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6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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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说明
2024-03-28 21:51
收费年限与折旧系数 - 岑罗路收费年限延长至2039年6月30日[1] - 2023 - 2025年岑罗路单车折旧系数由6.30元/辆调为5.32元/辆[1][2] 财务数据影响 - 变更使公司减少累计折旧和营业成本9481328.01元[2] - 增加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1422199.20元[2] - 增加未分配利润7253215.93元、盈余公积805912.88元[2] - 2023年末资产总额增加9481328.01元[2] - 2023年度净利润增加8059128.81元[2]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24-02-05 16:49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2023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简称"23 五洲交通 SCP001",代码"012383103"),发行规模为 3.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170 日,计 息方式为按天计息,兑付日为 2024 年 2 月 2 日,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面值, 发行利率为 2.75%。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号)。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已兑付 2023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 币 354,470,628.42 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特此公告。 广西五 ...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6:27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表 决董事 12 人,分别是周异助、杨旭东、许国平、张劢、黄英强、玉莉、王小雪、 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李崇刚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玉莉女士(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玉莉女士任职能力及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4-01-24 17:58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 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 CP268 号),同意接受公 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 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临 2023-044)。 202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 5 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监事会副主席辞职的公告
2024-01-08 15:38
韩钢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副主席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突出作用。公 司对韩钢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1 关于监事会副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韩钢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韩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所担 任的监事会副主席职务。韩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韩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 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公司网站开通公告
2024-01-03 16:2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快捷地 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全方位展示公司形象,公司网站现已正式开通,网站域名 为:www.gxwzjt.com,欢迎投资者访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1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开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3-12-28 15:47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 行结果。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三、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 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 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的公告
2023-12-25 17:31
项目概况 - 项目主线全长约177.1公里[1] -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4.3亿元[1] - 项目资本金40.86亿元,占总投资20%[1] 项目时间 - 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1] - 2年未开工需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延期,且只能延期1次,最长1年[1] 审批情况 - 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证券事务代表退休离任的公告
2023-12-07 16:41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芝冬女士已达法定 退休年龄,现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对梁芝冬女士 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层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25323 联系传真:0771-5518111 电子邮箱:wzjt600368@sohu.com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1 证券事务代表:李铭森先生 ...
五洲交通: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8 17:49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2)第 5015-11 号 致: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刘卓昀律师、吴楠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 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 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所必 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本律师已证实书面材料的副本、复印件与正本、 原件一致。 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 法律意见。 本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