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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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干山地信实验室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1-03 13:14
会议核心观点 - 会议充分肯定实验室一年来在战略支撑能力、科技创新格局及赋能新质生产力方面取得的建设运行成绩[1] - 会议明确实验室需围绕三大核心任务深化科技创新,打造世界一流地理信息科技创新高地和国际合作中心[2] - 会议要求实验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谋划“十五五”任务[2] 实验室发展方向与任务 - 实验室核心定位是支撑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运行、支撑部重点工作开展、支撑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2] - 主攻方向包括时空信息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一张图”技术体系支撑建设,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2] - 需密切与联合国中心合作,研发面向全球的公共服务产品,助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2] 运营与管理机制 - 将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以项目化方式推进重点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并明确任务与责任清单[2] - 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并定期考核[2] 会议参与方 - 会议由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政府高层领导出席并主持,包括部长、省长、常务副省长及副部长[1] - 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实验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省单位负责人参会[3]
2025年度全国海洋观测技术培训会收官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1 19:13
培训会概况 - 2025年度全国海洋观测技术培训会由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与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下属的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联合主办 [1] - 培训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吸引近80名专家与技术骨干现场参训,另有300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参训 [1] - 会议组织参会代表赴四川防灾减灾教育馆进行现场考察与操作演练,以增进对应急测绘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直观理解 [7] 培训内容与师资 - 培训内容紧密围绕业务化工作及新技术应用需求,涵盖海洋观测系统发展、大型浮标运维、海洋站分级管理、温盐深测量、无人机遥感应用、设备集成平台构建及无线电管理等课程 [1] - 课程内容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邀请了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东海预报减灾中心、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等单位的资深专家进行专题授课 [1] 组织理念与未来展望 -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始终聚焦海洋环境观测监测业务化工作需求,坚持“内容更新、形式创新、注重实效”的工作理念组织培训 [10] - 该系列培训会议赢得了全国海洋环境观测监测业务化工作者的充分认可 [10] - 未来公司将继续紧跟技术发展步伐,持续优化培训内容与形式,以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助力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 [10]
以案说法|当“有约在先”遇到“自始无效” ——从一宗案例看土地出让金返还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处置原则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1 11:05
案件核心事实 - 2011年10月,某地政府与游某签订协议,约定土地出让价格为每亩70万元,高出部分政府同意全额返还作为科研资金奖励 [2] - 游某通过竞标取得土地后,政府未履行协议,游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政府履行协议 [2]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理由是该协议以不正当方式强化游某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竞买者权利,违反土地出让公开公平原则,损害国家利益 [2] 合同效力法律分析 - 约定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合同因违反公开公平原则,本质上系串通行为,扰乱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秩序 [3] - 此类协议导致国家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损害国家利益,违反了《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会议纪要及司法实践,约定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4] 招商引资政策规范 - 中央政策严禁各地在招商引资中违规实施土地等优惠,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6] - 政策要求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引导工作重点从拼土地政策优惠转移到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水平上来 [6] - 政府应认真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因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的,应依法对经营主体的损失予以补偿 [7] 信赖利益与责任承担 - 对于无效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的,司法机关不应支持 [8] - 政府作为协议一方具有政策信息优势,相对人基于对政府的信赖签订合同,其信赖利益应受保护 [8] - 协议无效时,政府若存在过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对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包括预期收益 [8] 合法合规操作建议 - 政府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不得约定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第三方参与竞买土地,或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条款 [9] - 对于重大战略项目,政府可约定以土地出让价格差额作为计算政府补贴依据,以优惠政策方式实现支付,但不应体现在出让合同中 [9] - 地方可通过作价出资、先租后让等方式降低企业先期用地成本,实现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 [9]
