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糖
搜索文档
港股异动 中国淀粉(03838)跌超5% 预计2025年除税前利润减少约64%
金融界· 2026-02-24 12:46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入约为人民币100.58亿元,较2024年总收入人民币114.15亿元有所下降 [1] - 公司预计2025年度除税前利润将较2024年的人民币8.38亿元大幅减少约64% [1] 业绩变动原因 - 玉米粒成本上涨对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 [1] - 赖氨酸市价在2024年下半年大幅下跌,不利公司盈利能力 [1] - 淀粉糖业务的预期传统旺季并未如期出现 [1] 市场反应 - 公司股价在公告后下跌超过5%,截至发稿时下跌5.41%,报0.175港元 [1] - 公告发布当日成交额为244.76万港元 [1]
中国淀粉跌超5% 预计2025年除税前利润减少约64%
智通财经· 2026-02-24 11:31
公司业绩与股价表现 - 公司股价单日大幅下跌5.41%,报收0.175港元,成交额为244.76万港元 [1] - 公司发布盈利预警,预计2025财年总收入约为100.58亿元人民币,较2024财年的114.15亿元人民币有所下降 [1] - 公司预计2025财年除税前利润将大幅减少约64%,而2024财年除税前利润为8.38亿元人民币 [1] 业绩下滑核心原因 - 主要原材料玉米粒成本上涨,对公司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 [1] - 主要产品赖氨酸的市场价格在去年下半年大幅下跌,严重影响了该业务的盈利能力 [1] - 另一主要产品淀粉糖的预期传统销售旺季并未如期出现,导致销售不及预期 [1]
港股异动 | 中国淀粉(03838)跌超5% 预计2025年除税前利润减少约64%
智通财经网· 2026-02-24 11:25
公司业绩预警 - 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入约为人民币100.58亿元,较2024年总收入人民币114.15亿元有所下降 [1] - 公司预计本年度除税前利润将大幅减少约64%,2024年同期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8.38亿元 [1] 业绩下滑主要原因 - 玉米粒成本上涨对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 [1] - 赖氨酸市价在去年下半年大幅下跌,不利影响盈利能力 [1] - 淀粉糖的预期传统旺季并未如期出现 [1] 市场反应 - 公司股价单日下跌超过5%,截至发稿时跌5.41%,报0.175港元 [1] - 当日成交额为244.76万港元 [1]
中国淀粉发盈警,预期2025年度除税前利润同比减少约64%
智通财经· 2026-02-24 09:44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总收入约为人民币100.58亿元,较2024年的114.15亿元下降约11.9% [1] - 公司预计2025年度除税前利润将大幅减少约64%,2024年同期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8.38亿元 [1] 收入与利润下滑原因 - 2024年业绩异常强劲,主要受玉米粒成本下降驱动,而2025年玉米粒价格已连续三个季度上涨,成本上涨压力对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 [1] - 中国玉米淀粉及赖氨酸行业持续供应过剩,使市场价格承受持续下行压力,尤其是赖氨酸市场价格在2025年下半年大幅下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1] - 2025年期间,多个国家对产自中国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导致海外买家减少订单,部分原定出口产品转向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剧供应过剩并对国内价格造成额外下行压力 [1] - 2025年临清生产基地的淀粉扩产项目对产能造成影响,原因是其中一条淀粉生产线被拆除以配合扩建施工 [1] - 2025年淀粉糖的预期传统旺季(国家假日及夏季月份)并未如期出现 [2]
中国淀粉(03838)发盈警,预期2025年度除税前利润同比减少约64%
智通财经网· 2026-02-23 19:10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总收入约为人民币100.58亿元,较2024年的114.15亿元下降约11.9% [1] - 公司预计2025年度除税前利润将大幅减少约64%,而2024年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8.38亿元 [1] 利润下滑核心原因 - 2024年业绩异常强劲主要受玉米粒成本下降驱动,而2025年玉米粒价格已连续三个季度上涨,成本上涨压力对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 [1] - 中国玉米淀粉及赖氨酸行业持续供应过剩,使市场价格承受持续下行压力 [1] - 2025年下半年赖氨酸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 - 2025年期间,多个国家对产自中国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导致海外买家减少订单 [1] - 部分原定出口的赖氨酸产品转向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剧供应过剩,对国内赖氨酸价格造成额外下行压力 [1] - 2025年临清生产基地的淀粉扩产项目对产能造成影响,原因是其中一条淀粉生产线被拆除以配合扩建施工 [1] - 2025年淀粉糖的预期传统旺季(国家假日及夏季月份)并未如期出现 [2]
植物油酒类等散装运输须持证
新浪财经· 2026-02-10 16:44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建立并实施了一套全面的准运许可管理制度,旨在通过专用容器、三方责任和联单追溯等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2] 监管制度框架 - 监管制度框架以《食品安全法》为统领,包含《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2]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是新设的行政许可项目,自2024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目录内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2] 受监管的液态食品范围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重点液态食品包括5大类14小类: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植物原油)、调味品(食醋、调味料酒)、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淀粉糖(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1][2] - 该目录基本涵盖了当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纳入标准是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2] 准运管理核心要求 - 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必须依法取得准运证[3] - 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喷涂清晰可见的“食品专用”等标识[1][3] - 要求配备熟悉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3] - 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管理制度[4] 三方主体责任 - 《准运管理办法》明确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的责任,旨在构建三方联动的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3][4] - 发货方和收货方应当委托具有准运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并严格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4] - 承运方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运输容器,随车携带有效的运输容器证明,并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4] 运输过程追溯机制 - 运输过程将实施“一张联单管追溯”制度,依据《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确保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落实[4] - 联单的记录主体包括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发货岗位人员、罐车驾驶员、收货人员均需承担岗位记录责任[4] - 在交付、运输、卸载等关键节点,各方需在联单上如实填写负责内容,收货方验收入库后需将联单反馈给发货方和承运方,并由三方共同存档备查[4] 政策出台背景 - 此次加强监管的直接背景是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该事件暴露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准入许可缺乏、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等问题[1]
