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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6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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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公司章程
2025-04-29 22:4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章 程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8 号"文 批准,由浙江省新安江化工集团公司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9 22:4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和《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 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5-04-29 22:4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制和化解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在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时可能发生的 各类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 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和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人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处置存款风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 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 存款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加强对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22:4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订,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 ...
新安股份(600596)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22: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6.2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9.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2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6.24%[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5元/股,同比下降69.6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7%,减少0.58个百分点[3]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6.23亿元,同比下降8.85%(2024年同期为39.74亿元)[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4.09亿元,同比下降64.3%(2024年同期为11.46亿元)[17]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5元,同比下降69.68%(2024年同期为0.0808元)[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为32.67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89.6%[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21亿元,同比下降6.07%(2024年同期为1.29亿元)[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7794万元,同比增长14.68%(2024年同期为6796万元)[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385.6万元,同比增加131.1%(2024年同期为-166.9万元)[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2.05亿元人民币[3]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4%[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2.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4%[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3%[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亿元人民币[18]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7亿元人民币[19]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32.5万元人民币[19] -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6.24亿元人民币[19] - 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8亿元人民币[19] 资产负债情况 - 货币资金从2024年12月31日的2,521,383,435.82元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1,931,941,923.17元[11] - 应收账款从2024年12月31日的1,406,769,884.79元增至2025年3月31日的1,966,368,460.99元[11] - 存货从2024年12月31日的2,915,900,426.05元微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2,914,012,977.84元[11] - 短期借款从2024年12月31日的517,827,113.33元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213,744,725.02元[12] - 在建工程从2024年12月31日的4,504,018,334.77元增至2025年3月31日的4,719,449,298.91元[12]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59.28亿元,同比下降6.96%(2024年同期为63.71亿元)[13]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29.32亿元,同比增长11.46%(2024年同期为26.31亿元)[13]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6.35亿元,同比增长0.18%(2024年同期为136.10亿元)[1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4788万元人民币[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512.53万元人民币[6] 股东持股情况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3,105,141股,占比12.83%[10]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2,416,120股,占比10.55%[10] - 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8,258,590股,占比5.06%[10]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975,084股,占比2.52%[10] - 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650,056股,占比1.68%[10]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9 22:33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号 1.基本信息: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1 | 年 | 7 | 月 | 18 |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 号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 | 人 | | | | 注册会计师 | 2,356 | 人 | 上年末执业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 | 人 | | | |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22:33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 | 会议时间 | | | 会议名称 | 召开方 | 审议的议案及听取的事项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式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 1 | 2024 | 年 | | |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 | | | | 2 | 第十一届董事会 | 现场结 |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 月 26 | | 日 | 第八次会议 | 合通讯 |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 | | | | | | | 额置换的议案》 | | | | | | | |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 | 2 | 2024 | 年 | 3 | 审计委员会、独 | 现场结 | 1.与外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 2023 年度审计范围、 | | | 月 7 | 日 | | 立董事年报审计 | 合通讯 | 审计计划、重点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4-29 22:33
农化原药 - 2025年第一季度生产量28,955.51吨、销售量9,986.39吨、销售金额27,950.19万元[2] -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价格27,988.28元/吨,环比-24.03%,同比-3.49%[3] 农化制剂 - 2025年第一季度生产量51,108.57吨、销售量51,474.22吨、销售金额82,551.41万元[2] -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价格16,037.43元/吨,环比7.70%,同比-2.99%[3] 环体硅氧烷 - 2025年第一季度生产量48,654.89吨、销售量24,704.44吨、销售金额30,421.00万元[2] - 2025年第一季度平均价格12,313.98元/吨,环比1.45%,同比-12.81%[3] 原材料价格 - 2025年第一季度黄磷平均价格21,663.55元/吨,环比0.43%,同比-0.18%[4] - 2025年第一季度甘氨酸平均价格9,507.04元/吨,环比-2.33%,同比-0.24%[4] - 2025年第一季度甲醇平均价格2,400.42元/吨,环比5.89%,同比3.80%[4] - 2025年第一季度液碱平均价格2,898.26元/吨,环比3.67%,同比21.58%[4]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9 22:33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 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