以案说法|工程项目采出的普通砂石土等矿产品如何规范处置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1 11:05
核心观点 - 某市城区一露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因安全隐患整改后,矿业权人持续越界采矿,导致政府撤销违规审批并追责问责,同时追缴违规处置矿产品的价款并移送执法部门查处 [1] - 矿山采矿不规范,矿业权人为快速收回投资成本,未实施科学开采,导致“半边山、一面墙”安全隐患,且早期规划限制出让总量也埋下安全隐患 [1] - 政府违规审批处置矿产资源,违反国家关于矿产品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 - 存在借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工程名义违规处置矿产品的普遍问题,需从源头管控并融入智能化监管 [3][4] 矿山采矿管理问题 - 矿业权人开采方式不规范,急于收回投资成本,未实施科学合理开采或未严格按照审批方案采矿,留下“半边山、一面墙”安全隐患 [1] - 矿业权人为经营利益最大化,选择性开采产量大、含泥少的矿种,增加安全隐患,且自备少数管理团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决策权 [2] - 早期矿山规划受当时法规政策影响,在规定开采年限内限制出让总量,导致遗留开采安全隐患 [1] 政府监管与审批漏洞 - 城区政府违反国家政策,未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方式处置矿产资源110.43万吨,收取收益款480万元,属于违规审批 [1][2] - 以工程项目整治为名实施采矿,将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直接交由矿业权人实施,不符合工程招投标规定 [2] - 监管部门包括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存在职能交叉,信息共享不足,同向监管机制不完善 [2] 违规处置矿产品形式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中,违规审批将剩余矿产品由施工企业以料抵工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 - 借平整场地、土地整治、设施农用地等名义违规处置矿产品,规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 [3] -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红线范围内擅自处置多余矿产品,或未取得采矿许可异地开采,均属违法采矿 [4] 工作建议与监管改进 - 采用“互联网+”监管服务方式,建立执法监管系统模块,实现从矿山出让到生态保护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杜绝人为干扰 [5][8] - 各级政府需严格落实矿产品处置审批要求,剩余普通砂石料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5] - 各监管部门包括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应同向形成合力,信息共享互通,依法查处违法采矿行为 [7][8] - 矿业权人须严格制定开采设计方案并经第三方审核,引进先进采矿技术,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 [8]
江苏镇江丹徒区分局 “一地一案”推进大运河沿岸违法用地整改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1 10:59
土地资源管理策略 - 聚焦京杭大运河沿岸滨河生态空间,开展“一地一案”建档管理,推进存量无手续违法用地整改,实现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 [1] - 协同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责成运河沿岸5家无合法手续码头整改,专项整治无序种植、违法堆放等行为 [1] - 退出违规占用耕地约200亩 [1] 执法巡查监管技术 - 坚持科技赋能,采用“人防+技防”探索智慧执法巡查监管 [1] - 对辛丰镇段8公里运河划分四个巡查网格区,安装11个高清执法探头并配备无人机,实现24小时精准监管 [1] - 通过技术手段今年已制止15起新增违法侵占行为 [1] 普法宣传与教育 - 组织“普法宣讲组”走进镇政府晚间大讲堂,为百余名基层骨干开展“耕地保护与土地执法”主题宣讲 [1] - 宣讲内容剖析执法问题并提出整治方案 [1]
安徽蚌埠局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质效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1 10:59
工作机制优化 - 推行以市级为主的"督察式巡查"模式,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开展"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巡查 [1] - 形成"日常巡查+重点督察"双重监管格局,累计巡查督察190余次 [1] - 实地跟踪督导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覆盖重点项目38个共计24811.82亩,提前预警项目13宗共计3304.55亩 [1] 人才队伍建设 - 整合全市执法骨干力量建立执法人员库,将基层所所长和年轻干部纳入管理 [2] - 创新开设"执法五点半课堂",通过"理论讲解+现场实操"开展专题培训,累计组织培训4期,参训人员230余人次 [2] - 鼓励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实现全员持证参与执法,并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充实基层一线 [2] 执法效能提升 - 推行交叉互查机制,组织市辖区执法人员跨区域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 [2] - 检查组按统一标准核验案件办理、巡查记录等,提升执法客观性和严肃性,发现各类疑似问题图斑67处 [2] - 通过经验共享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推动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2]
汕头海洋中心巡查领海基点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0 16:07
监测巡查活动概述 - 自然资源部汕头海洋中心对责任区域内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开展了2025年度现场监测巡查 [1] - 巡查覆盖石碑山角等领海基点所在海岛 [1] - 巡查方式包括登岛、无人机航拍和遥感监测 [1] 巡查核心内容 - 重点调查海岛地形地貌变化、开发利用现状、植被覆盖动态 [1] - 巡查人员对领海基点方位碑进行了补色维护 [2] - 初步掌握了责任区域内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基本情况 [1]