7月开始执行,重点液态食品运输有了新规定
第一财经· 2026-02-09 20:09
新规核心框架与实施要点 - 市场监管总局以“五个一”概括新规核心框架 包括一个目录定品种、一个办法管许可、一张联单管追溯、一套标准保底线、一个机制强监管 [4] - 新规填补了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制度空白 构建了从目录管理到全程追溯的制度体系 [3] - 新规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 未取得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4][6] 监管目录与许可管理 - 《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 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 [4] - 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罐车 且容器显著位置需喷涂字高不小于200毫米的“食品专用”标识 [4] - 《准运管理办法》严格细化了许可条件 涵盖运输容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4] 追溯机制与责任体系 - 通过《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实现“一张联单管追溯” 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追溯机制 [5] - 联单制度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责任紧密联结 形成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 [6] - 全流程可追溯体系使液态食品运输实现从“出厂”到“入口”的全程可追溯 [6] 标准支撑与监管机制 -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散装运输划定安全底线 [6] - 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 督促发货方和收货方查验 监督承运方过程控制 [6] - 监管防线向前延伸 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 [6] 行业影响与市场格局 - 2026年7月1日许可截止日后 未取得准运证的运输经营者将被排除在市场之外 这将促进行业整合并淘汰不合规企业 [6] - 对于已建立规范管理体系的企业 新规意味着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7] - 合规成本可能短期内上升 但长期将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安全、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7] 政策背景与立法进程 - 新规实施源于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 该事件揭示了准入许可缺乏等问题 [3] - 2025年3月 中办、国办印发文件明确要求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 实现专车专用 [3] - 2025年9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3]
7月开始执行,重点液态食品运输有了新规定
第一财经· 2026-02-09 18:54
新规核心框架与实施时间线 - 市场监管总局以“五个一”概括新规核心框架,包括一个目录定品种、一个办法管许可、一张联单管追溯、一套标准保底线、一个机制强监管 [2] - 新规填补了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制度空白,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 [1] - 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必须取得许可,最终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2][4] 监管范围与准入要求 - 准运许可管理目录涵盖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 [2] - 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罐车,且容器显著位置需喷涂字高不小于200毫米的“食品专用”标识 [1][2] - 许可条件严格细化,涵盖运输容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2] 追溯体系与责任机制 - 通过《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全过程追溯机制,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3] - 制度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责任紧密联结,形成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 [4] - 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发货和收货方查验,监督承运方过程控制 [4] 行业影响与市场格局 - 新规实施后,液态食品运输将实现从“出厂”到“入口”的全程可追溯 [4] - 随着2026年7月1日许可截止日临近,未取得准运证的经营者将被排除在市场之外,这将促进行业整合,淘汰不合规企业 [5] - 对于已建立规范管理体系的企业,新规意味着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长期将推动行业向更安全、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5] 法规制定背景与法律依据 - 新规的制定源于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揭示了准入许可缺乏、处罚偏轻等问题 [1] - 202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文件明确要求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实现专车专用 [1] - 202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食品安全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规定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1]
规范来了!三部门明确:这些液态食品可道路散装运输
新京报· 2026-02-09 18:02
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1] - 政策聚焦解决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中“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问题[1] - 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1] - 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2025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1] 纳入许可管理的液态食品类别 - 政策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许可管理[1] - 目录已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1] - **植物油类**: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共3种[1] - **调味品类**:包括食醋、调味料酒共2种[1] - **酒类**:包括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共4种[1] - **食糖类**:包括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共2种[1] - **淀粉糖类**:包括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共3种[1]
中粮科技:毛利率提升主要源于公司从销售单一淀粉糖产品转向提供“解决方案式”营销服务
证券日报网· 2026-02-03 22:12
公司业务与战略转型 - 公司毛利率提升主要源于业务模式从销售单一淀粉糖产品转向提供“解决方案式”营销服务 [1] - 公司针对头部客户等特定需求,进行风味调配和复配,提供定制化的甜味剂解决方案 [1] - 高附加值服务为淀粉糖业务毛利提升带来了积极贡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