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船舶制造
icon
搜索文档
资本市场退出机制更成熟规范
搜狐财经· 2025-12-24 06:53
退市制度深化改革 - 去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新规实施以来在"应退尽退"原则下资本市场退市改革显著深化推动市场向更加成熟规范的方向迈进 [2] 退出渠道多元化 - 资本市场退出方式主要是强制退市与主动退市其中强制退市标准包括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运作类重大违法类四类 [3] - 截至12月17日今年A股已有30家上市公司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其中海通证券中航产融玉龙股份中国重工*ST天茂5家公司选择主动退市均已摘牌 [3] - 主动退市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基于产业整合与战略协同的吸收合并二是因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为寻求更灵活发展空间而主动退出 [3] - 以中国重工为例其因与中国船舶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从而主动申请终止A股上市旨在整合资源消除同业竞争打造全球领先船舶制造企业 [3] - 政策鼓励通过市场化退出方式出清风险沪深交易所修订退市规则明确吸收合并主动退市等情形的具体流程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多市场化法治化退出路径 [3] - 主动退市案例增多表明市场参与者对退市认知趋于理性视其为资本运作的正常选项有助于提升市场整体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 [4] - 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形成互补有助于建设多元退出渠道实现不同类型企业的精准分类处置提升退市机制的灵活性与包容性 [4] - 公司通过主动退市可减少信息披露成本与监管合规压力聚焦长期战略目标避免短期市场波动干扰经营决策为技术升级与业务转型腾出空间 [4] "退市不免责"成常态 - 12月10日已于今年7月退市的*ST九有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实施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明被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且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监管部门反复强调"退市不免责"传达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释放"退市不是终点"信号即便企业已退出资本市场只要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仍将面临追责 [5] - 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正式施行明确对主观过错较大者可在法定最高罚款60%以上从重处罚并要求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配合民事追责 [5] -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明确"首恶"需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5] - 去年以来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0余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6] - 年内退市被追责案例执行有三大特点查处"快"从立案调查到处罚落地再到交易所启动退市程序周期被显著压缩打击"准"精准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严重破坏市场信用的"关键病灶"处罚"狠"通过高额罚款与刑事追责等手段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立体化追责 [6] - 监管层"一追到底"旨在压实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主体责任通过强化跨部门协作与"行刑衔接"提升违法成本让企图借退市"金蝉脱壳"者无所遁形 [6] 从"退得下"到"退得稳" - 过去退市过程中流动性骤降等问题使中小投资者常处于被动地位容易蒙受损失 [7] - 今年资本市场更加注重从"退得下"到"退得稳"的升级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专业调解等赔偿救济工具构建立体化的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 [7] - 证监会今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相关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督促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7] - 意见还要求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程序中代表并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 [7] - 从年内主动退市的公司来看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方案普遍设置了现金选择权例如玉龙股份的行权价为13.2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溢价2.88%中航产融的行权价为3.54元/股同样略高于其停牌前股价 [8] - 今年新增2单证券集体诉讼——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两家公司均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违法行为恶劣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9] - 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无需主动申请即可自动加入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败诉时可申请减免费用无需另行聘请律师由投资者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诉讼目前两起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 [9]
