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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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主播带货视频海外爆火,播放量破3000万
新浪财经· 2026-01-12 07:28
行业影响力 - 中国直播电商的创意与活力惊艳全球[2] - 独特的带货风格在海外社交媒体获得巨大反响 视频播放量超过3000万次[2] 商业模式与市场反应 - 直播卖货视频在海外平台爆火 其独特的商业创新模式获得国际关注[2] - 主播的感染力极强的销售风格被外国网友形容为“这辈子没见过这样卖衣服”[2]
新规划定红线
新浪财经· 2026-01-12 06:25
监管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 - 新规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围[2] - 新规对“仅退款”、“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进一步细化规范[2] 监管对象与目标 - 监管聚焦于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2] - 监管旨在用规则压实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并划定行为红线[2] - 监管目标是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2] - 最终目的是营造良好网络交易秩序,释放网络消费活力,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2]
网红带货构成商业广告丨南财合规周报(第221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1 08:11
AI动态 - 中国背景AI应用公司Manus被美国科技巨头Meta以数十亿美元收购 但正面临中国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收购案与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对外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致性的评估调查 [2] - Manus核心团队于2025年6-7月迁往新加坡进行离岸身份剥离 Meta采用“人才收购”模式 旨在避开对控制权变更和大规模资产转移的认定 以避免反垄断审查 [2] - 监管具有技术穿透性 根据技术原产地属性 Manus即便迁至新加坡仍可能触发技术出口管制问题 其核心技术是否落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规制范围及总部迁出时是否履行申报是核心争议点 [3] - 若Manus在中国境内有用户数据 则面临数据出境问题 并购导致出境目的地变更可能需重新申报 此案将为AI初创公司提供重要合规参考 [3] - AMD CEO苏姿丰预测未来五年内全球使用人工智能的活跃用户规模将突破50亿人 作为参照 当前全球互联网用户规模约为60亿人 [3][4]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 重点清理对四大名著、历史题材、革命题材等作品进行“AI魔改”的视频 以及邪典动画 [5][6] - OpenAI于1月7日推出医疗健康模式ChatGPT Health 该模式增加了专门为健康设计的额外分层保护措施 允许用户上传医疗记录或接入健康应用程序 [7] - 谷歌及其投资的AI陪聊应用Character.AI于1月7日和解一桩青少年自杀案诉讼 该案中一名14岁少年曾向AI角色表达自杀想法并受到鼓动 [8] 平台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直播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及黑名单制度 [9] - 《办法》明确 若主播以个人名义、个人形象对商品进行推荐即构成商业广告 将一部分典型直播行为纳入《广告法》规制 [10] - 中央网信办表示将强化营销售卖类信息内容管理 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并建立网络水军长效治理机制 严肃查处刷分控评、刷量增粉等行为 [11][12] - 中央网信办将联合多部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 深入治理App、智能终端、自动售卖、扫码点餐等场景中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典型问题 [12]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于1月9日宣布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 行业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等问题突出 社会反映强烈 [13] - 外卖大战是2025年平台重要战略 有报道称三大巨头单季度营销支出高达上千亿元 补贴策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也不断逼近监管红线 [13][14]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浪财经· 2026-01-11 03:31
新规监管框架与核心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并压实平台责任 [2] - 新规将散见于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平台责任规定进行了归纳整合与细化完善 [5] 直播电商监管新举措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并明确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围 [2] - 办法要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时,必须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3] -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违法情况通报后,必须对相关主体采取包括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在内的处置措施 [3] - 该办法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3] - 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机制构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5]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细化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聚焦平台“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突出问题,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或减损会员权益 [4] - 办法在电子商务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列举了“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4] - 办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列举了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4] 平台规则透明度与责任义务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平台必须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规则内容需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并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5]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5] - 对于购买会员服务的消费者,若会员规则发生变化,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其会员权益的变化情况 [5]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1-11 03:31
监管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1] 监管体系与责任 - 政策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1] 监管工具与措施 - 政策创新监管工具,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强化流量监管机制 [1] - 明确规定当监管部门将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况通报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时,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1] 技术发展与规范 - 政策回应技术发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以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 [1]
直播电商新规2月施行,酒类直播生态将面临全面调整?
