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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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责令李声义辞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停职
观察者网· 2025-12-25 20:18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旗下授权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检测发现其宣称磷脂含量43%但实测为0,且生产商承认未添加南极磷虾油,涉嫌故意造假 [7] -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及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生产商称产品为四川健康定制采购且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包装按后者要求制作,而四川健康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 [7][8] - 事件引发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四川健康公司并立案调查 [9] - 北京同仁堂集团及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健康的上级公司)先后发布声明,集团致歉,健康药业责令四川健康停止经销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8] 公司应对措施 - **严肃问责与接管**:同仁堂集团成立由高管带队的工作组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责令总经理李声义辞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论严肃处理 [1] - **配合调查与产品处置**:集团驻四川工作组积极配合三级联合调查组立案调查,提交侵权行为佐证文件,推动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并向电商平台发函,每日监测清理以阻断流通渠道 [2] - **强化品牌管理与产品追溯**: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对各级企业品牌使用进行拉网式核查,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在重点电商平台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对120余个冒用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4] - **公布产品查询系统**:12月23日上线产品查询系统,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引导消费者认准印有“双龙标”的正规产品 [3]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9]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委托生产食品情形纳入监管,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9]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9] 背景与关联信息 - 同仁堂集团对四川健康的“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权 [1]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陈述称,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四川健康药业对外销售 [7]
李声义,被责令辞职!
中国基金报· 2025-12-25 20:13
公司声明与整改措施 - 公司发布声明,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整改工作,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2] - 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职务 [2][3] - 公司对四川健康“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权 [3] - 成立由集团高管带队的工作组,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3] 产品与渠道管理 - 推动涉事产品下架、召回,并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推动联动清理,阻断涉事产品流通渠道 [4] - 上线同仁堂集团产品查询系统,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6] - 提示正规“同仁堂”品牌产品清晰印制“双龙标”,该商标也作为官方授权店铺的统一标识 [6] 品牌保护与侵权打击 - 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对各级企业品牌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 [7] - 对重点电商平台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 [7] - 对“同仁堂正品直售”“北京同仁堂滋补佳品”等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7]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7]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督管理 [7]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7]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南极磷虾油”事件: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20:09
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 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1]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督管理 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要求 [1]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 [1] 行业监管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 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1]
针对“南极磷虾油”事件,北京同仁堂发布声明!
环球网· 2025-12-25 20:05
事件概述与公司应对措施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事件发布声明 其工作组已全面接管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责令原总经理李声义辞职 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后续将根据调查结论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1] - 公司声明其对四川健康的“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且未再授权 目前集团已向政府联合调查组提交了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的相关佐证文件 [1] - 公司持续推动涉事产品下架与召回 并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函 每日监测并清理以阻断涉事产品流通渠道 [1] 品牌保护与侵权打击行动 - 事件发生后 公司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对各级企业品牌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 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或店铺520余次 [1] - 公司在重点电商平台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 并对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坚决打击“擦边”使用字号及商标不规范行为 [1] - 公司提示正规“同仁堂”品牌产品清晰印制“双龙标”商标 该商标也是官方授权店铺的统一标识 [2] 消费者服务与产品追溯 - 为应对消费者产品辨伪问题 同仁堂集团产品查询系统已于12月23日在官网上线 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以提供权威购买指引 [2]
半岛观察|假磷虾油风波下,同仁堂金字招牌如何守护?