2025并购新周期:从政策驱动到产业跃升
上海证券报· 2025-12-24 03:06
政策驱动与宏观背景 - 202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简化审核程序、创新交易工具、提升监管包容度 [1] - 2024年新“国九条”出台后,监管层多措并举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当年9月24日发布“并购六条”,被并购专家称为近十年最有力支持并购的政策 [1] - 系列新政的核心在于包容性更强、用市场手段推动交易、回归并购交易常识,回应了宏观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资本从粗放扩张转向精细化配置的需要 [1] 微观企业动因与案例 - 对于上市公司,并购是应对行业变革、寻求第二增长曲线、实现业务重塑的重要手段,能增厚业绩并在二级市场获得积极反馈 [2] - 利元亨创始人表示正研究新政策,期待用好政策让公司取得更长足发展;太力科技董事长表示将善用并购实现技术快速补强与产业切入 [2] - 多重因素共振下,并购重组已成为不少上市公司的“必选项” [2] 交易结构变迁:吸收合并与控股权转让 - 2025年趋势是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成为并购标的,上市公司间吸收合并大幕拉开 [3] - 2025年完成或宣布的吸收合并案例包括:国泰君安吸并海通证券、中国船舶吸并中国重工(交易规模均为数千亿元)、湘财股份拟吸并大智慧(首单非同控下民营上市公司间吸收合并)、港股浙江沪杭甬拟发行A股吸并镇洋发展(近年来规模最大的H吸A回A创新型交易)、中金公司拟吸并信达证券与东兴证券(首次“三合一”式合并) [4] - 吸收合并本质是并购,但被吸收方需消除上市地位,非同一控制下的案例以往鲜有先例 [4] - 吸收合并的优势在于以换股支付减轻现金流压力,并能更快消除同业竞争,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4] - 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控制权转让交易也愈发密集,出现“一级买二级”案例,如智元机器人“入主”上纬新材、中昊芯英收购天普股份、七腾机器人拟控股胜通能源 [5] - 不少地方国资在A股开启收购模式,例如广州工控集团收购旭升集团控股权,背后逻辑是通过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快速获得成熟的产业整合平台和资本运作工具 [6] 市场活跃度与潜在问题 - 2025年已有约70起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案例,高于2022年至2024年各年的约52起、41起和51起 [8] - 跨界并购重新回到主流视野,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已披露超60起跨界并购交易,但其中不少宣布终止 [8] - 个别公司披露跨界并购后股价大涨但交易终止,引发市场对“忽悠式重组”、“蹭热点”及可能存在资金操纵市场的质疑 [8] - 市场人士分析终止原因除市场变化、条款分歧外,不排除部分公司因内幕交易等原因被“劝退” [8] - 监管层对内幕交易保持零容忍,严格执行“披露必核查、立案必暂停、处罚必终止”的监管机制 [10] - 针对跨界并购,监管保持审慎包容,支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的规范运作,但明确反对盲目跨界和追逐热点 [10] 未来驱动力量与展望 - 当前并购浪潮的结构特征显示,“大手笔”与标志性案例仍高度集中于大型国有资本与央企的战略性整合,无关联第三方的市场化并购交易占比不高 [11] - 未来驱动力量之一:产业演进内在逻辑从“扩张”转向“整合”,中国各产业分散,随着经济增长中枢下移,产业整合诉求更加强烈 [11] - 未来驱动力量之二:一级市场资本周期迎来关键“退出潮”,2025年至2026年是2015年至2018年成立基金的集中清算期,寻求并购退出已系统化提上PE/VC议程;2015年至2020年中国被投公司可能在25000家至30000家,即使仅二十分之一被并购也将是数量千计的交易潮 [12] - 未来驱动力量之三:企业家代际传承与观念革命打开控股权交易空间,越来越多企业家不再执着于控股权,由代际传承催生的控股权转让交易将成为趋势 [12] - 展望2026年,随着产业逻辑成为交易“主旋律”、市场化并购交易占比提升,A股并购市场有望实现从“复苏”到“成熟”的跨越 [13]
长三角海关聚力打造 “智慧+长三角” 品牌矩阵
新浪财经· 2025-12-23 20:55
长三角区域海关一体化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 2025年1月至11月,长三角1市3省合计完成进出口值15.46万亿元,同比增长6.2%,占同期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7.5%,比重较去年同期上升0.9个百分点 [1] - 长三角五海关创新打造“智慧+长三角”品牌矩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海关监管服务体系,为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1][9] 物流监管模式创新与港口协同 - 上海海关会同南京、杭州海关推动“联动接卸”创新模式拓展至江苏通海港、吕四港及浙江海宁港,目前已覆盖江苏、浙江、安徽、江西4省15港 [2][3] - 2025年1月至11月,“联动接卸”模式累计完成进出口48.5万标箱,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长三角港口群整体竞争力 [2] - 洋山港与太仓港之间正在加速落地“联动接卸2.0版”,通过“数据网联、多关互动”机制使货物流转更顺畅 [2] 空运物流便利化创新 - 上海、南京海关联动创新,建设全国首个跨省市航空前置货站“上海机场—苏州前置货站” [5] - 