搜狐财经· 2026-01-10 04:42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施行 该办法旨在明确直播电商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加强常态化监管 解决行业存在的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对于“All in”直播的酒类行业而言 新规将从人工智能使用、选品审核、商业广告认定等多维度重塑行业生态 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进入“合规竞争”时代 [1][7] 监管新规的核心内容与要求 - **明确四大主体责任**:新规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MCN机构)四类主体的责任边界 [1] - **规范人工智能使用**:要求使用AI技术生成人物图像、视频进行直播电商活动的 必须符合法规并明确标识 持续向消费者提示为AI生成 违规责任由直播间运营者承担 [2] - **强化选品审核责任**: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提供选品服务的 需核验实际销售商品或服务经营者的名称、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等详细信息 相关记录需保存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2] - **落实地址真实性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直播间运营者或营销人员时 将通报平台 平台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提醒更新信息 未更新的需采取处置措施 [3] - **细化商业广告认定**: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以自己名义推荐证明商品服务;为推销商品服务将直播内容录制剪辑后通过互联网发布;其他构成商业广告的情形 这将对酒类主播常用的“亲测好喝”等话术营销提出明确合规要求 [6] 对酒类直播行业生态的具体影响 - **视觉营销手法被迫改变**:过去使用AI生成虚拟陈酿环境、虚拟品酒师等手法必须明确标注技术属性 高端酒品牌需调整依赖技术渲染的策略 转向更真实透明的展示方式 [8] - **供应链透明度成为核心竞争力**:选品审核与三年信息保存要求倒逼直播间深入供应链上游确保可追溯性 对主打“产地直销”“酒厂直供”的直播间形成压力 拥有稳定供应链和合规资质的酒企将获得优势 [9][10] - **中小型酒企与新兴品牌面临更高合规成本**:过去依靠“擦边球”营销和低价策略的小型直播间面临资质审核、信息保存和内容合规的多重压力 无法承担合规成本的团队可能退出市场 规范运营的头部直播间和品牌自播渠道将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12][13] - **消费者维权环境显著改善**:地址真实性要求与平台联动机制将制度性解决“售后失联”问题 消费者可通过可查证地址联系商家 平台负有督促责任 这将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14] - **推动主播专业素养提升与内容转型**:商业广告行为的细化认定促使酒类主播提升专业素养 依赖夸大宣传和情感营销的“网红带货”模式难以为继 需转向对产品特性、酿造工艺的真实解读 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内容化转型 [15] 行业现状与新规的积极意义 - **当前酒业直播存在多种乱象**:包括选择夜间“手播”不露脸以规避监管;频繁更换店铺 利用他人或购买营业执照绑定经营主体销售 导致假货泛滥;故意混淆设计进行虚假宣传 如将茅台镇的酒包装成与茅台酒相关联 [15] - **新规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与公平竞争**:新规明确了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尤其对经营正规产品的品牌企业而言 意味着市场环境将更加规范 竞争更加公平 是行业从营销驱动回归产品本质的契机 [16]
智享AI直播三代技术革新:用技术重构商业生态,让“AI主播”成为品牌第二增长曲线
搜狐财经· 2026-01-09 19:14
行业趋势与战略价值 - 直播电商行业正处在从“流量红利”迈入“技术红利”的关键拐点,AI驱动的变革正在重塑行业格局 [1] - AI主播正从被视为“降本替代品”的工具,升维为集品牌人格化载体、智能销售终端、全域数据节点于一体的数字增长引擎和战略支点 [3] - 其战略价值在于撬动品牌的“第二增长曲线”,即以新技术为杠杆开辟全新市场空间与商业模式,而非简单复制现有业务 [3] 智享AI直播三代的核心技术突破 - **超写实数字人与情感化交互**:仅需10分钟视频素材即可生成还原度超98%的虚拟主播,并搭载动态认知引擎实现有温度的拟人交互 [3] - **开源代码与OEM贴牌**:向代理商和品牌方开放全链路源代码支持二次开发,并通过OEM贴牌服务让商家将系统封装为自有品牌产品,实现技术即品牌 [4][5] - **全链路智能协同**:系统打通从用户意图识别到供应链反馈的全链路,实现从“播卖货”到“经营用户”的跨越 [6][7][9] - 具体功能包括结合成本与库存进行共情式说服、新用户专属互动、定制化语音与知识模型、一键生成多语言直播间、实时分析行为并调整话术、多平台智能适配以及反哺CRM系统引导私域沉淀 [7][8] 应用案例与商业成效 - **传统OEM工厂转型**:一家浙江小家电代工厂利用开源代码开发“智能厨房直播系统”,客单价提升5倍,吸引200家经销商入驻,年营收突破3亿元 [11] - **区域连锁超市激活本地流量**:部署AI直播系统后,单月引流到店客流超15万人次,线下核销率达68% [11] - **跨境卖家双品牌运营**:通过OEM功能快速生成两套独立直播间模板,月均GMV突破50万元,人力成本仅为真人团队的1/5 [11] - **国产美妆品牌案例**:引入后单场GMV提升300%,并通过数据反哺成功开辟高端线新品类,带动年营收增长超2亿元 [3] 商业模式与未来展望 - AI主播的目标并非取代真人,而是构建“人机共生”模式,让AI处理80%的标准化工作,使人类能聚焦于内容创意、情感连接、品牌故事和供应链优化等更高价值环节 [11][14] - 在政策与技术双重驱动下,AI主播正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国家已将智能无人直播纳入新基建重点领域,多地出台补贴政策(如杭州每场补贴2000元) [12] - 这不仅是效率工具的升级,更是一次商业模式的重构,率先将AI主播融入品牌战略的企业有望在存量竞争中开辟增量蓝海 [12]
时报观察丨协同攻坚“内卷式”竞争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证券时报· 2026-01-09 08:17
文章核心观点 - 多部门在2026年开年密集出台政策,旨在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扫清障碍 [1][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行动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精准落实,会议明确要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并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作为2026年改革攻坚重点任务 [1] - 多部门形成政策合力,治理逻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兼顾“治乱象”与“促发展”,目标是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好” [1] 具体政策行动与领域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剑指行业盲目建设、低价竞争等非理性行为 [1]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整治直播电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1] - 工信部在全国工作会议上部署“坚决遏制低价低质量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公平竞争治理”作为年度重点,国家发改委推动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事项清单 [1] 治理措施的多维度特征 - **监管层面**:强化跨部门协同与全链条执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2] - **产业层面**:通过产能监测、标准引领引导企业科学布局、有序竞争,例如为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建立分级预警机制,为直播电商行业设立主体责任清单 [2] - **制度层面**: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保障,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自律约束 [2] 政策意义与预期影响 -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整治“内卷式”竞争对于我国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至关重要,恶性竞争会消耗创新动能、延缓转型进程 [2] - 政策旨在破除市场壁垒、规范竞争秩序,引导企业将更多资源投入技术研发和品质提升,从而在全球竞争中形成真正的核心优势 [2] - 随着更多精准治理举措落地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不断完善,企业创新活力将进一步释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持久动能 [2]
平台经济迎来两部新规,这些行为被“划红线”!
新浪财经· 2026-01-09 03:02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为网络市场立规,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1] - 新规标志着平台经济监管步入精细化、系统化新阶段,既聚焦平台不合理罚款、会员降权、大数据“杀熟”等老问题,也回应了数字人直播、AI仿冒名人等新问题[1] 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规范 - 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2] - 针对会员降权问题,规定平台不得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面修改规则以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在消费者续费前需显著告知规则变化[2] 对直播电商的规范 - 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在信息公示、核验经营者与营销人员身份、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义务[3] - 划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等行为红线[3] 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置措施 -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规,可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 - 直播电商相关主体违规,可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 - 直播电商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应对违规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4] - 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将加强协作,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并可对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整改[4] 对新技术应用的监管 -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要求平台采取措施防范利用AI技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假冒他人进行商业宣传[6] - 规定使用AI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符合相关法规与强制性国标,并持续向消费者进行标识提示[6] - 网信部门将针对AI仿冒公众人物等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6]
事关直播电商监管,新规来了!
搜狐财经· 2026-01-08 21:54
政策发布与监管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2][8] 监管主体与责任体系 - 《办法》聚焦并压实四类主体的责任: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 [2] - 推动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形成监管执法闭环 [12]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 - 平台经营者需履行资质核验、违法处置、信息报送、动态管控、信息公示、培训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责任 [10][11] - 平台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4] 直播间运营者与直播营销人员责任 - 直播间运营者需履行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与营销人员身份、实时管理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义务 [3] - 直播间运营者与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 [3] - 明确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在身份核验、事前合规审核、直播营销人员纠错、价格展示、数字人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12] - 要求不得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2]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责任 -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 [4] - 在与直播间运营者商业合作及直播选品中履行必要的核验义务 [4] - 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 [12] 监管范围与机制 - 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12] - 设计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处置机制、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联动处置制度,形成监管组合拳 [14] - 明确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应依据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5][15] - 明确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相关主体应予以配合 [16] 监管措施与法律依据 - 从协同监管、案件管辖、优化监管方式出发,完善监管机制,包括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信用惩戒、行政约谈等 [5] - 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通过适用《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新设处罚条款,明确处罚依据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