海洋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0 16:07
文章核心观点 -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辅相成,广西的实践表明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保护注入持续动力 [1][8] 广西海洋经济发展概况 - 广西海洋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1899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25809亿元,年均增长80% [1] - 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020年的86%逐步上升到90% [1] 生态保护红线举措 - 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岸线保护制度,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海岸带整治修复、湿地保护恢复等工程 [3] - 重点加强北海、防城港、钦州等沿海城市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3] - 保护措施守护了中华白海豚、布氏鲸等重要物种家园,为海洋生态环境自然恢复留足空间 [3] 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 - 培育和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5] - 推动临港工业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在北部湾区域布局海上风电项目,探索风电+渔业等融合发展模式 [5] - 运用科技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海洋渔业,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深水网箱、海洋牧场 [5] - 防城港、北海等地积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修复渔业资源并成为休闲渔业新亮点 [5] 长效治理机制构建 -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修订或出台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 [7] -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推行湾长制与河长制联动,加强河流入海污染物与海洋环境治理协同 [7] - 强化激励与约束并重政策导向,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发展蓝色碳汇,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7] -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体系,鼓励公众通过信息公开、环保教育等方式参与,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共享格局 [7]
聆听珊瑚低语 触摸海洋脉搏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0 16:07
活动概述 - 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中心科普团队在北海市两所学校举办了两场海洋主题科普活动,活动形式包括讲座、体验和实物展示 [1] - 活动旨在为学生带来知识与趣味交融的科学体验,激发其对海洋的探索热情 [1][4] 活动内容与形式 - 在粟山小学开展以“认识珊瑚礁,保护珊瑚礁”为主题的科普活动,内容包括讲解珊瑚礁生态功能、面临的威胁及保护知识 [1] - 设置海洋知识抢答环节,学生踊跃参与,巩固所学知识 [1] - 开展生态调查员体验环节,科普人员介绍潜水装备功能与水下珊瑚礁调查流程,并邀请学生亲身体验 [1] - 在北海市实验学校科技节活动中,通过pH计、手持风速仪、无人机、潜水装备、水下机器人及海洋浮标等实物进行展示和现场实验 [1][4] 科技设备展示与互动 - 超大的高光谱无人机成为焦点,科普人员讲解并演示其在海洋观测和测绘中的关键作用及工作流程 [2] - 学生体验pH值测试,科普人员借助常见饮料使用pH计和试纸开展酸碱度测试,让学生直观感受酸碱差异 [4] - 手持气象仪吸引学生关注,科普人员延伸讲解海洋浮标和气象仪在台风观测中的实际应用 [4] - 潜水装备和水下手持摄像机在体验区供学生试穿和了解,模拟水下珊瑚礁调查场景 [4] 活动影响与反馈 - 活动受到学校师生一致好评,呈现了海洋生态的多样性并让学生近距离接触海洋前沿科技 [4] - 活动拓宽了学生科学视野,激发了探索热情,在青少年心中播下了关心海洋、认识海洋、保护海洋的种子 [4]
专家共议离岸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30 16:07
论坛概况 - 第五届离岸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论坛于10月25日在青岛开幕,主题为“以OCCUS推动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 [1] - 论坛由厦门大学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承办 [1] - 来自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260余人参与本次论坛,130余位报告人进行分享与研讨 [2] 技术研讨与战略意义 - 论坛聚焦OCCUS在能源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设置九个专题,涵盖全链条技术议题 [2] - 海洋在CCUS技术布局和碳工业体系中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CCUS技术已成为全球碳中和技术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1][2] - 中国工程院院士系统介绍了我国在CCUS领域取得的重大工程进展和一系列核心技术突破 [1] 平台建设与研究成果 - 开幕式期间举行了“海洋地质碳封存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揭牌仪式,该中心于2024年6月27日获批建设 [3] - 研究中心旨在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地质碳封存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形成全流程一体化技术体系 [3] -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2021年推动海域地质碳封存调查与评价工作,已首次系统优选我国近海重点盆地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有利区带 [2][3] 行业交流与合作 - 论坛期间举办了OCCUS沙龙,议题为“海洋新质生产力与蓝色经济协同创新”,邀请一线专家分享前沿观点与实践案例 [2] - 论坛宗旨在于深入探讨OCCUS的战略布局与蓝色经济的和谐共进路径,促进产业融合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