该模式将海关监管服务前移,物流时间较常规通关模式节约12—24小时,通过集约化运输可节约企业成本10%—30% [5] - 自2025年4月正式启用以来,已有约387票、价值2100万美元的货物通过该前置货站出口到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 [5] 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拓展 - 宁波海关开辟“海铁快线+中东快航”物流新渠道,结合海铁联运稳定性与国际快航时效性 [6] - 2025年9月22日,宁波舟山港将快航航线延伸至北冰洋,标志着全球首条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航线成功通航 [6] - 杭州海关联合区域各海关开设7条“卡车航班”线路,并将服务延伸至武汉、长沙等长江沿线机场,构建长三角辐射中部地区的陆路出海通道网络 [6] - 2025年1月至11月,长三角1市3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7.79万亿元,增长11% [6] 重点产业海关监管支持 - 在船舶制造领域,上海、南京、合肥海关联合推行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在集团内部便利调拨使用保税料件,为第五代LNG运输船等产品的顺利交付提供保障 [8] - 在能源保障领域,杭州海关联合上海、宁波海关开设油料供船“直通车”,供油企业只需向启运地海关申报一次油料出库,装油船即可直接到受油地为船舶供油,减少了流转环节和费用 [8] - 2025年1月至11月,长三角海关累计开展保税燃油跨关区直供业务370.11万吨,同比增长4.3%,助力宁波舟山港稳居全球第四大加油港 [8] 未来发展规划 - 更多“智慧+长三角”品牌正逐步成形,共同组成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海关品牌矩阵 [9] - 长三角五海关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协同联动,不断丰富“智慧+长三角”品牌内涵 [9]
视频丨多领域迎来关键进展 我国经济尽显活力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12-23 20:29
区域外贸表现 -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前11个月进出口额达8.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创历史同期新高 [4] - 粤港澳大湾区进出口货物中近七成为机电产品,出口以电子元器件、电脑及零部件等高新技术产品为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消费品进口增幅超20% [4] - 长三角地区前11个月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5万亿元,达15.4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 [4] - 长三角地区前11个月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11% [4] - 京津冀地区前11个月进出口额达4.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1.32万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 [6] - 京津冀地区民营企业前11个月出口首次超6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1%,已超去年全年水平,占同期区域出口总值的47.4% [6] 交通基建进展 - 海南自贸港首条第七航权航线“三亚—布拉格”于12月22日开通运营,由哈萨克斯坦斯卡特航空执飞 [6] - 连接广州和湛江的广湛高铁于12月22日开通运营,设计时速350公里,两地运行时间从最快约2.5小时缩短至1.5小时 [8] - 汕汕高铁于12月22日全线贯通运营,正线全长162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沿海通道甬广高铁的关键节点之一 [10] 高端制造与航运 - 全球首艘甲醇双燃料动力智能超大型油轮于12月22日在辽宁大连交付,该船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 [12] - 该油轮船长约333米,型宽60米,一次可运载约210万桶原油,采用的国产甲醇双燃料主机和供给系统可使二氧化碳排放最高减少92% [12] - 该油轮搭载了国内自主研发的智能船基平台及多套船用智能系统,实现了运维、航行等方面安全高效的智慧运营管理,将服务于中东到远东航线 [13]
一船交付一船开工!江南造船年度交船任务超额收官
新浪财经· 2025-12-23 20:15
江南造船交付与业务进展 - 江南造船于12月22日交付了为安吉物流建造的9500车位甲醇预留汽车运输船“安吉隆盛”轮,这是公司2025年交付的最后一艘船,标志着年度交付任务超额完成及“十四五”圆满收官 [2][13] - 2025年全年,江南造船共交付28艘船舶,包括6艘大型集装箱船、10艘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3艘175000立方米LNG运输船及4艘汽车运输船等 [2][13] - 同日,江南造船为越南船东Asia Pacific Shipping Co., Ltd (ASP)建造的50000立方米中型液化石油气/液氨运输船(MGC)系列船第二艘开工,这是ASP首次在国内建造液化气船,标志着公司开拓东南亚市场迈出重要一步 [8][19] “安吉隆盛”轮技术细节与国产化 - “安吉隆盛”轮设计总长228米,服务航速18.54节,入级中国船级社(CCS),由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设计,江南造船建造,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5][16] - 该船核心关键设备,包括主机MAN B&W 7S60ME-C10.5-HPSCR及SCRUBBER系统、滚装设备系统均来自中船集团旗下公司,核心设备实现国产化,践行“国轮国造、国车国运” [5][16] - 通过持续改进,该船售后保单降低70%,优化了安全通道以增加装载率,改善防滑沙工艺以减少新车损耗,并通过精益生产提升了试航状态、外板甲板平整度及防滑沙施工人工效率 [5][16] 安吉物流船队扩张与上汽集团海外业务 - “安吉隆盛”轮是2025年以来加入安吉物流远洋船队的第8艘远洋汽车运输船,投入运营后将进一步织密中国连接欧洲、地中海及全球市场的海上网络 [5][6][16][17] - 目前,安吉物流的自营滚装船队规模已达41艘,航线覆盖欧洲、墨西哥、波斯湾、澳新等地,到2026年,其远洋段自营年运能将达60万辆 [5][16] - 截至2025年11月,上汽集团海外市场累计销售96.9万辆,同比增长3.4%,安吉物流作为关键支撑力量,保障集团全球供应链的稳定、高效与韧性 [6][17] 江南造船新产品研发与绿色智能技术 - 为ASP建造的50000立方米MGC是江南造船全新自主研发的中型全冷式液化气船(Panda 50P),作为40000立方米MGC的升级产品,舱容增加一万立方米,并通过线型与布置优化提升了快速性能和能耗指标 [8][19] - 江南研发团队基于集成产品开发理念,在氨燃料、碳捕捉与存储、智能船舶等方面准备了解决方案,为后续船东的多样性选择实船应用打下基础 [8][19] - 公司表示将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在绿色、智能航运领域深化合作,共同谱写“陆海联动,产运一体”的新篇章 [3][14]
*ST松发下属公司恒力造船签订8艘船舶建造合同
智通财经· 2025-12-23 17:18
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 公司下属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签约生效8艘船舶建造合同 [1] - 合同金额合计约5-8亿美元 [1]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 上述合同的正常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 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 - 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1]
*ST松发(603268.SH)下属公司恒力造船签订8艘船舶建造合同
智通财经网· 2025-12-23 17:17
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 公司下属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的8艘船舶建造合同于2025年12月23日签约生效 [1] - 合同金额合计约5至8亿美元 [1] 合同影响评估 - 合同的正常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 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 - 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1]
*ST松发(603268.SH):签约8艘船舶建造合同
格隆汇APP· 2025-12-23 17:15
公司重大合同 - 公司下属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签约生效8艘船舶建造合同[1] - 本次合同金额合计约2-4亿美元[1] 散货船业务 - 本次签约船型为好望角型(Capesize)散货船,是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的核心主力船型[1] - 该船型具备显著的规模运输优势、强劲的续航能力及优越的经济性[1] - 设计深度融合航线通用性与货载适应性,能高效兼容全球主要大宗散货港口的装卸设施[1] - 可充分满足铁矿石、煤炭等干散货的跨洋干线运输需求[1] - 该船型是顺应全球散货船队大型化、绿色化发展趋势的标杆船型[1] 集装箱船业务 - 本次签约船型为6000TEU集装箱船,是国际主流中型集装箱运输船型[1] - 该船型具备装载量大、航速稳定、运营效率高等特点[1] - 设计兼顾航线适应性与装载灵活性,可高效适配全球主要港口的装卸设备[1] - 能满足跨洋干线及区域支线的多样化运输需求[1] - 该船型顺应国际最新集装箱船设计理念,满足当前国际航运市场对规模化、低碳化运输的需求[1]
松发股份:下属公司签8艘船舶建造合同,金额5-8亿美元
新浪财经· 2025-12-23 17:00
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 松发股份下属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新签8艘船舶建造合同,合同于2025年12月23日签约生效 [1] - 合同包括4艘好望角型散货船和4艘6000TEU集装箱船 [1] - 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合同具体细节 - 4艘好望角型散货船的签约对方为Eastern Pacific Shipping Pte. Ltd.旗下单船公司,合同金额约2-4亿美元 [1] - 4艘6000TEU集装箱船的交易对方信息豁免披露,合同金额约3-4亿美元 [1] - 好望角型散货船计划于2027年下半年交付 [1] - 6000TEU集装箱船计划于2028年下半年交付 [1] 合同履行与潜在影响 - 合同履行期较长,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1]
前11个月京津冀民营企业出口值首超6000亿元|数据看板
搜狐财经· 2025-12-23 16:38
京津冀地区前11个月外贸总体表现 - 前11个月京津冀地区进出口总额达4.3万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 [1] - 前11个月京津冀区域出口额达1.32万亿元,同比增长5.9%,创历史同期新高 [1] 出口主体结构 - 民营企业出口额首次突破6000亿元,达6259.4亿元,同比增长16.1%,已超去年全年水平 [1] - 民营企业出口额占同期京津冀出口总值的47.4% [1] 主要出口商品表现 - 汽车零配件出口同比增长12.6% [1] - 纺织服装出口同比增长6.9% [1] - 集成电路出口同比增长6.5% [1] - 中药材及药品出口同比增长35.6% [1] - 船舶出口同比增长155.3% [1] 主要出口市场表现 - 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7697.0亿元,同比增长7.8%,占出口总值的58.3% [1] - 对东盟出口同比增长4.0% [1] - 对欧盟出口同比增长4.0% [1] - 对非洲出口同比增长32.0% [1] - 对南美洲出口同比增长13.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