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6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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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海太半导体主要经营范围涉及DRAM产品封装及测试、模组组装及模组测试
证券日报网· 2025-10-31 21:42
公司半导体业务构成 - 公司半导体业务为DRAM和NAND Flash等集成电路产品提供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后工序服务 [1] - 业务主要依托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和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开展 [1] - 海太半导体主要经营范围涉及DRAM产品封装及测试、模组组装及模组测试 [1] 核心合作协议与盈利模式 - 根据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的《第四期后工序服务合同》,合作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 [1] - 海太半导体以“全部成本+约定收益”的盈利模式为SK海力士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 [1]
太极实业(600667.SH):海太半导体以“全部成本+约定收益”的盈利模式为SK海力士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
格隆汇· 2025-10-31 18:16
格隆汇10月31日丨太极实业(600667.SH)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半导体业务系为DRAM和NAND Flash等集成电路产品提供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后工序服务,主要依托子公司海太 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和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开展。海太半导体主要经营范围涉及DRAM产 品封装及测试、模组组装及模组测试。根据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的《第四期后工序服务合 同》,自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海太半导体以"全部成本+约定收益"的盈利模式为SK海力士 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 ...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10月30日跌1.59%,华图山鼎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5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30 16:35
板块整体表现 -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在10月30日整体下跌1.59% [1] - 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73%,收于3021.56点,深证成指下跌1.16%,收于9925.09点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呈现涨跌互现格局 [1][2] 领涨个股表现 - 建发合诚(603809)涨幅最大,上涨10.01%,收盘价为12.53元,成交额为1.01亿元 [1] - 太极实业(600667)上涨2.99%,收盘价为8.97元,成交额达19.40亿元 [1] - 华蓝集团(301027)上涨2.80%,收盘价为16.50元,成交额为2.79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华图山鼎(300492)领跌板块,下跌6.00%,收盘价为67.42元 [1][2] - 华建集团(600629)下跌5.93%,收盘价为22.99元 [2] - 山水比德(300844)下跌4.11%,收盘价为51.81元 [2] 板块资金流向 -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54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81.0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85亿元 [2] - 太极实业(600667)主力资金净流入1.50亿元,主力净占比7.73% [3] - 建发合诚(603809)主力资金净流入3799.09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37.77% [3] - 华图山鼎(300492)主力资金净流入2722.67万元,主力净占比13.51% [3]
太极实业: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4.4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00:33
每经头条(nbdtoutiao)——"十五五"规划建议的18个新提法,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 (记者 曾健辉) 每经AI快讯,太极实业(SH 600667,收盘价:8.71元)10月29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5年 前三季度营收约225.93亿元,同比减少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42亿元,同比减少 13.92%;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比减少12.5%。 截至发稿,太极实业市值为182亿元。 ...
太极实业: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15亿元 同比下滑15.19%
新浪财经· 2025-10-29 20:39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 太极实业10月29日公告,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1.51亿元,同比下降12.46%;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15亿元,同比下滑15.19%;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5.93亿元, 同比下降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亿元,同比下滑13.92%;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
太极实业:前三季度净利润4.42亿元,同比下降13.92%
证券时报网· 2025-10-29 20:13
人民财讯10月29日电,太极实业(600667)10月29日发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71.51亿 元,同比下降12.46%;净利润1.15亿元,同比下降15.19%。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25.93亿元,同比 下降8.09%;净利润4.42亿元,同比下降13.92%。 转自:证券时报 ...
太极实业(600667) -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33
股票代码:600667 股票简称:太极实业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党委会 18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1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5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2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 ...
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7:3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 ...
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7:3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 ...
太极实业(60066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7: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 ...