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植物油
icon
搜索文档
2025年中国农产品加工行业研究报告
硕远咨询· 2026-02-15 08:2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行业投资评级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中国农产品加工行业市场规模已突破数万亿元人民币,预计未来五年将保持8%以上的高增长速度 [13][14] - 行业正经历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与消费升级是核心驱动力 [12][21] - 市场需求向高品质、健康、绿色、便捷方向转变,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与细分市场发展 [19][30][83] - 政策环境整体支持行业发展,但企业需应对合规成本上升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挑战 [59][65][6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1. 中国农产品加工行业概述 - **行业定义与范围**:行业是连接农业与工业的桥梁,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涵盖粮食、油脂、果蔬、畜禽、水产及饲料加工等多个类别 [3][4] - **上下游关系**:上游依赖农业生产,下游连接食品制造、零售、餐饮、饲料、生物能源等多个领域 [5][6] - **发展历程**:从早期小规模作坊,经改革开放后快速扩张,到近年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 [9][11][12] - **行业现状**:市场规模庞大且增长迅速,区域分布依托原料产区与消费市场,行业结构呈现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并存格局 [13][15][17][18] 2. 市场需求与消费趋势 - **国内消费需求**:需求结构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健康意识推动功能性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方便食品等细分市场发展 [19][20] - **消费升级影响**:消费者更关注营养、安全、工艺及透明度,推动产品向高端化、定制化、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21] - **不同消费群体**:年轻消费者追求健康便捷,中老年注重营养功能,农村市场侧重性价比与食品安全 [22] - **终端应用领域**:食品加工是最大下游市场,饲料及生物能源领域需求增长,产品还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日化等领域 [25][27][28] - **消费趋势**:健康与绿色消费理念兴起,电商及新零售模式推动销售渠道变革,消费者对品牌与安全的重视度日益增强 [30][32][34] 3. 技术发展与创新趋势 - **先进加工技术**:包括智能化生产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生物技术与酶工程(改善口感营养)、节能环保技术(提升能效、减少污染) [37][38][41] - **研发与创新**: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紧密,技术专利数量逐年增加 [43][44][45] - **未来技术方向**:推进数字化与自动化升级(大数据、物联网、AI),探索新型加工工艺(超临界流体萃取、微波加工),坚持可持续发展技术路径 [47][50][51] 4. 政策环境与法规影响 - **国家政策支持**:政策通过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装备补贴、支持技术创新等方式推动农业现代化与产业融合 [53] - **绿色环保政策**:通过完善法规、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及实施绿色信贷税收优惠,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58] - **产业扶持措施**:通过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 [59] - **行业监管法规**:建立了包括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等在内的质量认证体系,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环保排放与安全生产规定 [60][62][63] 5. 竞争格局与主要企业分析 - **行业竞争结构**: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呈现向“寡头垄断”演变趋势,龙头企业凭借资金技术优势主导市场 [68] - **竞争优势与壁垒**:技术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供应链管理、渠道资源是主要竞争优势,资金与政策资源构成关键进入壁垒 [70] - **企业经营状况**:龙头企业注重研发投入、品牌建设、产业链整合与国际化发展;中小企业则凭借灵活性专注细分市场与差异化竞争 [72][74] - **并购重组趋势**:行业内并购重组活动频繁,企业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规模效应与竞争力 [75] 6. 行业发展趋势与未来展望 - **市场发展趋势**:预计未来五年市场规模持续扩张,驱动力来自消费升级、技术进步与政策支持 [82] - **消费结构变化**:消费者偏好将更注重健康、绿色、个性化,为细分市场创造巨大潜力 [83] - **新兴市场机会**:有机食品、功能性食品及便利食品等新兴细分市场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84] - **技术与模式创新**: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绿色加工与可持续发展、产业融合与多元化发展是核心趋势 [86][87][88] - **行业挑战与对策**:企业需应对原材料供应与成本压力、政策法规风险,并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拓展与管理提升来增强核心竞争力 [89][90][92]
植物油酒类等散装运输须持证
新浪财经· 2026-02-10 16:44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建立并实施了一套全面的准运许可管理制度,旨在通过专用容器、三方责任和联单追溯等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2] 监管制度框架 - 监管制度框架以《食品安全法》为统领,包含《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2]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是新设的行政许可项目,自2024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目录内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2] 受监管的液态食品范围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重点液态食品包括5大类14小类: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植物原油)、调味品(食醋、调味料酒)、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淀粉糖(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1][2] - 该目录基本涵盖了当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纳入标准是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2] 准运管理核心要求 - 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必须依法取得准运证[3] - 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喷涂清晰可见的“食品专用”等标识[1][3] - 要求配备熟悉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3] - 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管理制度[4] 三方主体责任 - 《准运管理办法》明确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的责任,旨在构建三方联动的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3][4] - 发货方和收货方应当委托具有准运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并严格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4] - 承运方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运输容器,随车携带有效的运输容器证明,并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4] 运输过程追溯机制 - 运输过程将实施“一张联单管追溯”制度,依据《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确保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落实[4] - 联单的记录主体包括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发货岗位人员、罐车驾驶员、收货人员均需承担岗位记录责任[4] - 在交付、运输、卸载等关键节点,各方需在联单上如实填写负责内容,收货方验收入库后需将联单反馈给发货方和承运方,并由三方共同存档备查[4] 政策出台背景 - 此次加强监管的直接背景是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该事件暴露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准入许可缺乏、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等问题[1]
