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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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护航风帆劲 邮储银行助力企业国际化发展迈入快车道
搜狐财经· 2025-12-16 22:35
公司概况与经营现状 - 天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电力设备制造企业,位于徐州市徐庄镇160亩的现代化厂区内 [1] - 公司已发展成为年产值达7亿元的行业新锐 [1] - 公司拥有80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生产车间,员工总数380余名,其中包括5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 [2] 产品结构与生产能力 - 公司产品涵盖干变、油变、箱变等多种电力设备 [2] - 220kV等级油变年生产能力达240000kVA,年产量10台 [2] - 110kV等级油变年产量20台 [2] - 35kV/10kV等级油变年产量达10000台 [2] - 干式变压器年产量8000台 [2] - 箱变及配电柜年产能为400台/套 [2] 银企合作与金融支持 - 邮储银行徐州分行为公司提供了1900万元的信贷支持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1] - 公司在邮储银行的账户年交易金额超过5亿元 [2] - 除基本结算账户外,公司还在邮储银行开立了多个保证金及外汇账户,形成了深度的银企合作关系 [2] - 邮储银行的金融服务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特别是在原材料采购和大额订单履约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2] 发展战略与未来规划 - 公司正加速推进国际化战略 [2] - 计划在哈萨克斯坦设立保税仓库 [2] - 计划在印度尼西亚建立组装分厂 [2] - 针对中东新能源转型需求,计划开发光伏专用箱变产品 [2] - 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公司计划建设跨境电力装备电商平台 [2] - 计划开发支持43国电网参数自动匹配的智能报价系统 [2] 银行配套服务与支持 - 邮储银行徐州分行表示将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方案,支持公司等实体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 - 银行将通过跨境结算、贸易融资、汇率风险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2] - 邮储银行将配套提供数字化金融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公司提供精准的融资支持和风险管理方案 [2] - 邮储银行徐州分行表示将继续发挥国有大行责任担当,以金融力量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国际化征程保驾护航 [3]
邮储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北京商报· 2025-12-16 18:31
据悉,现任监事白建军、陈世敏、李跃、谷楠楠不再担任邮储银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上述监事均 确认与该行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通知该行股东及债权人。邮储银行监事会相关制度 同时废止。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12月16日,邮储银行(601658)发布公告指出,该行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近日,邮储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邮储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自该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生效之日起,该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 ...
银行密集关闭代理上金所个人贵金属业务
搜狐财经· 2025-12-16 18:10
商业银行加速退出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 - 工商银行宣布自2025年12月19日起,将无持仓、无库存、无欠款且保证金账户有余额的客户资金批量转出并关闭相关业务功能,现有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不受影响 [2] -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大行此前已发布类似公告,对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进行调整或停办 [3][4] - 农业银行自2024年10月29日起,陆续与连续一个月无持仓、无库存、无欠款的存量客户解除业务协议,并转出保证金账户余额 [4] - 邮储银行于2024年9月30日宣布该业务即将停办,要求相关客户在10月31日0点前自主平仓卖出 [4] 股份行与城商行同步采取行动 - 中信银行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因业务合规和发展需要,自11月7日起清理代理上金所个人交易的长期不动户(仅有可用金额,无持仓) [4] - 宁波银行于2024年9月30日表示,自10月13日起停止受理代理个人客户上金所现货实盘买入交易,卖出交易不受影响,并对近三个月无持仓交易的客户账户清算后进行解约 [5] 业务调整的背景与市场环境 - 银行密集调整贵金属业务与近年来贵金属价格剧烈波动密切相关 [6] - 2022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时,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宣布暂停账户黄金、白银的开仓交易,此次是银行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业务的进一步退场 [6] - 尽管2025年贵金属表现抢眼,但世界黄金协会负责人表示2026年黄金市场将进入新阶段,不确定性依然较大 [6]
邮储银行(60165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

2025-12-16 17:47
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规则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管理[10]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使用[10] - 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或独财[11]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财[11]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14] 资金置换与现金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人员薪酬等资金[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可再开展[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5%,定期报告披露[20]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资金补流与用途变更 - 暂时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四种情形变更用途需董事会、保荐人、股东会决议[24]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变更用途[25] 监督与核查 - 审计局至少每半年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向董事会报告[29]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公司每半年度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30] - 保荐人或独财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30]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财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2] 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用完后专户销户,监管协议终止[33] - 违规未披露或擅自改变用途,责任人担责[33]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办法不适用于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境外优先股募集资金[35] - 办法自2025年修订版章程获核准之日起生效,2019年版废止[36]
邮储银行(60165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6 17:4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2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 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2012 年 1 月 20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2013 年 12 月 1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4 年 12 月 26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修订;2015 年 11 月 2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6 年 3 月 14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2016 年 5 月 31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16 年 6 月 24 日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2017 年 6 月 8 日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17 年 8 月 2 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2017 年 10 月 27 日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8 年 6 月 2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
邮储银行(01658) - 海外监管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

2025-12-16 17:4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 2025年修订版适用于发行股票等募资管理,不含股权激励募资[10] 募集资金存储制度 -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超募资金也应存于专户[15]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含多项内容[15] 资金支取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相关方[16]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6] 资金使用原则 - 应按公开文件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9]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形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等情形,应重新论证[19] 资金置换审议 - 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自筹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20] 自筹资金置换时间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在六个月内置换[20] 募投项目支付原则 - 募投项目实施原则上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21] 支付后置换时间 - 以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3] 节余资金披露与审议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25]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同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26] 募投项目延期审议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情况[27] 变更用途审议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四种情形属于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29] 非变更用途情形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变更用途[30] 子公司遵守规定 - 应保证子公司或被控制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34] 资金占用处理 - 应确保募集资金不被关联人占用、挪用,发现占用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34] 资金使用检查 - 会计部门应设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审计局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34] 募投项目核查 -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35]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督导与核查 -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3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6]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37] 专户销户与协议终止 - 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专户可销户,相关监管协议终止[38] 违规责任承担 - 违反规定未披露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38] 办法生效与废止 - 本办法自2025年修订版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2019年版废止[41]
邮储银行(601658) - H股公告

2025-12-16 17:46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工作規則 | 第一章 | 總則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員組成 | 1 | | 第三章 | 職責權限 | 2 | | 第四章 | 議事規則 | 4 | | 第五章 | 工作組 | 6 | | 第六章 | 協調與溝通 | 7 | | 第七章 | 附則 | 7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董事會決策機制,提高議事效率和決策質量,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本行章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行設立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以下簡稱提名和薪酬委員會) 協助董事會開展相關工作,對董事會負責。提名和薪酬委員會主要負責對本行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程序、標準和資格進行初步審核,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擬定本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監督方案實施。 第二章 人員組成 ...
邮储银行(60165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2025-12-16 17:46
自本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生效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现任监事白建军先生、 陈世敏先生、李跃先生、谷楠楠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 职务。上述监事均确认与本行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 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本行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本行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充分履职,围绕公司治理、 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财务内控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扎实 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本行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本行对各 位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6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邮储银行(601658) - H股公告

2025-12-16 17:46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 | 第一章 | 總則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員組成 | 1 | | 第三章 | 職責權限 | 3 | | 第四章 | 議事規則 | 5 | | 第五章 | 工作組 | 7 | | 第六章 | 協調與溝通 | 8 | | 第七章 | 附則 | 8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計委員會)運作,提高議事 效率和決策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 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 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本行章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 規定,結合本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行設立審計委員會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監管制度、 本行章程、本規則的規定履行職責。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核本行財務信息及其 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 ...
邮储银行(60165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2025-12-16 17:46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