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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企业线上禁销困局:从制度到执行的落地方案
搜狐财经· 2025-05-23 18:46
加强渠道管理 明确投诉类型:若卖家存在盗图行为,可依据侵犯著作权的名义进行投诉;若卖家未经授权私自销售,可能涉及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若卖家制 假售假,可直接以售卖假货为由进行投诉。投诉时需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不同平台投诉技巧:例如在淘系平台,商标类投诉需具体分析链接情况;版权类投诉中盗图投诉较易获得认可,但需要提供原图及花絮图;购买 鉴定投诉官方认可度高、通过概率大,还可查询货源并切断其供应渠道等。 与电商平台合作:与电商平台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明确价格管控规则,针对违规商家采取警告、下架商品甚至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管理经销商:强化对经销商的培训与管理,增强其对品牌价值的认同感,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经销商严格遵守线上禁销政策,不将产品违规 投放至线上销售。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实时监控线上销售:品牌方需构建完善的线上监管体系,对线上销售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可通过与电商平台开展合作,采取设置关键词提醒、定 期检查店铺等方式达成此目标。此外,品牌方还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线上销售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察觉异常情况并加以处理。 借助智能软件辅助: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软件,对线上各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价格 ...
辉隆股份: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7,381,678股后的919,136,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382.73万元 [1] -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83,827,280.40元,每股现金红利为0.1942142元/股 [1]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1942142元/股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2]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扣税后)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现金红利派发方式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4]
焦点访谈|请客吃饭、免费讲座、送货上门……这些化肥“忽悠团”为何能屡屡得手?
央视网· 2025-05-20 21:40
化肥"忽悠团"的作案手法 - 通过免费讲解课、提供午餐等方式吸引农民参加"讲座" [3] - 利用车接车送、请客吃饭等手段增进感情 [5] - 采用"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 [5] - 通过买10袋送5袋等促销政策诱导农民大批量购买 [5] - 假扮专家推荐伪劣农资产品 [13] 伪劣化肥的特点 - 外包装标注为微生物菌剂"氨基酸碳肥",但实际为假冒伪劣产品 [8] - 宣称有效活菌数每克大于等于2.0亿,但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 [8] - 标注的肥料登记证号在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不到 [8] - 霉菌杂菌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8] - 每吨成本仅300多元,但售价高达3000多元,利润惊人 [13] 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 伪劣化肥导致农作物生长不良,需要追施含氮量高的肥料 [5] - 严重影响农作物产量,甚至导致绝收 [7] - 扰乱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13] - 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 [13] 犯罪团伙的特征 - 具有流动性、跨地域性,选择产粮区作案 [11] - 作案时间集中在春季早稻播种之前 [11] - 目标对象多为村里的种粮大户 [11] - 团伙成员8人,流窜江西、浙江、福建等多地作案 [10] 执法部门的应对措施 -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部署农资打假工作 [13] - 湖北襄阳采取"检查+普法"模式,传授农资真伪鉴别技巧 [15] - 山东德州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制度,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5] - 安徽阜阳举办"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为农民答疑解惑 [15]
中农立华:拟以现金方式或其他方式收购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
快讯· 2025-05-20 19:30
收购意向 - 公司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收购陶维康等7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 [1] - 收购完成后台州农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 -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股市必读:天禾股份(002999)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25万元,占总成交额2.33%
搜狐财经· 2025-05-20 06:30
股价及交易数据 - 天禾股份5月19日收盘价6.68元,上涨1.21%,换手率2.33%,成交量8.02万手,成交额5333.57万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25万元(占比2.33%),游资净流出254.3万元(占比4.77%),散户净流入378.55万元(占比7.1%) [1][4] 董事会决议事项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三项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并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刘艺变更为总经理姚伟英 [1] - 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甲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1] - 决定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1]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安排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及套期保值业务三项议案,前两项需特别决议通过 [2]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会议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十二楼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34759.20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不少于1/3职工代表),职权包括财务检查、高管行为监督等 [3]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化肥、农药、农膜批发零售及农业技术服务 [2]
天禾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4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4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1]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 - 提案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 两项提案均属特别决议提案 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法规规定应出席人员 [2] 投票规则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 [1]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 - 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 [5] - 累积投票提案需按选举票数分配规则进行投票 [5][6]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4] - 法人股东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 - QFII股东凭证书复印件等文件办理登记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网络投票操作 - 投票代码为"362999" 投票简称为"天禾投票" [5] - 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 [4] -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4]
严惩“忽悠团”“黑网店”!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3-31 10:24
最高人民法院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三类重要农资,涵盖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和“农资忽悠团”下乡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 [1] - 案例彰显依法从严惩处立场,4件案例中有3件对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并注重经济制裁,充分适用财产刑 [1] - 突出对种子质量安全的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种子制假售假犯罪,维护国家种源安全 [2] -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主犯的同时,对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体现区别对待 [3] - 多措并举促进惩防结合,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公开宣判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案例一:赵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 被告人赵某在没有种子经营资质情况下,购入18.86吨无标签标识的带菌马铃薯种薯,以2.74万元价格销售 [8] - 农户种植150亩后,种薯带菌导致环腐病、软腐病流行,病烂薯率46.6%,产量损失率45.5%,造成经济损失54万余元 [8] - 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43750元 [9] 案例二:李某柱等销售伪劣种子案 - 被告人李某柱销售未经审定的“竹稻一号”水稻种子250余千克,销售金额1.7万余元,被告人吕某向89名农户销售约100余千克,销售金额1.9万余元 [12] - 经检验,所售水稻种子纯度为62%,远低于国家规定的96%标准,导致农户大幅减产或部分绝收,损失共计15万余元 [12] - 李某柱还犯有诈骗罪,骗取他人投资款37万元,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13][14] 案例三: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 - 被告人丁某销售不合格农药给张某平,销售金额122万余元,张某平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给全国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金额达196万余元 [17] - 涉案农药标注草甘膦含量为30%,实际检验含量仅为5%左右,远低于质量指标 [17] - 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八年,罚金八十万元,判处张某平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一百万元 [18] 案例四:张某、司某等销售伪劣产品案 - 被告人张某、司某等人组成“农资忽悠团”,以氮肥冒充复合肥在多地销售,团伙分工明确,销售金额共计177万余元 [21][22] - 该团伙通过免费宴请、赠送礼品、“专家授课”等方式诱导农户购买,经检验涉案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22] - 法院对主犯张某、司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九年,均并处罚金九十万元,对其他从犯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23]
天禾股份: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3-25 19: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十二楼 [1][4]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刘艺先生担任主持人 [4]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交易时段9:15-9:25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4] 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计1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514,200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36.9727% [5]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22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66,972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2.9537% [6] - 中小投资者总计227人 代表股份10,955,672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3.1519% 其中现场投票3人代表688,700股(0.1981%) 网络投票224人代表10,266,972股(2.9537%) [7]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7] -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因监事会关联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决议 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7] 表决结果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137,581,472股 占比99.1355% 反对748,300股(0.5392%) 弃权451,400股(0.3253%) 中小投资者同意率89.0495% 反对率6.8303% [8][9]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罗旋彬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同意股数12,146,272股 占比91.0776% 反对727,800股(5.4574%) 弃权462,100股(3.4650%) 中小投资者同意率89.1390% 反对率6.6431% [9][10] 法律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