业: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40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语言需简洁平实且无广告性词句 [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保证披露内容合规,若存在异议需在文件中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 [3] - 实际控制人需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透明度 [3]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长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统筹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维护 [3] - 财务部作为日常管理部门,各部门及子公司需确保信息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 信息披露职责包括文件编制、合规审核、投资者咨询及保密管理 [4][5] 信息披露内容与要求 - 发行前需披露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8] - 存续期内需按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披露财务报表,包括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 [9] - 重大事项需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涵盖公司经营变化、人事变动、资产重组、诉讼仲裁等22类情形 [10][11][12] 信息披露流程与时限 - 信息披露流程包括文件制作、合规审核、审批、备案、公告及归档 [7] - 定期报告披露时限为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 [9] - 重大事项披露需在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事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12] 特殊情形处理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 [14] - 财务信息更正需披露公告及修正后数据,涉及审计的需30个工作日内补充鉴证报告 [14] - 债务违约需当日公告,破产程序由管理人承担信息披露义务,需披露重整计划及财产分配方案 [15][16] 保密与责任机制 - 未公开信息需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 [17] - 审计委员会有权审核定期报告并检查财务数据 [17]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
深天马A: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20: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行为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涵盖信息披露标准 内容 程序 责任追究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信息披露标准 - 信息披露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存续期内 监管机构要求披露或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 - 未达到披露标准或制度无具体规定但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公司应及时披露 [2] - 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有价证券 [1] 信息披露内容 - 发行前需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及负责人情况 [2] - 发行文件需包括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募集说明书 信用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协议 法律意见书等 [2][4] - 发行完成后需公告实际发行规模 价格 期限等信息 [2] - 存续期内需披露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 半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 季度财务报表(前3个月及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 [3][5] - 定期报告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还需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5] - 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需及时披露 包括名称变更 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重大资产抵押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重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债务重组 涉嫌违法违规等 [5] - 重大事项需在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披露 且不晚于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7]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在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变更后内容 [8]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 [8] - 更正已披露信息差错及变更会计政策 募集资金用途或中期票据发行计划需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8] - 更正已披露财务信息差错需披露变更后的财务信息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需披露原审计责任主体说明及更正后的财务报告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 [9]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需至少于原计划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 [9] - 本次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需公布本金兑付 付息事项 [9] - 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需在当日披露公告 存续期管理机构需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公告 [10] - 违约处置期间需披露处置进展及方案主要内容 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需在1个工作日内披露 [10] - 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10] - 已披露信息有错误 遗漏或误导需及时调查核实修正 发布更正 补充或澄清公告 [10] - 进入破产程序后信息披露义务由破产管理人或公司承担 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破产进展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10] - 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计划 和解协议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需在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主要内容及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11] 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及职责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接受投资者问询 维护投资者关系 [11] - 联系方式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 电话0755-86225886 传真0755-86225772 电子邮箱sztmzq@tianma.cn [11]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 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宜 [12] -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包括准备信息披露文件 起草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拟定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与相关机构沟通 保管信息披露文件等 [12][1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 - 董事会全体成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 已披露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13] 信息披露程序 - 信息披露程序指未公开信息的传递 编制 审核 披露流程 [13] -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报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后披露 [13] 保密措施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 专业机构等 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14]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14]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准确 会计信息披露真实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5] 对外信息沟通机制 - 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 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防止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 [15] - 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发现重大事件被泄露或媒体消息可能对债务融资工具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时 及时采取措施并澄清或披露 [15] 档案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15] 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子公司负责人是所在子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 确保子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董事会办公室 [16] - 子公司提供的经营 财务等信息需履行审批手续 确保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16]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负责 [16]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时 董事会办公室需及时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采取更正措施 [1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及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修订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履行报备和信息披露程序 [17]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 [17]
绿色动力: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7:10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披露行为 确保合规运作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信息披露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全资、控股或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1] - 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有价证券 [1] 信息披露定义与标准 - 信息披露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存续期内 按监管要求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否则需单独发表异议理由 [2] - 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显著影响偿债能力的事件也需及时披露 [2] 发行前披露要求 - 首次发行前需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及负责人情况 [2] - 发行文件需包括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报表、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受托管理协议、法律意见书等 [2][3] - 定向发行可依据特殊规定调整披露内容 [3] 存续期披露要求 - 发行完成后需披露实际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 [4] - 境内披露时间不晚于境外披露 且需同步进行 [4]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 含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 - 半年度报告需在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 [5] - 季度报告需在季度结束后早于年度报告时间披露 [5] - 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需同时披露母公司报表 [5] 重大事项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需及时披露 包括名称变更、经营状况重大变化、审计机构变更、董事/监事/高管变动超过1/3或2/3、控股股东变更、重大资产抵押/担保超净资产20%、重大资产重组、损失超净资产10%、债务违约等 [5][6] - 重大事项需在发生起2个工作日内披露 且不晚于其他公开渠道披露时间 [7] - 事项发生前出现泄露或传闻时 需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7] - 事项进展或变化需在2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 [7] 信息变更与更正 - 变更信息披露制度需在最近定期报告中披露 [8] - 变更信息披露负责人需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接任人员 [9] - 信息变更或更正需披露原因、影响、中介机构意见等 并符合交易商协会要求 [9] - 财务信息更正需披露公告 涉及审计数据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或全面审计 [9] 募集资金与偿付披露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 [10] - 付息或兑付前5个工作日需披露安排公告 [10] - 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10] - 未按期付息或兑付需在当日披露公告 [10] - 违约处置期间需披露进展及方案 支付后1个工作日内披露 [10] 破产程序披露 - 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破产管理人承担披露义务 [10] - 需在知道破产受理、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等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 [11][12] - 提交重整计划等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主要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 [12] 信息披露责任与机制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协调及投资者关系 [12]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 负责文件准备、制度修订及档案保管 [1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均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13][14] - 需建立内幕信息保密机制 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 [16] - 需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 确保信息公平获取并及时澄清市场传闻 [17] 子公司与内部控制 - 子公司负责人需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 [18] - 子公司提供的信息需履行审批手续 保证真实性及准确性 [18] - 公司需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17]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责任人将接受批评、警告、免职等处分 [1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并需及时修订制度 [19] - 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可豁免披露特定信息 [19]
交易商协会举办202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研讨班
金融时报· 2025-08-08 16:00
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研讨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北京举办202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研讨班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34家省分行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参与 [1] - 研讨内容涵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 创新产品 存续期管理 风险处置 对外开放及信用衍生品最新业务进展 [1] - 市场机构专家就宏观经济与债券市场形势及AI工具通识与实务应用进行交流 [1] 业务交流与区域合作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河南 宁夏 深圳等省市分行代表在业务交流座谈中发言 [1] - 与会人员深入研讨债券市场"科技板"等业务 强化对满足地方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认识 [1] - 交易商协会将持续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沟通合作 推动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 [1]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7 02:5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0:00在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由董事长王栋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送 [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两项融资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3]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 - 议案已事前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5]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近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债券发行议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 股东大会召开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0:30在同一地点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 [14]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峰主持,通知已于2025年7月30日发送 [14]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债券发行议案,认为该举措可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结构并降低成本,两项融资总额不超过200亿元 [15]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17] 备查文件 - 董事会决议文件包括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9][10] - 监事会决议文件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18]
陕西能源: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00:22
融资计划 - 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融资总额不超过200亿元 [1] - 两项融资计划已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 - 融资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治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召开 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由董事长王栋主持 [1] -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后续安排 - 拟近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融资议案 [2] -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