严管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系列制度文件 发布
新华社· 2026-02-10 15:26
政策发布与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多个部门,于2月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系列制度文件[1] - 发布的文件包括《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要求,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短板,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1] 监管制度体系核心内容 - 已基本构建“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制度体系[2]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2] - 目录明确规定运输容器必须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2] - 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2] 准运许可管理办法要点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从硬件到软件、从容器到人员对许可条件进行合理细化[3] - 办法要求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管理制度[3] - 办法回应了经营主体关心的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和各方责任等核心问题[3] 运输过程追溯管理规范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规范了记录责任、内容和管理[3] - 建立统一联单规范旨在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3] - 此前国家标准委已批准发布《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此次制度文件共同筑牢安全防线[3] 后续实施计划 - 相关部门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系列制度文件和标准的政策解读与宣贯培训[4] - 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监管,有序推进准运许可制度落地落实[4]
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
新浪财经· 2026-02-10 03:16
政策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系列制度文件 旨在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 补齐制度短板 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1] - 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制度体系[2] 管理范围与对象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 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2] - 明确规定运输容器必须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2] - 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2] 准入与过程管理要求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对许可条件进行细化 涵盖硬件、软件、容器和人员[3] - 要求企业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管理制度[3] - 办法明确了经营主体关心的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和各方责任等核心问题[3] 全程追溯机制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规范了记录责任、内容和管理 实施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3] - 旨在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3] 标准体系与实施计划 - 此前已发布《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4] - 相关部门致力于筑牢从“出厂”到“入口”的每一道安全防线 实现监管无盲区 风险零遗漏[4] - 下一步将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 指导地方加强协同监管 有序推进准运许可制度落地落实[4]
严管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系列制度文件发布
新华社· 2026-02-09 22:18
政策文件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于2月9日发布了多个关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制度文件 [1] - 发布的文件包括《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 [1] 政策核心目标 - 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 [1] - 着力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的短板,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1] - 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 [3] 管理范围与要求 - 《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 [2] - 明确规定运输容器必须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 [2] - 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2] 制度体系构建 - 已基本构建“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制度体系 [2] - 《准运管理办法》从硬件到软件、从容器到人员对许可条件进行合理细化,要求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等核心管理制度 [3] - 《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规范了记录责任、内容与管理,实施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 [3] 标准与监管协同 - 此前国家标准委已批准发布《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3] - 系列制度文件与国家标准共同致力于筑牢从“出厂”到“入口”的每一道安全防线,实现监管无盲区 [3] - 下一步将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协同监管,有序推进准运许可制度落地 [4]
7月开始执行,重点液态食品运输有了新规定
第一财经· 2026-02-09 20:09