大众日报· 2025-12-25 20:02
事件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就同仁堂关联企业涉事南极磷虾油产品作出回应,直指委托生产加工不规范等核心问题[1] - 一款标注“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传磷脂含量43%,但实测为0,生产商承认未添加南极磷虾油[3] - 涉事经销商向生产商定制采购单价仅3元至3.7元,终端销售价却高达60多元,溢价近20倍,而一瓶合格磷虾油的原料成本约需10元[6] 监管与行业问题 - 事件暴露出部分企业借助品牌影响力,重利润轻品控,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的问题[3] - 监管部门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把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各类委托生产情形纳入监管,并组织开展磷虾油、鱼油等产品专项抽检[3] - 目前南极磷虾油无国家标准,导致抽检、监管存在盲区,是市场产品鱼目混珠的根源之一[9] 公司责任与架构 - 涉事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上市公司同仁堂公告澄清与涉事企业无股权关系,涉事企业是集团旗下另一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8] - 涉事企业以“经销商”自居,试图在法律模糊地带转移风险[8] - 法律专家指出,若销售金额超5万元,已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并提出应追究掌控产品标准、包装设计和主要利润的“链主”责任[9] 品牌影响与消费者反应 - 造假风波在消费者群体中引发强烈震动,对老字号信誉造成冲击,不少消费者表示难以置信并暂停购买相关产品[8] - 涉事产品借助“同仁堂”名号广泛热销,利用了消费者对老字号的天然信任,这种信任的透支代价难以估量[8] - 长期以来,同仁堂复杂的品牌授权体系和企业关系网,让消费者难以辨别正规产品,也为部分子公司的“擦边”操作提供了空间[12] 公司应对措施 - 同仁堂集团已责令涉事公司总经理辞职,相关管理人员停职,派专项工作组配合调查,推动涉事产品下架召回,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商标侵权[9] - 公众关心整改措施能否真正堵住管理漏洞,解决“总公司说一套,子公司做一套”的症结[12] - 此次事件是对同仁堂品牌管理体系的考验,也警示所有老字号企业品牌信誉的底线不容突破[12]
同仁堂:持续推动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
贝壳财经· 2025-12-25 20:01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5日,同仁堂官微表示,集团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整改工作,近期开展了一系列 专项行动。包括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职务,并 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同仁堂集团驻四川工作组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四川省、成都市、新 都区三级联合调查组的立案调查工作,已提交了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相关佐证文件。同仁堂集团持续推动 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推动联动清理,阻断涉事产 品流通渠道。 ...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南极磷虾油”事件
中国新闻网· 2025-12-25 19:48
公司事件 - 一款在电商平台热销、明确标着“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被曝出所宣称的“磷脂含量高达43%”实测结果为0 [1]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借助品牌影响力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1] 监管动态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督管理 [1] - 该办法将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要求 [1]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 [1] - 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1]
同仁堂最新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25 19:46
公司动态 - 同仁堂集团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并全面核查整改工作 [1] 行业监管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些企业借助品牌影响力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4]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委托生产食品情形纳入监管,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要求 [5]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5]
同仁堂:责令李声义辞职,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中国新闻网· 2025-12-25 19:35
"中国北京同仁堂官微"25日发布消息称,同仁堂集团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整改工作,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专 项行动。 原标题:《同仁堂在行动》 编辑:韩娇娇 其中提到,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经查,同仁堂集团对四川健康"同仁堂"字号及商标 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权。事件发生后,同仁堂集团、健康药业在问责调查的同时,成 立由集团高管带队的工作组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 职务,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政府监管部门及内部调查结论,对相关失职失 责人员严肃处理。 责编:王珊珊 同仁堂,别再野蛮生长! 磷虾油"零含量",在透支同仁堂信誉 来源:中国北京同仁堂官微 此前报道 同仁堂,金字招牌在"贴牌" ...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南极磷虾油”问题 同仁堂:责令李声义辞职,召回涉事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19:29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旗下“南极磷虾油”产品事件发布全面核查整改声明,并采取一系列专项行动 [1][2] - 事件涉及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南极磷虾油”产品,被曝成本与售价严重不符且涉嫌假冒 [6][14] -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事件,指出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问题,并将加强监管 [6] 公司层面:同仁堂集团的应对措施 - **严肃问责追责**: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责令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李声义辞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停职 [1][2] - **配合调查处置**:集团驻四川工作组积极配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联合调查组立案调查,已提交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相关佐证文件 [1][3] - **产品下架与渠道清理**:持续推动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向各大电商平台发声明函,每日监测并清理,阻断涉事产品流通渠道 [1][3] - **品牌保护与产品查询**:上线产品查询系统,开放1000余条产品信息查询服务,引导消费者认准“双龙标” [4] - **开展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对各级企业品牌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在重点电商平台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对120余个冒用同仁堂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4] - **澄清股权关系**:上市公司同仁堂(600085.SH)公告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四川健康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15] 事件详情:涉事产品问题 -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向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的“南极磷虾油”,出厂价格为每瓶3.7元,终端销售价格每瓶60多元 [6] - 上海市消保委比较试验显示,部分南极磷虾油产品存在成分含量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情况 [6] - 法律人士指出,南极磷虾油原材料成本每瓶约10元,出厂价3元多无法覆盖成本,若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相关行为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 [14]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声明称,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14] 行业与监管层面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把关 [6]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的委托生产纳入监管,明确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6]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