新规核心框架与实施要点 - 市场监管总局以“五个一”概括新规核心框架 包括一个目录定品种、一个办法管许可、一张联单管追溯、一套标准保底线、一个机制强监管 [4] - 新规填补了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制度空白 构建了从目录管理到全程追溯的制度体系 [3] - 新规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 未取得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4][6] 监管目录与许可管理 - 《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 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 [4] - 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罐车 且容器显著位置需喷涂字高不小于200毫米的“食品专用”标识 [4] - 《准运管理办法》严格细化了许可条件 涵盖运输容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4] 追溯机制与责任体系 - 通过《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实现“一张联单管追溯” 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追溯机制 [5] - 联单制度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责任紧密联结 形成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 [6] - 全流程可追溯体系使液态食品运输实现从“出厂”到“入口”的全程可追溯 [6] 标准支撑与监管机制 -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散装运输划定安全底线 [6] - 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 督促发货方和收货方查验 监督承运方过程控制 [6] - 监管防线向前延伸 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 [6] 行业影响与市场格局 - 2026年7月1日许可截止日后 未取得准运证的运输经营者将被排除在市场之外 这将促进行业整合并淘汰不合规企业 [6] - 对于已建立规范管理体系的企业 新规意味着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7] - 合规成本可能短期内上升 但长期将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安全、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7] 政策背景与立法进程 - 新规实施源于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 该事件揭示了准入许可缺乏等问题 [3] - 2025年3月 中办、国办印发文件明确要求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 实现专车专用 [3] - 2025年9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3]
7月开始执行,重点液态食品运输有了新规定
第一财经· 2026-02-09 18:54
新规核心框架与实施时间线 - 市场监管总局以“五个一”概括新规核心框架,包括一个目录定品种、一个办法管许可、一张联单管追溯、一套标准保底线、一个机制强监管 [2] - 新规填补了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制度空白,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 [1] - 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必须取得许可,最终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2][4] 监管范围与准入要求 - 准运许可管理目录涵盖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 [2] - 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罐车,且容器显著位置需喷涂字高不小于200毫米的“食品专用”标识 [1][2] - 许可条件严格细化,涵盖运输容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2] 追溯体系与责任机制 - 通过《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全过程追溯机制,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3] - 制度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责任紧密联结,形成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 [4] - 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发货和收货方查验,监督承运方过程控制 [4] 行业影响与市场格局 - 新规实施后,液态食品运输将实现从“出厂”到“入口”的全程可追溯 [4] - 随着2026年7月1日许可截止日临近,未取得准运证的经营者将被排除在市场之外,这将促进行业整合,淘汰不合规企业 [5] - 对于已建立规范管理体系的企业,新规意味着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长期将推动行业向更安全、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5] 法规制定背景与法律依据 - 新规的制定源于2024年7月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揭示了准入许可缺乏、处罚偏轻等问题 [1] - 202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文件明确要求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实现专车专用 [1] - 202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食品安全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规定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1]
规范来了!三部门明确:这些液态食品可道路散装运输
新京报· 2026-02-09 18:02
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1] - 政策聚焦解决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中“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问题[1] - 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1] - 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2025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1] 纳入许可管理的液态食品类别 - 政策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许可管理[1] - 目录已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1] - **植物油类**: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共3种[1] - **调味品类**:包括食醋、调味料酒共2种[1] - **酒类**:包括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共4种[1] - **食糖类**:包括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共2种[1] - **淀粉糖类**:包括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共3种[1]
官宣!适用9%和6%增值税税率范围定了
第一财经· 2026-02-01 15:47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具体货物范围,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3] - 公告附件1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划分为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天然气等二十个大类,并详细列举了每一类具体货物[3] 适用9%税率货物的范围调整 - 在食用植物油类别中,在原有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等基础上,新增了棕榈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等品类[4] - 在农机类别中,在原有十类农机产品外,新增了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林业机械、小农具4类农机,并对新增类别进行了详细定义[5] - 总体来看,适用9%税率的货物范围与之前规定大体一致,变化不大[5]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变更 - 公告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将销售服务分为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产生活服务六大类[5] - 主要变更包括:将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纳入“生产生活服务”类别,取消了“现代服务”这一过渡期概念,并将“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改为“其他无形资产”[5] - 交通运输、建筑、不动产的买卖和租赁,以及基础电信服务,均适用9%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3%税率;其他服务则适用6%税率[6]
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农业农村基础
经济日报· 2026-01-25 05:53
2025年农业农村发展回顾与成就 -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1%,拉动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 [2] - 全国粮食产量达14297.5亿斤,比上年增加167.5亿斤,增长1.2%,连续2年超过1.4万亿斤 [2] - 秋粮产量达10732.3亿斤,较上年增加163.6亿斤,增长1.5% [2] -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5省(区)粮食合计增产114.7亿斤,占全国总增量近70% [2] - 大豆产量418.1亿斤,比上年增加5.2亿斤,增长1.3%,单产271.8斤/亩,增长1.9% [3]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8%,实际增长6.0% [3] - 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1,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3] - 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3.7% [4] - 农产品进出口总额3115.7亿美元,同比下降2.1% [5] - 农产品出口额1041.6亿美元,同比增长1.2%;进口额2074.1亿美元,同比下降3.6%;贸易逆差1032.5亿美元,同比减少8% [5] - 粮食进口量1.4亿吨,同比减少10.8%,进口额596.9亿美元,同比减少13.5% [5] - 大豆进口量约1.1亿吨,同比增长6.5%,但进口金额同比下降4.6% [5] - 2025年1月至11月,前十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中,日本占比10.5%位列第一,美国占比10.3%位列第二 [5] - 前十大农产品进口市场中,巴西占比25%位列第一,美国占比8.2%位列第二 [5] 农业科技与装备进步 - 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7% [6] - 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至64% [6] - 全国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超30万架,年累计作业面积突破25亿亩次,助力农药使用量降低约30% [6][7] - 开发出世界首台智能育种机器人“吉儿”以及“天权”“神农”等智慧农业大模型 [7] - 2025年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95% [7] - 国家级种业基地供种保障率提升至80% [7] - 畜禽、水产国产种源市场占有率分别超80%和86% [7] - 玉米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提升至94%,蔬菜提升至91% [7] 生产经营体系与产业振兴 - 全国有111.1万个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年服务面积超过22.9亿亩次 [8] - 2025年财政部安排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资金82.04亿元 [8] - 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品种已达16个,“十四五”期间农业保险为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 [8] - 2025年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 [9] - “十四五”期间,国家累计支持建设26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909个农业产业强镇 [9] - 2025年前三季度,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7.7%,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9.6% [9] - 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超过95% [9]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农村网商数已超1950万家,同比增长6.4% [9] 乡村建设与公共服务 - 2025年前三季度,乡村建设项目库新增入库项目32.4万个,落实投资资金1623.9亿元 [10] - 2025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71% [10] -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6亿元 [10]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7%左右,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55% [10] - 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 [10]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超88% [10] - 累计建设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超14万个,农村敬老院超过1.6万家 [11] - 全国97%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报销定点范围 [11]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 2025年前三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158元,实际增长6.5%,较全国农村高0.5个百分点 [11] - 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长期稳定在99%以上 [12] - 832个脱贫县均培育形成2个至3个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总产值超1.7万亿元 [12] -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达8505亿元 [12] - 全国累计识别并实施帮扶的监测对象已超过700万人 [12] 2026年发展趋势预测 - 预计2026年农业附加值增长速度为6.3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96%左右 [13] - 以主要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业附加值增长速度为6.82% [13] - 预计农产品、农业加工品生产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0.68%、1.60% [13] - 预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5.48%,其中农村居民增长7.79% [13] - 预计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7.9% [13] - 预计农产品贸易额同比增长0.53%,出口额同比增长2.29%,进口额基本持平 [14] - 预计食用油料、食用植物油、畜产品、水产品等进口额同比增长1.4%,占比超70% [14] “十五五”期间政策方向与重点工作 - 首要任务是保障粮食安全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15] - 关键任务是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15] - 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稳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 [15] - 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实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 [16] - 持续健全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支持政策体系 [16] - 增强对种业振兴、智能农机、绿色低碳等领域的投入,支持智慧育种、智能机器人、农业大模型等技术迭代 [16] - 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 [17] - 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已建成的2700多万处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能 [17] - 优化政策性收储与投放机制,提高对生猪、禽蛋等产品的逆周期调节能力 [18] - 利用大数据建立覆盖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 [18] - 实施农产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布局,构建长期、稳定、多元的全球供应链 [19] - 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20] - 改善农村金融环境,通过农业保险分散经营风险 [20] -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完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 [21] - 推进县域三产融合,发展精深加工、休闲食品等业态,鼓励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模式 [21] - 深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支持探索开发林业碳汇等项目 [22] - 在教育和医疗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强基扩优,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